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学籍异动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具有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批准后,出现转专业、转学(转入)等学籍异动时,其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可按照本办法进行课程学分认定。
二、认定原则
(一)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文理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核心课,最多可以冲抵4学分,冲抵后仍有剩余的,不再计入转入专业的有效学分)。
(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认定。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专业课程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核心课,最多可以冲抵4学分,冲抵后仍有剩余的,不再计入转入专业的有效学分)。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如下:
1、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如《高等数学(二)A》可替换其转入学院所需修读的《高等数学(二)B》。
2、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参照学院内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未取得转入专业规定课程模块的其他学分,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学分。
(四)转学(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认定参照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原则。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1-5周为集中受理时间,其中:第1-2周,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第3-4周,学院、教务处逐级核定学分认定结果;第5周,成绩汇总上网。
(二)材料准备
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份,已修课程的成绩单一式三份、所学课程内容简介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备齐后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召开会议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如涉及需要认定的跨院开设课程,需邀请有关学院教师一并参加,学生本人列席会议接受现场答疑。教学管理办公室整理课程学分认定结果,汇总填写《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
(四)复核确认
各学院将汇总表、原始成绩单及成绩中英文对照表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结果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其负责补充材料或重新认定。
(五)成绩上网
上述流程全部结束后,学籍管理科负责汇总整理全部材料和成绩信息,将相关课程对应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四、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2: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年5月18日
附件1
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填写部分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性别
手机号码
邮箱
申请原因
□转学 □转专业 □复学 □其他:
简要描述
(访学交流学生,需要写明时间、项目名称、访学高校、专业及主要课程;学籍异动学生,需要写明异动时间和原因。)
准备材料
清单
学院审核部分
学院审核
结果
经审核,该学生提交的材料中,认定为我校 专业 门课程共 学分,提交教务处复核。
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复核部分
教务处复核
结果
是否有不合格材料 □无、□有;
是否同意学院审核结果 □是、□否。
复核人: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编号由学院教学办登记,格式为年份+学期+学院代码+三位流水号,如:2015-秋-01-001;
附件2 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姓名
学号
学院
专业
联系电话
该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因(转学、转专业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转入我校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相应成绩。
专业课程转换栏
学生已修课程
转换后的我校课程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时
学分
成绩
学院意见:
院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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