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保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人登记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员人身安全,在参考国务院颁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见附件)基础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子保安部及保安人员管理。第二章 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第三条 保安部工作标准: (一)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帮助企业各部门把安全工作要求,列人各项工作岗位责任制中。 (二)落实“来宾至上、安全第一”方针,有效预防不法分子混入企业,切实做好企业安全工作。 (三)维护好企业内部治安秩序,避免财产损失,确保人员人身安全。 (四)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
2、消结合”标准,做到五防“防盗、防火、防爆、防破坏、防意外事故”,经过有效监控和巡查,立即发觉事故苗头立即妥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制订好多种应急行动预案,定时进行检验和演练,确保多种抢险、抢救、消防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条 保安形象和态度: (一)值勤期间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挂好厂牌;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佩带或贮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二)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保持仪容整齐、精神状态上佳、态度谦和、认真负责。 (三)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应有些人代班。 (四)注意本身礼貌和涵养,对贵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
3、主动引导。 (五)礼貌接听电话,对上级吩咐和通知事项,应立即传达;严禁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公话。 (六)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用户,尤其是对夜间送货到企业用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间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有态度粗暴、有意刁难职员或外来人员,一经发觉,将根据企业相关要求严厉处理。 (七)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实施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八)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做合适处理,并立即汇报上级。 (九)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上领导、企业事先通知来访关键贵宾及政府官员进出企业时,应行注目礼,以示敬重。 第五条 保安岗位职责
4、: (一)直接向副总经理负责,全方面负责保安部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作秩序。 (三)负责制订保安部工作步骤、职员岗位分配、职员岗位技能培训。 (四)负贵企业内部全部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和正确使用。 (五)负责企业监控系统有效使用和原始录像保留及复制。 (六)负责门禁制度落实和职员考勤上、下班打卡制度落实。 (七)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八)负责监管进出企业汽车停放秩序,并登记。 (九)负责进出企业物品查验并登记。 (十)负责厂区、办公楼、宿舍安全巡视、公共区域水电监管,和夜间查岗并登记。 (十一)负责维护企业花草树木。 (十二)负责安全事故处理,对突发事故
5、采取应急方法。 (十三)帮助维持企业办公秩序,预防偷窃。 (十四)保留值班各项统计.定时上交行政部。 (十五)保障电梯、楼梯、安全通道通畅无阻。检验疏散标识、应急灯是否完好,确保各类抢救人员含有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能使客人快速安全疏散。 (十六)二十四小时连续不停地做好安全监视工作。要做到立即发觉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十七)接到各部门报案或对讲机紧急呼叫率领保安人员快速抵达现场并采取合适、果断方法,为经营部门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十八)领导交办其它事项处理。 第六条 保安部值夜员岗位职责为: (一)直接向保安部经理负责,负责企业非营业时间物品看管,安全值守巡查工作。 (二)提前
6、十分钟进人岗位,并对企业各区域巡视一遍,查看各处房门是否落锁,水、电、气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接收各部门口述注意事项,认真做好值班统计。 (三)每三十分钟对企业营业区域及各关键部位进行巡视,发觉异常要立即采取方法。遇有非能力和职权无法处理问题立即请示总值人员或保安部经理处理。 (四)上班时间不得睡觉,不得容留亲友在店中逗留,不得使用客用设备,不得离开店内。 (五)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非营业时间职员和贵宾不得进入营业区域。 (六)按要求做好本岗位卫生责任区清洁工作。第三章 出勤制度 第七条 上班时间安排: 早班:7 : OD16:DO; 中班:16:0024 :00 夜班:00 : 0008:00 全
7、部值班人员提前十分钟接班。 训练时间为下午17:3018:30。 中班换早班,早晨:10:00(吃饭时何30分钟) 早班换中班,早晨:17:00(吃饭时间3D分钟) 第八条 由领班于班前进行点名并做好当班、迟到、旷工、事(病假)人员情况统计。明外出原因,并将具体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九条 值班制度安排: (一)保安员值班安排表由领班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二)保安员应根据要求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实施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 (三)当班时遇有事情发生,属于职权范围内可立即处理,事后向领班汇报;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应立即请示经理或主管领导。 (四)值班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
8、事项具体统计,于交班后送交领班。 (五)值班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勤,应先行请假,由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 交接班制度安排: (一)交接班时,由领班对当班人员进行点名、检验仪容仪表、安排岗位;提前十分钟列队进行交接。 (二)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私自下班,应立即向领班汇报,等候安排交接斑事宜。 (三)接班者未能按时接班,按交接时间对接班人以迟到或旷工处理(除领导批假以外)。 (四)保安员交接班时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问题,和警械器具、车辆、车牌登记交接清楚。交班者对某一件事需要继续处理,交班者必需说明,并由主管和当事人留下妥善处理,事情处理完成,方可离去。
9、 (五)交接时,仔细检验交接物品性能和好坏;发觉问题,当面讲清,不得推诿。 车场保安要等接下来班人员对管区车辆逐一检验一遍并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如发觉有擦、撞现象,应立即汇报并做好统计。 (六)接班保安员在接班时发觉问题,由交班保安员负担责任,接班完成后发生问题由当班保安员负担责任。 (七)全部事项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保安员分别在统计本上署名。 第十一条 保安员因事需外出,必需书面提出申请,按时归队销假。 请假在一天以内由领班审批;请假在两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请假在两天以上,由主管副总同意并报送人事部存档。 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外出。第三章 管制要求人员管制 第十二条 严禁闲杂或和企业工作
