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教学档案是研究生教育评估的重要文件,是衡量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 (一)凡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电子材料等均属研究生教学档案。 (二)研究生教学档案是研究生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达教学任务时应同步提出教学材料归档要求,实行研究生教学工作与建档工作同步进行。 (三)研究生教学档案应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且要便于利用查考。 (四)
2、归档教学材料要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五)研究生教学档案管理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负责,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和存档。二、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分类及内容 (一)综合管理档案1.研究生处下发及本院制定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类文件、通知;2.本学院各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3.本学院研究生培养其他相关档案材料;4.本学院各类研究生基本情况汇总。(二)课程教学及建设档案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2.各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及课程安排表;3.本学院研究生公共课教材及配套材料;4.各学期研究生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试卷和结课论文;5.各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结果;6.研究生
3、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汇总表;7.本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材料;8.本学院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档案;9.本学院教师及研究生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证书材料。(三)培养过程管理档案1.分年级、专业(领域)博士、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2.各学期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3.本学院研究生教学实习及专业实践安排、考核表;4.本学院研究生组会安排及学术活动记录;5.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及结果汇总表;6.研究生学籍变更材料(休学、复学、退学等);7.毕业生档案材料;8.研究生培养过程其他教学档案材料。三、归档要求 (一)所有研究生教学档案按年度、分模块进行归
4、档。 (二)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将试卷或结课论文报所在学院留存。任课教师签字并经学院审核盖章后的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三)研究生教学档案由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其它人不得随意查阅研究生教学档案,确需查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四)凡需查阅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应在档案存放地查阅,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存放地查阅。研究生教学秘书应保证档案的完好,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在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监督下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五)各学院要定期检查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 四、其他 (一)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