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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二级支行信贷管理指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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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银行二级支行信贷管理指引xx总发zz20号,zz年2月14日印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规范辖内二级支行信贷管理,促进我行各项业务持续发展,根据我行相关信贷制度,特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xx银行二级支行(下称二级支行),是指设在xx市范围内,由总行授权一级支行(下称管辖行)管理的二级经营机构。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信贷管理,是指对二级支行信贷业务开办范围、条件、权限、流程、监督等方面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第四条 管辖行应依据本指引制定辖内二级支行信贷管理细则,积极稳妥地指导二级支行开展信贷业务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五条 主要为xx市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

2、服务,总行有指定经营区域的,一般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第六条 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下,超过5000万以上资产的客户受理应事先征得管辖行同意。第七条 信贷业务种类包括各种人民币企业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第三章 开办条件第八条 二级支行直接办理信贷业务至少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独立的信贷客户接待、业务受理场所;(二)至少有两名以上具有信贷客户经理资格的人员;(三)具有相应会计核算人员。第九条 本指引所称直接办理信贷业务,是指由二级支行行长最终审批、且在其支行贷款入帐、核算和收回的行为。第四章 支行类别第十条 二级支行办理信贷业务应遵循审慎原则,按支行整体管理水平

3、,逐步有区别地开办信贷业务品种和扩大业务权限。第十一条 总行和管辖行对二级支行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授权。第十二条 二级支行按所在区域经济状况、管理水平、业务规模和机构人员配备等因素,分成五类。其分类标准原则上为:(一)一类行:所在区域经济发达,管理规范、业务规模大,机构和人员配备齐全,具体要求是:1、所在区域经济发达,网点设在镇级(含)以上政府所在地且为本行唯一的网点。2、管理状况(1)办理信贷业务时间不少于四年;(2)收息率在99%以上;(3)不良贷款率0.8%以下;(4)无重大违规情况。3、业务状况(1)存款余额达到5亿元(含)以上;(2)单位结算户300户(含)以上。4、机构人员状况(1)

4、设有专门信贷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岗位;(2)调查、审查和审批岗已分设;(3)配有六名(含)以上信贷客户经理(包括行长)。(二)二类行:所在区域经济较发达,管理规范、业务规模较大,机构和人员配备较齐全,具体要求是:1、所在区域经济较发达,网点设在镇级(含)以上政府所在地且为本行唯一的网点。2、管理状况(1)办理信贷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2)收息率在99%以上;(3)不良贷款率0.8%以下;(4)无重大违规情况。3、业务状况(1)存款余额达到4亿元(含)以上;(2)单位结算户250户(含)以上。4、机构人员状况(1)设有专门信贷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岗位;(2)调查、审查和审批岗已分设;(3)配有五名(

5、含)以上信贷客户经理(包括行长)。(三)三类行:管理规范,业务规模较大,人员配备齐全。具体要求是:1、管理状况(1)办理信贷业务时间不少于两年;(2)收息率在98%以上;(3)不良贷款率1%以下;(4)无重大违规情况。2、业务状况(1)存款余额达到3亿元(含)以上;(2)单位结算户200户(含)以上;3、人员状况(1)调查、审查和审批岗已分设;(2)配有四名(含)以上信贷客户经理(包括行长)。(四)四类行:管理较规范,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人员配备较全。具体要求是:1、管理状况(1办理信贷业务时间不少于一年;(2)收息率在98%以上;(3)不良贷款率1.2%以下;(4)无重大违规情况。2、业务状况

6、(1)存款余额达到2亿元(含)以上;(2)单位结算户100户(含)以上;3、人员状况(1)调查、审查和审批岗已分设;(2)配有三名(含)以上信贷客户经理(包括行长)。(五)五类行: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初具业务规模,人员配备基本齐全。具体要求是:1、管理状况(1)初次申请办理信贷业务;(2)无重大违规情况。2、业务状况(1)存款余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2)单位结算户50户(含)以上。3、人员状况(1)调查、审查和审批岗已分设;(2)配有三名(含)以上信贷客户经理(包括行长)。第十三条 二级支行类别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总行可根据业务发展变化和有关规定要求作适时调整。第十四条 二级支行类别实行一年一

