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公司与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咨询服务协议20xx年 月 日咨询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署: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 方: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住 所: xx第一条 咨询服务1. 根据甲方的要求,从本协议生效日起,乙方应就甲方所关心的行业与产业领域提供咨询服务,双方确认该等咨询服务不针对任何具体上市公司或任何具体单只股票的投资价值及相关信息。2. 乙方将通过与甲方进行沟通、面谈、短期项目咨询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3. 甲方有权对该等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认真研究,与甲方友好协商,从而对咨询服务的范
2、围和质量达成一致。4. 乙方应以勤勉和谨慎的态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咨询服务,但乙方无法亦不承诺甲方在相关业务领域、合作或交易事项上不存在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因甲方接受乙方的咨询服务而产生的任何风险;甲方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独立、自主地做出最终决策,并自行承担上述所有的风险和责任。第二条 咨询服务期限1.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xx年10月9日开始至xx年11月8日。本协议服务期限满,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协议服务期限并解除本协议。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的支付1.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应在 xx 年 10 月 30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3、 );2. 乙方银行信息如下:开户行: x户 名: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x第四条 保密1. 双方同意,一方应对另一方的身份及咨询服务有关的内容保密。2. 对于乙方在咨询服务中知悉的甲方非公开信息(“甲方保密信息”),乙方承诺:(1) 为所有的甲方保密信息保密;(2) 不泄露任何甲方保密信息,或者通过任何方式泄露未经甲方事先书面 同意的其信息的任何部分;(3) 除了本协议约定外,不使用任何甲方保密信息或其任何部分。(4) 乙方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向需要了解甲方信息的专家顾问披露甲方保密信息,并且告知专家顾问甲方信息的保密性,及对信息有受法律约束的保密责任。3. 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无效、终
4、止或履行完毕,双方在本条项下的保密义务继续存续。第五条 违约赔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方特此同意,其将因任何声明或保证不真实、或违反本 协议下应履行的义务,而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 生效与时效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七条 终止及终止的效力1. 如果本协议因一方违约致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 议。2. 如果本协议终止,一方应立即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本协议应在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出的,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出次日为协议终止日;以EMS方式发出的,以对方签收日为协议终止日,对方拒绝签收的,以送达回执上的送达日期为协议终止日。双方联
5、系方式:甲方联系人:地址:电子邮件:乙方联系人:地址:电子邮件: 3. 由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包括双方或一方监管机关监管要求、政策的变更,致使本协议约定内容无法履行,履行依据丧失,双方或一方原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将使一方遭受合规、法律风险及监管、行政处罚的,该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并终止本协议;对于本协议未履行部分,双方均无需继续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 对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在接到对方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第30日,双方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本协议任意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九条 其它1. 协议修订。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同意。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签字:_姓名:职务: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签字:_姓名: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