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端正劳动态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考勤工作遵循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掌握各部门出勤情况并进行督查;
(二)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考勤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部门设立专门的考勤员,考勤员应每天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考勤记录,并于每月3日前将本部门上月的考勤表上交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统一考勤,并以部门为单位建立考勤登记制度。考勤表是各部门反映员工出勤情况的主要依据,必须如实填制,不得任意涂改,以保证其真实性、严肃性、准确性,各部门的考勤表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方为有效。
第三章 出 勤
第六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第七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到岗的,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提早30分钟下班的,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八条 员工因特殊事因迟到、早退,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出勤的;
(二)假期已满逾期未归,未续假或要求续假未准的;
(三)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按期到岗的;
(四)经查证为谎报请假理由休假的。
第四章 休 假
第十条 员工除享受规定的每周2天公休日外,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十一条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年休假。具体为:
(一)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
(二)累计工作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
(三)累计工作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若员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仍发生上述情况的,则不再享受次年年休假。
第十三条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以1天为单位,不得跨年度安排。综合管理部在年初将员工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通知各部门,部门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并将员工休假计划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五章 请 假
第十四条 员工除法定节日和公休日外,凡不能出勤的均需请假,填写《请(休)假申请单》(附表),并报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的,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第十五条 请假的审批权限为:
(一)一般员工请病、事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病、事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需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休)假申请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二)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公假、年休假等,由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综合管理部审定,报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审批。
(三)中层管理人员请病、事假1天以内(含1天)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病、事假1天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四)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综合管理部备案;综合管理部具体办理手续并备案。
第十六条 病假
员工因病需请假治疗或休息1天以上(含1天),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的病假诊断证明,经同意后可请病假。
第十七条 事假
员工因事,又非本人不能处理的,在妥善安排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同意可请事假。
第十八条 工伤假
员工因公遭受意外伤害负伤后,经劳动部门认定,可作为工伤假处理。工伤假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并通知所在部门。
第十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公假等假期规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条 部门员工考勤与劳动纪律情况,列入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年度的考核。员工缺勤期间的薪酬支付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员工发生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规定:
(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5次,扣除5天基本薪酬;5-10次的,扣除10天基本薪酬;10次以上的,扣除当月基本薪酬。
(二)旷工1-5天以内(含1天),扣除当月基本薪酬的50%;旷工5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基本薪酬;员工发生旷工行为的,全年绩效薪停发。旷工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的,予以辞退。
(三) 员工的考核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现象的,一经查实,部门负责人、考勤员和当事人一并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类假期的薪酬支付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请(休)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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