7、定,由管辖行按类别标准确定,并报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总行也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直接确定。第五章 授权权限第十五条 管辖行在总行授权内对不同类别辖内二级支行给予信贷业务转授权,转授权权限不得高于总行给予管辖行的权限最高额及权限范围。第十六条 管辖行转授权应报总行相关部门备案,凭总行同意的备案表向辖内二级支行下达转授权书。转授权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事项(格式附后):(一)被授权支行业务状况;(二)被授权支行设施、机构和人员配置(三)被授权支行类别;(四)转授权业务范围、权限。第十七条 二级支行应以营销权限内的信贷业务为主,一、二类二级支行可适当营销权限以上的信贷业务,三、四、五类二级支行严格控制营

8、销权限以上的信贷业务。权限以上的信贷业务按本行有关制度执行。第十八条 二级支行经授权或经批准办理授信业务,审批发放本支行信贷客户授信种类和额度内的各类授信。票据业务除需授权授信外,还应符合本行票据业务开办规定。第十九条 二级支行应严格遵循本行统一授信和授信审批制度,不得越权审批、多头贷款、化整为零。第二十条 管辖行对二级支行信贷转授权权限一年一定。总行若调整管辖行授权权限,管辖行可相应调整转授权权限。 第六章 业务流程第二十一条 二级支行须按总行相关信贷规章制度办理信贷业务,遵循审、批、放相分离、相制约的原则。第二十二条 二级支行信贷业务基本流程为: (一)权限以上: 二级支行客户经理调查(双

9、人)二级支行行长意见一级支行风险审查岗审查(出具审查报告)一级支行贷审小组评审一级支行行长意见一级支行风险审查岗出具支行评审结果书(超一级支行权限的,上报总行贷审会)二级支行客户经理与客户签署办理借款文件(合同)手续一级支行风险审查岗审核(或总行放贷中心审核)二级支行营业部入帐放款二级支行客户经理贷后检查贷款回收。(二)权限以内:二级支行客户经理调查(双人)一级支行风险审查岗(或二级支行风险审查岗)审查(出具审查报告、评审结果书)二级支行行长意见(确认结果书、审批)二级支行客户经理与客户签署办理借款文件(合同)手续二级支行放款审查岗审核(兼职)(或总行放贷中心审核)二级支行营业部入帐放款二级支

10、行客户经理贷后检查贷款回收。 第二十三条 管辖行应根据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职责,合规而高效地开展信贷业务。第七章 责任监督第二十四条 二级支行对直接办理的信贷业务负直接责任,应按总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负责尽职调查、风险审查(评价)、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回收和档案管理等,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和信贷业务合规。第二十五条 管辖行对辖内二级支行信贷业务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应按总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二级支行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信贷业务。第二十六条 总行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管辖行信贷转授权指导和监督,管辖行转授权的二级支行信贷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违规情况的,总行可直接中止管辖行

11、对二级支行转授权。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xx市外分支机构参照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指引由总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指引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附件:xx银行二级支行信贷转授权备案表附件:xx银行二级支行信贷转授权备案表二级支行基本情况名称支行所在地市支行类别一类行长姓名行长任职时间年 月 日是否有信贷客户经理资格是二类区(县)三类镇四类否其他五类信贷管理机构有信贷客户经理姓名姓名姓名姓名无业务受理场所有姓名姓名姓名姓名无办理信贷业务起始日年 月 日备案月末存款余额万元备案月末单位结算户户备案月末收息率%备案月末不良贷款率%转授权事项经营区域业务范围人民币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是否贸易融资是否贴现是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开具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授权权限不动产抵押贷款万元(含)保证担保贷款万元(含)存单、国债、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万元(含)仓单质押贷款万元(含)授权期限年 月 日 - 年 月 日管辖行意见支行公章行长签名;年 月 日总行授信管理部意见部室章总经理签名:年 月 日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意见部室章总经理签名:年 月 日注:1、客户经理调整或变更须报备总行信管部2、本表一式四份。管辖行、二级支行、授信部、信管部各一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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