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目标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步骤,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订本管理措施。
2.范围
本管理措施适适用于长春企业工程项目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3.职责
3.1 长春企业成本管理部根据集团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所编制下发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措施适适用于长春企业管理要求,并负责本措施解释、指导、监督检验。
3.2 长春企业各相关部门、人员(包含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落实实施本管理措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实施以下标准:资料归附件一 《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协议》
附件二 设计变更通知单
附件三 现场签证通知单
附件四 变更签证预算书
附件五 变更签证预算审核意见汇总表
4.1.1 权力限制标准:企业对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施严格权限要求,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签字一律无效,如对企业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责任。
4.1.2 时间限制标准:企业对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施严格时间限制,严禁事后补办。
4.1.3 一单一算标准:一个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协议。
4.1.4 一月一清标准:每个月10日前,成本部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定,交部门领导复核。
4.1.5 完工确定标准:当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需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定,如属隐蔽工程,必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定。
方便立即确定变更签证变更、签证费用;
4.1.6 原件结算标准: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结算必需要有齐备、有效依据原件,复印件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4.1.7 多级审核标准: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造价结算最少要经过二级以上审核。
4.1.8 法律约束签署协议标准:50万元以上工程协议,金额较大必必需另行签署《相关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协议》,作协议补充协议,供双方实施。50万以下工程协议应有符合本管理措施对应条款。
4.1.9 标准表格标准:全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全部必需使用要求标准表格。见附件,主体协议一定要签该协议。;
5.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步骤
5.1 设计变更内容及格式要求
5.1.1 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通常需要设计单位签字、盖章,或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代签。
5.1.2 设计变更关键类型:。
◆ 因为设计单位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造成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 因为设计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效、使用功效、增减工程内容,而造成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 因为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取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方法等,而造成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 因为销售部、用户服务部、业关键求提出变更,而造成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5.1.3 全部设计工程变更签证变更必需使用企业要求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变更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工程量、降低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5.1.4 同 设计院对接部门和经办人员应要求设计院按要求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另有附图,经办人员应另行按要求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作内部审批、结算用,设计院文件只能作为附件。
5.1.5 全部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只有加盖变更签证企业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5.1.6 企业自行提出设计变更必需由设计师签字确定并加盖企业公章。
5.1.7 成本管理部、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协议连续编号,总承包协议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号)、妥善保留;双方全部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单据交付统计,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收方不得拒签。
5.2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办理通常步骤:
用户变更要求
设计院变更指令
结构专业
安装专业
因本变更造成相
关专业需要变更
安装专业
建筑专业
客服部填《用户变更要求审批表》并经过后
工程部自行提出
或按设计院要求
设计部自行提出
或按设计院要求
不产生费用
技术核定
成本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
经办部门依据费用大小报有对应审批权限人审批
2 ~5万元
≤2万元
>5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副总经理签字字
报总经理签字
成本管理部编号,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发,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施工
由监理、现场工程师确定完成情况;成本部、发单部门各留一份存档
确定后施工单位在5日内施工单位上报变更结算书(附一份变更原件)
成本部在5日内审完变更结算并查对,签字盖章并存档
5.2.1 设计部、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依据事件关键性由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若包含到需要重新报建需知会相关部门;如包含到对用户销售承诺改变需知会营销部。
5.2.2 设计部、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造成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应发相关知会。(如因墙体位置改变造成水电管线移位)
5.2.3 成本部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发分歧、纠纷变更单退回,要求提出部门表示清楚,不致引发歧义。
5.2.4 通常来说,工程师确定时只需要按摄影应设计变更文件确定完成或未完成事实,而不需要确定具体工程量。但当无法依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对应设计变更文件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定对应工程量。
5.2.5 对于造价调减设计变更,工程部工程现场工程师要立即跟踪、落实、核定降低帐具体数额,并和承包单位形达成书面统计,加强对减帐部分办理,如预防因漏报而并给企业造成损失。
