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同 书
本着友好合作、共同繁荣的原则,受
( 以下简称甲方 ) 委托,现就由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演出活动现场实施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书如下:
一、 演出活动时间和地点: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演出日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场时间为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演出活动地点为
二、 演出活动事宜及确定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三、 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A、甲方提供演出活动手续、电源、落实场地。
B、甲方负责协调场地。
C、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
2、 乙方责任:
D、乙方同意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及撤离。
E、乙方本着对演出活动负责的原则,尽量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演出活动要
求。
四、 演出活动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支付乙方本次制作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叁拾捌万贰仟元整(RMB 382000.00元)
2、 甲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书后将乙方活动所有款项的 50% 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圆整
(RMB 191000.00元)支付给乙方,四场活动结束后支付款项30% 人民币壹拾壹万
肆仟陆佰元整 (RMB 114600.00元),最后一场活动前一次性将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柒万陆仟肆佰圆整 (RMB 76400.00)支付给乙方,如果未按上述规定付款,乙方
可视为甲方单方面违约,并由甲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3、逢天气或其他原因而致活动无法正常举办,将按下列方法计算费用:
A、甲方若于举办活动日之前三天内(含三天)通知取消活动的,乙方按单场数额
的5% 取补贴费用。
B、活动当日或活动正在进行中,因突然发原因如自然灾害、大风、暴雨、地震、
恐怖事件、蓄意破坏或政变而致使器材及搭建设施遭到破坏导致活动无法正常按
期全部或部分进行,甲方仍按原定费用与乙方结算。
C、活动前和活动当日或活动正在进行中,甲方改变制作内容或方案的,甲方需按
原定费用与乙方结算外,增加的制作项目费用另算。
五、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甲乙双方均在此不可撤消的承诺并保证以上各款条约为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述,并务
必信守条约。如有违背即为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另一方经
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2、 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如此违约金不足以弥
补另一方所受损失,另一方保留继续索赔的权利,直至追回全部损失。
3、因自然灾害、大风、暴雨、地震、恐怖事件、蓄意破坏、政变、停电、笔记本音频
输出问题以及话筒未开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器材及搭建设施遭到破坏导致活动无法
按期全部或部分进行,甲方不得据此作为违约条件拒付乙方相关制作费用。
六、 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书经由双方合法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终止日期为演出活
动结束后指定结账时间。
2、 本合同书签订地点为上海闵行区。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磋商后签订补充合同附件,如发生经济纠纷或违约现象,
或发生任何有关合同书及其他任何条款的解释、执行的纠纷,或发生任何关于侵权
的纠纷,在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将在合同书签订地点通过法律诉讼形
式解决。
3、本合同书(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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