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xx国际日“法国文化月”委托协议甲方:xx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乙方: x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促进东西方生活文化的交流、对话与合作,让世界更了解xx,推进“2017xx国际日”项目的顺利发展,特推出“法国文化月”活动,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委托方案:一、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在“2017xx国际日”期间开展“法国文化月”活动,其中包括:1、 x二、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制定“2017xx国际日”总体方案,统筹协调“法国文化月”活动开展时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应确保合作的相关活动的按其总体方案举行。2、甲方出资人民币6500元(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给乙方
2、作为委托资金,于10月30日前支付至乙方账户:开户名:x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开户银行:xx帐号:3x3、双方成立工作小组,本着共同策划,共同培育、共同推广、资源互换的原则,以推动双方合作共赢为目标,共同推动“法国文化月”的策划和宣传。(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法国文化月”的具体落地执行,包括活动组织、音乐家邀请、活动场地落实及布置、摄影展品制作、语言翻译等内容;2、乙方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活动对象充分参与创造条件、提供渠道;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不能如期开展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双方成立工作小组,本着共同策划,共同培育、共同推广、资源互换的原则,以推动双方合作共赢为目标,共同推动“法国文化月”的策划和宣传。三、其他事项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之初步意向。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所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或确认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xx市社会治理研究与评价中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 xxxx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