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及时偿还按揭贷款催告函 致: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护照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您与我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及补充协议(以下统称“协议”),向我司购买了位于 市 区 路 项目 号楼 室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根据协议约定,您选择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并同意在获得贷款后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之约定定期归还贷款本息,因您未及时还本付息而导致贷款银行向我司扣收贷款本息及费用的,您应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向我司归还我司代偿的相关款项,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现我司接到银行通知,您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函件发出之日止已连续 期未向银行归还按揭贷款,鉴此,银行要求我司承
2、担连带还款责任,已从我司账户直接扣收您逾期未还的按揭贷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现我司郑重函告您:请您自收到本函件之日起5日内至我司缴纳以上代为偿付的按揭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您届时仍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我司保留依法追究您违约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要求您承担解约违约金、逾期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同时我司有权将房屋另售他人,且要求您赔偿因此给我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亦不排除我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您已按正确的方式,积极完全履行了该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请忽视本催告函。如本催告函所载有关数据金额与我司财务数据不一致,以我司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发函,望您审慎并妥善对待,以免讼累。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注:本函件任何手写内容无效;本函将以挂号信或中国邮政快递(EMS)等方式发送给您,邮政回执将作为您接受到本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