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意见为及时促进学术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建立科教融合的育人机制,使学生进一步享受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能力,给予学生更多参与科研的机会,推进科研反哺教学的深度与广度,经研究决定,拟推进研究性学习课程建设,现就做好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课程的设置1.设置条件。研究性学习课程是教学与科研互动融合的有效媒介,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方具有申请转化为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资格。该类课程为科研项目或学术成果转化的创新课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人文学科中选择和确立研究专题,用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运
2、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生成性课程。2.设置标准。研究性学习课程一般为实践性课程,教学内容需与科研项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一致,原则一门课程为0.51个学分。二、课程的管理1.课程申请。(1)申请时间。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当年度始可以提出转化为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申请,立项3年内不申请者视同放弃申请资格。(2)申请程序。项目主持人填写xx中医药大学研究性学习课程开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名称、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考核评价办法等)和开课条件保障(包括师资团队、实验条件等),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开课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经学校教学委员
3、会审定,审定通过的课程进入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库。2.课程开设。(1)开课方式。研究性学习课程实行师生互选制,一般采用小班化教学,每次开课人数控制在5-15人之间。(2)开课原则。每个课程团队每学期开课不超过2个轮次,当当次选课人数不足5人时,则取消该轮次课程开设。(3)开课对象。研究性学习课程主要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 3.课程管理。(1)开课要求。研究性学习课程一旦纳入学校课程库,则需根据学校管理要求面向学生开放,原则要求开课3年以上。无特殊理由,不能随意取消课程开设,否则按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连续两年因选课人数不足而不能开设的课程,则直接取消该课程的开课资格。(2)质量保障。课程老师需严格遵照学校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管理课程,需开展对学生考勤管理工作并做好痕迹管理,需以产出为导向加强课程内涵建设。课程第一轮次开设时,校院二级需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包括同行听课、督导听课)和学生满意度调查等评价,课程结束后需开展课程质量评价,对于学生满意度低、课程质量评价差的课程,做停开处理。 (3)学分管理。研究性学习课程学分,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和通识任意选修学分管理,学生可根据个人需求,提出对应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