5.2.6 工程管理部应严格按变更金额签发权限报批,为提升效率,企业领导、职能部门经理可依据实际需要,在本身职能范围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6.现场签证内容、格式要求及步骤
6.1 现场签证内容及格式要求
。
第十二条 每个月10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还未确定最终审定价变更、签证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查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查对和商谈统计清单。
6.1.1 。
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零星事件确实定,比如:因设计变更引发拆除、地下障碍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搭建、临时用工等。
6.1.2 现场签证关键类型:
◆ 因设计变更造成已施工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 施工过程中出现未包含在协议中多种技术方法处理;
◆ 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施工条件改变、地下情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改变,造成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 在施工协议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2万元以内零星工程;
◆ 协议要求需实测工程量工作项目;
◆ 红线外施工道路修补(红线内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协议中包干)。
6.1.3 全部现场签证单全部必需使用企业要求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变更签证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工程量、降低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6.1.4 相关临时用工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6.1.5 全部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变更签证企业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6.1.6 成本管理部、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协议连续编号,总承包协议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号)、妥善保留;双方全部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单据交付统计,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收方不得拒签。
6.2 现场签证通常办理步骤
因设计变更需要拆除,或营销、现场施工需要,经办工程师提出签证事项
经办工程师填写签证单,施工方提报签证估价,现场成本工程师审核签证估价
估价≤3千元
3千~2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副总经理签字
报总经理签字
成本部编号,工程经理审核签发,现场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实施
签证事项完成后5日内,监理、现场工程师实核定工作量,验收完成情况
签证事项验收后5日,施工方上报签证结算书一份(附一份签证单原件)
现场成本工程师在5日内审核完签证结算,并存档
成本部审核重大签证费用,工程部内业人员按权限报批
2~5万元
>5万元
因设计变更需要拆除,或营销、现场施工需要,经办工程师提出签证事项
施工方填写现场签证单,并进行估价。监理、现场工程师初步核实工作量
估价≤2万元
2~5万元
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会签
除以上人员外,还需分管副总签字
报总经理签字
项目部内业人员编号,项目总经理签发,专业工程师通知监理、施工方实施
施工完成后,监理、现场工程师在5日内按实核定工作量;并各留一份存档
按现场工程师核定工作量,施工单位在10日内报上报签证结算
现场工程师在10日内初审签证结算,成本部终审,签字盖章并存档
成本部审核重大签证费用,项目部内业人员按权限报批
5~10万元
>10万元
6.2.1 现场工程师必需将签证工程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和签证所发生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楚。尤其是对发生原因和责任单位交代应具体、明了。
6.2.2 现场工程师填写签证时应征求成本人员意见,成本人员审核签证费用也应避免措词含糊、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6.2.3 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需实度实量后签字确定完成或未完成事实或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标准上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相关单价或总价。全部签证单全部需工程部经理核准后,加盖发包方公章方为有效。
6.2.4 工程管理部对签证单上直接签定工程量正确性负责。
6.2.5 假如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和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定,此时能够不对工程量进行确定,由成本部工程师根据图纸核实工程量。
6.2.6 如签证单包含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成本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7 设计变更签证变更及现场签证办理时间要求
7.1 正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应在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完成,并和承包单位核定费用后,才通知承包单位开始实施。;,不然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特急类(指假如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损失签证)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能够先实施再核定费用;,如属隐蔽工程,则必需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提出预算并对清工程量。
7.2 对于费用未核定设计 变更和现场签证单,发包单位工程部必需督促承包单位立即计算变更签证费用,最迟在变更签证内容全部施工完后5日内(自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定完工情况日期开始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签证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由成本管理部负责5日内核定工程量、确定造价。
7.3 协议中应要求“承包方违反变更签证结算上报时间违约条款”。如处罚:
如属施工单位原因,每拖延一天,则扣减上报结算总价(增帐部分)510%,扣完为止。
7.4 监理、现场工程师应在变更签证内容完成5个工作日内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上对完成时间和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对违反工程变更签证时间要求处罚:
对于增账部分,超出了报送时间,甲方将不再认可。
,将按企业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7.6 成本管理部每个月应将变更签证变更、签证发生情况分析汇总,报送企业领导、设计部、工程管理部,并进行数据综合分析,提出对应管理提议。 。
8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结算书格式要求
8.1 变更签证结算书应包含:变更或签证单原件和和变更签证相关全部往来函件、结算书、(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协议中相同工作内容综合单价、费率协议或协议缺项时应附取费表、材料调差依据、不实施定额应附工料分析表、其它需要说明和造价相关问题等。
8.2 成本管理部内部审核不得少于两级审核。
8.3 变更签证结算书内容必需完整、正确,并能够制订预防承包单位高估冒算约束方法,如在协议中约定:变更结算报价超出最终审定价10 %,将把最终审定价降低一定百分比。
8.4 双方核定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造价后,应在变更签证单上注明核定费用,并由双方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本管理措施
5.表格
长春企业设计变更单
长春企业现场签证单
6.支持文件
8.
