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免修(免听)申请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姓名学号联系电话学院年级、专业上学期各科成绩平均绩点说明:成绩单需附在申请表后。课程名称课程序号课程类别课程性质申请理由学生所在学院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任课教师意见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开课学院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申请课程免听的有关规定(摘自*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第二节 课程免修第二十条 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一)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者; (二)对未修读的某一门课程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教学要求者。第二十一条 具备申请免修资格
2、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修申请,填写*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自学笔记、作业、论文、设计等足以证明已经完成自学内容的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提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后,直接参加此门课程期末课程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学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1门免修课程。第三节 课程免听第二十二条 自学能力强或选课有冲突的学生,可申请免听。 第二十三条 具备申请免听资格的学生于每学期第3周提出免听申请,填写*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任课教师同意报开课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取得课程免听资格或上课时间有冲突部分课程免听资格。学生每学期申请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1门。 申请免听课程的学生应当完成作业、实验,参加课程测验和期末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