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保密协议
甲方:xx科技大学
乙方:深圳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xx科技大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及咨询服务协议》规定,由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乙方应遵照相关国家保密规定,按照保密要求开展项目管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项目信息,以及所有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如项目基本信息、技术方案、实施方案、项目技术资料等,不拥有传播等权利,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严防泄密和丢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发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报告、论文和广告宣传图片,也不得进行公开的传媒报道与宣传。
4、乙方应加强对乙方项目参与人员的管理,保证项目参与人员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存储、处理、传递与项目有关的信息。
5、乙方为完成此项目的办公环境,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及项目情况,并严禁对外宣传。
第二条 违约条款:
乙方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提供、转让或出售项目资料的或对外宣传的;
2、对项目资料保管不当,造成项目资料或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的。
第三条 法律责任:
乙方在进行项目时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合作终止后,乙方仍应当对甲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 方:xx科技大学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深圳x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 /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