10、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企业,经被访人同意,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企业;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会客单,方能离开企业。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络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 第十三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它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无须办理入厂手续,但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 第十四条 管制进厂人、物、车辆,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人厂,并绝对严禁携带违禁品入厂(除企业生产需要外)。 第十五条 职员进出企业应主动出示职员证,忘记带职员证者,保安人员要对其进行登记,超出五次给口头警告,并报其所在部门。 保安要做好违纪违规人员登记,
11、并立即向行政上报。 第十六条 严格实施职员出入制度,当班职员标准上不应离开企业,若确实有需要外出,应由班组主管或部门主管出具相关证实,交由保安后方准外出入厂时应填写入厂时间。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行政部。 第十七条 严禁职员亲属、老乡和好友在上班时间来企业见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八条 职员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指定会客室进行。 第十九条 未经企业领导同意.不许可新闻媒体等机构到企业采访、拍摄。物品管制 第二十条 严格实施物资管理要求,任何物资出人企业均需办理相关手续。凡外协单位、外加工
12、单位非本企业物资,进人企业时,需在保安室登记,未经登记物资不得放行。 第二十一条 凡购置、加工、借用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企业,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出门凭证,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职员物品、各外协商交货时所随物品,若有寄存在保安室,须经得保安人员同意,检验、登记并妥善保管。通常寄存时间不超出一个班时间,不然发生丢失现象,保安人员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 职员进出企业,标准上不准携带和本企业产品相同产品,如因需要,经生产部或行政部开立证实单后注明品种、型号)准予进出厂。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四条 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她人物品,暂扣留当事人,并快速汇报行政部
13、或相关部门,再另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非本企业车辆人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要求停泊在企业指定地方。 第二十六条 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实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第五章 奖惩方法 第二十七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主动维护企业荣誉,在用户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和口碑。 (二)认真勤奋,实施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三)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第二十八条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物质奖励: (一)对工作步骤或管理制度主动提出合理化提议,被采纳者。 (二)主动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三)
14、检举揭发违反要求或损害企业利益事件者。 (四)对可能发生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及财物安全者。 (五)数次实施关键事务成绩显著者。 (六)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成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地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 (七)对企业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八)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相关论文者。 (九)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员作,工作成绩优异者。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给口头警告:(一)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二)不按企业要求着装。仪表、仪容不整,无精打采者。(三)不立即汇报,不填写交接班统计者。(四)不遵守考勤要求,30天内迟到早
15、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出10分钟者。(五)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严重者。(六)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出巧分钟者。(七)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八)无故不参与部门例会和培训,累计两次以上者。(九)阅读和工作无关书报杂志或从事要求以外工作者。第三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处以罚款:(一)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损失者。(二)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三)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四)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五)委托她人或代她人签到者。(六)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常常迟到或早退者。 (七)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
16、户投诉时,和用户争辩、喧华或对用户投诉处理不妥或不立即,引致业主向_七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八)弄虚作假,涂改当班统计、删除录像统计。 (九)不服从领导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所顶撞领导。 (十)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成事故者。 (十一)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解聘: (一)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和其发生冲突者。 (二)在企业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三)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四)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五)有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六)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七)违反劳动协议或企业管理要求,情节严重者。 (八)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欺侮威胁行为者。 (九)严重违反多种安全制度,造成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十)偷窃同事或企业、用户财物者。 (十一)连续旷工三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整年累计七天。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同意后施行。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