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
设 计 变 更 单
协议编号: 变更编号:(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
(注明对应图纸楼号、轴线;适用房型及楼层)
提出时间:
提出方
□设计院 □设计部 □工程部 □销售部□客服部 □购房用户 □承包单位 □其它
变更
原因
施
工 前
变 更
内 容
(如附有变更图纸请注明)
注:1、变更单审批经过后,由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分协议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
2、不盖甲方公章无效;
3、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给予结算;
4、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超时扣款;(每个月5日前上月汇总呈报)
5、技术核定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关键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定。
重大变更签证会签章
工程部经理
成本部经理
设计部经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变更提出人:(工程师、设计师汇签)
估
价
□增加 □降低 □零费用
□≤2万 □2~5万□>5万
预算员:
建设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签字即表示同意按本变更施工)
(盖章)
施 工 后
完成情况
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情况;
监理工程师: 甲方工程师: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结算书)
乙方预算员:
最终审定价
双方签认:
注:本单由设计部(建筑)或工程部(结构安装)填写。提出部门、成本部各一份,施工方两份。无甲方公章不作为结算依据。
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 协议编号: 签证编号:(连续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
(注明对应图纸楼号、轴线;适用房型及楼层)
提出时间:
提出方
□承包单位 □工程部 □其它(请注明)
签证
原因
施
工 前
变 更
内 容
(如附有图纸请注明)
注:1、签证单审批经过后,由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分协议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
2、不盖甲方公章无效;
3、没有完成情况说明,预算员不给予结算;
4、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预算,超时扣款;(每个月5日前上月汇总呈报)
5、技术核定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关键技术核定需设计院确定。
6、超出3千元现场签证请在本单空白处加盖以下会签章:
重大变更签证会签章
工程部经理
成本部经理
设计部经理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现场工程师:
价
格
(确定造价或确定结算措施)
甲方预算: 乙方预算:
建设单位
3千元以下工程经理同意即可;超出3千元需报企业会签;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施工单位
(盖章)
施 工 后
完成情况
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情况;
监理工程师: 甲方工程师:
乙方结算价
(附每单结算书)
乙方预算:
最终审定价
双方签认:
注:本单由工程部经办工程师填写。工程部、成本部各存档一份,发施工方两份。无甲方公章不作为结算依据。
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协议,为规范和该协议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升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利益,特签署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变更、签证,应立即、完整地实施,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根据变更、签证内容及其完成情况立即、足量地支付乙方变更签证价款。
第二条:相关变更、签证办理约定
(一)甲方发出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印章,不然乙方能够不接收;乙方出具要求甲方结算价款变更、签证单,假如没有甲方指定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有效印章式样以下:
(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
(三)协议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变更、签证通知单全部应使用本协议后附标准表格,不然甲方能够不予审核费用,乙方能够不予接收。
(四)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留;甲、乙双方全部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单据交付统计,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收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 相关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约定
(一)变更、签证计价严格实施和其相关主协议经济条款,实施相同项目标综合单价或套用相同定额、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法。当没有适宜定额套用时,双方能够按当初当地市场所理低价协商确定。
(二)在双方查对变更、签证价款时,乙方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收乙方以汇总方法编制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结算书。
(三)结算书内容必需完整、正确,若结算报价超出最终审定价 10 %,将把最终审定价降低 10 %;结算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①结算总费用;②原协议相同工作内容综合单价;③套用定额编号直接费计价表;④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取费表;⑤综合调差系数和主材调差依据;⑥定额以外项目标工料机分析;⑦变更签证单原件及全部相关往来函件、其它需要说明和造价相关问题。
(四)乙方接收甲方发出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计算变更费用,最迟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成后5日内(从监理及甲方工地代表确定完工情况日期计算),向甲方报送完整变更费用计算;每迟报一天,将扣除最终审定价 2 %。
(五)标准上甲乙双方应在每项变更签证实施前,商谈确定总费用;特急变更签证也应在施工后 5 天内谈定价款;乙方提交变更签证结算书,应和事先商谈价格一致。
(六)相关临时用工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人工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
(七)当变更、签证工作内容完成以后,乙方要立即督促监理和甲方工地代表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定,不然甲方能够不予审核费用。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变更和签证,必需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成本人员共同完成工程量确实定和费用谈判,不然甲方能够不计价款。
(八)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包含到可反复利用材料时,应在拆除前和甲方谈定材料可反复利用率,不然视为乙方100%回收利用。
(九)双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价格后,应在结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每个月5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已确定最终费用变更、签证费用结算书,进行综合性查对,并形成查对和商谈统计清单。甲方应按主协议约定付款百分比同期支付。
第四条 其它
本协议和双方签定主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主协议条款和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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