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学生学籍异动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生在校期间学籍异动的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具有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批准后,出现转专业、转学(转入)等学籍异动时,其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可按照本办法进行课程学分认定。 二、认定原则(一)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学分的认定。学院内转专业学生所修的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文理基础课程的学分保持不变,均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后的学分。原所修的部分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转入后专业课程相关相近时,可认定为相应学分。其它课程一律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核心课,最多可以冲抵4学分,冲抵后仍有剩余的,不
2、再计入转入专业的有效学分)。(二)跨学院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的认定。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所修课程除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学分外,其它专业课程原则上均认定为通识选修课程(不包括通识核心课,最多可以冲抵4学分,冲抵后仍有剩余的,不再计入转入专业的有效学分)。部分特殊课程认定规则如下:1、相近课程可按照“以高换低、以难代易”的原则认定。如高等数学(二)A可替换其转入学院所需修读的高等数学(二)B。2、同一学科大类的专业参照学院内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未取得转入专业规定课程模块的其他学分,必须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补修学分。(四)转学(转入)学生已修课程的认定参照转
3、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原则。 三、办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1-5周为集中受理时间,其中:第1-2周,学生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第3-4周,学院、教务处逐级核定学分认定结果;第5周,成绩汇总上网。(二)材料准备学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份,已修课程的成绩单一式三份、所学课程内容简介一份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备齐后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三)材料审核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召开会议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如涉及需要认定的跨院开设课程,需邀请有关学院教师一并参加,学生本人列席会议接受现场答疑。教学管理办公室整理课程学分认定结果,汇总
4、填写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四)复核确认各学院将汇总表、原始成绩单及成绩中英文对照表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结果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其负责补充材料或重新认定。(五)成绩上网上述流程全部结束后,学籍管理科负责汇总整理全部材料和成绩信息,将相关课程对应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四、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2: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 年5月18日附件1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申请表申请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学生填写部分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性别手机号码邮箱申请原因转学
5、转专业 复学 其他: 简要描述(访学交流学生,需要写明时间、项目名称、访学高校、专业及主要课程;学籍异动学生,需要写明异动时间和原因。)准备材料清单学院审核部分学院审核结果经审核,该学生提交的材料中,认定为我校 专业 门课程共 学分,提交教务处复核。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教务处复核部分教务处复核结果是否有不合格材料 无、有;是否同意学院审核结果 是、否。复核人: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请编号由学院教学办登记,格式为年份+学期+学院代码+三位流水号,如:2015-秋-01-001;附件2 大学学籍异动学分认定结果汇总表姓名学号 学院专业联系电话该生于_年_月 因(转学、转专业等)由_专业转入我校_ 专业学习,期间修读以下课程并获相应成绩。专业课程转换栏学生已修课程转换后的我校课程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成绩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成绩学院意见: 院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