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预备党员工作制度 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工作,是发展党员必须全面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按照中央下发的发展党员细则接受预备党员。 一、党支部要将准发展的对象的名单和有关资料及政审材料上报党委,经党委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 (一)党支部负责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对其进行党的性质,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对党的忠诚,实事求是的教育,在将入党及志愿书发给本人的同时讲清楚填写的方法和要求。 (二)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内的项目如实填写,不能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 (三)入党介绍人
2、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他们对发展对象要有充分的了解,能够对发展对象入党前的一贯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实际表现、本人政治历史和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概要地总结出来,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实事求是地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不以提希望代替缺点,准确鲜明,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 (四)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逐项检查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格式是否正确。 (五)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新党员之前,要找发展对象谈话并通知本人参加支部大会,说明在会上要做些什么,怎样去做,使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3、接收新党员 (一)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以征求他们对发展对象同意与否的意见。支部到会人数至少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会议。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二)接收预备党员程序,必须按照党章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审批的方式,先由个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再由入党介绍人全面介绍考察培养的经过和情况,然后由与会党员讨论,最后交大会表决。 (三)在召开支部大会时,支部要制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写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支部党员总数,正式党员实到和缺席会议人数;会议讨
4、论情况,特别是反对意见的原因和理由都要记录清楚;会议的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等。支部大会记录是发展党员手续是否完备的证据之一。 (四)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书记要严肃认真地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决议主要内容是:根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特别是缺点和不足要直截了当地说明;支部大会会议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的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中正式党员统一、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党委审批。 三、党委在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同时要想党内外群众进一步了解考察申请人的情况,防止出现纰漏,确保接
5、收新党员的质量。 (一)谈话之前要严格审阅发展对象的手续和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违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的情况。 (二)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考察了解党内外群众的反应及发展对象一贯表现,看其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做到心中有数。并拟定好与发展对象谈话提纲,是谈话更有针对性。 (三)谈话后,将阅卷、考察谈话等情况及其是否同意发展入党的意见归纳综合,填入入党志愿书谈话人意见栏中,并签名盖章。 四、党委讨论审批 (一)召开党委会。 (二)党委委员简要汇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三)谈话人向党委汇报对发展对象的审查、考核、了解的情况以及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明确提出能否接收其入党及意见。 (四)党委讨论审批时,要逐个听取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审批,过半数的党委成员赞成表决通过,方可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五)将党委讨论审批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党委审批意见栏中,注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并加盖党委公章,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六)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其所在支部,并下发批准通知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七)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根据审批通知,要及时同新党员谈话,说明审批结果、入党时间、预备期限和交纳党费、党内有关生活制度等,并提出要求。 (八)向支部全体党员宣布党委批准通知。对未予批准者,支部应说明原因,做好工作并予以鼓励。 (九)举行入党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