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试行)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
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
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
2.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 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
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
2.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学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1)学历证书。
(2)职称证书。
(3)身份证。
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
由学院填写《**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
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人事处存档。
3.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前两周的讲课为试用期,各聘任单位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兼职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工业大学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由人事处、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
4.特殊情况,各教学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
1.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学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
2.各学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学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
3.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兼职教师,各教学院(部)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可特聘为我校客座教师。
4.各学院(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5.各学院(部)具体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他学院(部)与本学院(部)外聘兼职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6.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或严重违纪的外聘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和各学院(部)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
7.每学期结束时各学院(部)要填写《外聘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2份,一份存学院,另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四、外聘兼职教师的职责
1.外聘兼职教师应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 按我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好每一节课,必须备有所教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
3. 外聘兼职教师应于学期第一周填写《授课计划》并经学院(部)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4. 外聘兼职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5. 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各学院(部)、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应不定期抽查和了解上述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情况,审核其质量和数量。
6. 外聘兼职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接受聘任学院(部)安排的监考任务。在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当按学校要求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照学校对与试卷相关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7.外聘兼职教师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搞好教学活动。
五、外聘兼职教师的酬金标准和发放方法
1.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酬金由学校发放。
按中级、副高、正高等专业技术职务给予不同的酬金标准,一般按计划学时(或实际上课学时)和合班数给出酬金标准,见附表:
酬金(元) 每课头班数
职称
1个班
2个班
3个班
4个班
5个班
高级
40
55
65
75
80
副高
30
40
50
55
60
中级
25
35
40
45
50
酬金标准应写在聘任协议中。超过规定课时酬金标准的应由主管校长批准。外聘教师的酬金由聘任单位负责领取。未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其讲课酬金由聘任学院(部)自行解决。
2.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试卷、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
3.承担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的外聘教师或专家工作量,依据《**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学时。根据职称定酬金标准:高级35元/标准学时,副高25元/标准学时,中级20/标准学时。
4.外聘兼职教师酬金根据考勤情况及实际授课课时数,由聘任学院填写酬金领取表,教务处审核计算,经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报财务处核算课时酬金。酬金每学期发放一次。
5.上述外聘教师酬金一律为税前金额。
七、外聘兼职教师的奖惩
1.外聘兼职教师全勤且学生反映教学情况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学院、督导组听课)优良者,每学期足额发放工作量酬金。对综合评价较差者按得分百分比降低教学工作量酬金标准。
2.对于迟到、早退者,除记教学事故,并扣除一个实际学时的工作量酬金。无故不到或无故不上课者,除给予批评外,记严重教学事故,并扣除相应实际学时两倍的教学工作量酬金。
3.未按要求进行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由聘任学院核准,按工作量比例酌情扣除教学工作量酬金。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大学教职工聘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上岗工作,为维护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在协议规定的聘用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二、聘用期内工作任务
担任 专业 班 课程的讲授、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试卷命题、考试试卷分发与接收、学生成绩评定以及课程评估材料备案工作,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学期授课计划、学生成绩和其他材料交到相关部门。
实际上课学时 。
三、聘用期工资待遇
1.按月发放工资标准 元,考核、考勤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
2.按课时酬金发放标准 元/学时。
(以上工资发放办法任选其一)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教务处批准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外聘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姓名
性别
职称
担任课程
学时
学生班级
教
学
效
果
评
价
学生
评教
得分
评价意见:
评分:
督导
专家
评价
评价意见:
评分:
学院
评价
评价意见:
评分:
综合
评价
评价意见:
评分:
聘任意见:
注:综合评分时,督导权数为0.4,学院与学生权数各占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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