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药房有限公司
( )连锁店内部合伙协议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丙: ,身份证号: ,籍贯
※注:丙方为特殊投资方,即XX药房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其投资占比不能高于10%。
为了规范合伙门店的行为,保护合伙门店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以自愿、公平、公正为前提,互利、互赢、共谋发展为原则,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为备案,建立合作关系。
第二条 合伙门店概况
名 称:XX药房有限公司 连锁店
经营地址:
面 积:
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1、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经营合伙期限截止,经三方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3、原则上半径300米范围内利用原有资源可继续合作,三方协商共同经营。
第四条 出资方式及核算
1、甲方:占比 51%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
2、乙方:占比 39%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
3、丙方:占比 10% ;以 方式出资,出资额为 元。
4、投资预算金额,应先按实际发生的投资金额核算后,按出资比例确定出资金额。
5、投资金额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下发日期的60个工作日内核算及退补完成。
本次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门店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门店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人的共同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伙门店管理
1、全体合伙人同意将XX药房有限公司X连锁店以托管方式交与XX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委托管理细则见于托管协议),并出具委托书。
2、全体合伙人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年参加七天的统一培训学习,费用由投资门店承担,如不同意参加,全部费用由不参加人承担。
3、如公司商业模式发生重大变动,经甲 乙 丙共同协商履行新的合作方式。
第七条 利润分配时限及方式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分配当年的税后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丙方亏损除外。
1、每月十五日为财务核算日。
2、每年8月18日与次年1月18日进行利润分红(方式:现金或转账)。
3、每月的核算报表以邮件形式转发所有合伙人,如有异议在当月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 退伙方式
1、 任何一方在年投资回报率高于50%以上时,均可提出退伙,必须征得其它合伙人同意。
2、 合同期满,可以退伙。
3、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4、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必须退伙。
5、与同业发生业务关系,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全部分红。
3、如因违反本合同,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或诋毁XX药房有限公司形象,给企业造成重大过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及罚款,同时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违反公司所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保密规定(详见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全部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如有贪污、腐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贪污的一切财物上缴公司并给予罚款。
6、投资人退伙后,不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从事与本公司相关的行业。
7、合伙人个人发生重大生活变故或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出退伙,但必须征得多数股东同意。
第九条 出资转让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或公司内部员工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委托管理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门店管理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门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十一条 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合法财产。
第十二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见附件1)。
第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1:
丙方的相关规定:
1、丙方为特殊投资方,即XX药房有限公司内部员工,其投资占比不能高于10%。
2、如该员工离职,自离职日起不参与其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即自动退伙,离职日前的利润
分配按其实际投资比例分红,投资本金退回(无息)。
3、 该员工自行开发、选址经公司同意并成立的门店,可享受投资10%的出资,同时可参与第
三方投资(即乙方),两者投资总金额不能超过40%的出资。
4、 丙方投资的10%为保本投资,此10%的投资发生亏损由甲方负责,另外追加的出资亏损
甲方不予负责。
5、 丙方在职期间不得利用职权及公司便利条件对所投资的门店进行管理方面的干涉及给予
任何优惠政策。
6、丙方如被公司开除,取消投资门店的利润分红,投资本金按银行存款利息双倍返回。
7、丙方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继续执行分红政策,此利润分红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指
定出资受益人( )身份证号( )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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