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议部工作条例第一节 总则第三十三条 社团联合会评议部秉着“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全校同学”的宗旨,配合校区团工委对社团的监督和管理,通过促进各社团的自我发展以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同时着重激发社团创造力,协助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努力使其向着健康化和合理化的方向不断完善。第二节 机构设置第三十四条 评议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第三十五条 评议部下设四个小组:审批组、分卡组、统分组、总结评分组,各小组实行副部长责任制。(一) 审批组:主要负责社团活动(包括立项、临时、校内大型活动、校外活动)场地及物资的审核批准。向团委申报社团活动并到文明办、教务处、资产后勤办、体育教学部、保卫办、自钦楼管理委员会确
2、定经团委批准的社团活动的教室、场地及物资申请。对于申请未能通过审批的活动或物资,以及有更改的教室、场地状况,及时向相关社团负责人说明或解释。(二) 分卡组:主要负责从审批组领取本周到下周已通过审批的社团常规性活动(立项、大型、临时),根据实际情况分发活动卡,派部员前去参与活动并打分,并及时收回活动卡交给统分组同学统计社团得分。在分发活动卡的时候要做好记录,以保证收回全部的活动卡。(三) 总结评分组:每月对社团大型活动进行统分,并负责社团每学期的奖励加分登记。(四) 统分组:主要负责归纳、整理一周社团立项和临时活动的得分,转填每周长期活动得分,每周做周表,每月做月表。整理、统计社团一学期所办各项活动得分,做成总表,包括奖励加分。第三节 其他第三十六条 社联会评议部全体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社联会评议部。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