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国(校)外修读课程学分、成绩转换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号
院系
学位类别
联系电话
该生受 项目资助,于 年 月至 年 月,前往 国(或校外) 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修读 门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学分(附对方学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对该生在国(校)外所修课程的课程类别、学分、成绩做如下认定:
课程外文名称(中文名称)
原始成绩
培养方案内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学年学期
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导师意见:
签名:
日期:
培养单位处理意见:
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名):
(培养单位公章)
日期:
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注:1、本表需附对方学校的成绩单以及当时同意该生到国(校)外修读课程、认可成绩学分的签报;2、培养单位要根据该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对其在国(校)外修读课程的学分、成绩、课程类别进行转换、认定;3、本表一式一份。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复印件留底,返学生原件;4、认定后的成绩应符合校内课程的成绩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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