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考 评 说 明1.本评定标准适适用于杭州市辖区范围内未列入行政许可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企业,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具制造等医药化工企业可参考实施。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58项考评项目和169条考评内容。3.在本评定标准“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依据“考评内容”和“考评措施”相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
2、扣分,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5.本评定标准累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以下:最终得分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6.本评审标准评定等级为三级标准化评定,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见下表)。评定等级评审评分安全绩效三级60申请评审前十二个月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出1人。杭州市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试行)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关键组员: 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值考评措施自评/评审描述空项扣分项实际得分1.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3、制度,明确目标和指标制订、分解、实施、考评等步骤内容。2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乏制订、分解、实施、绩效考评等任一步骤内容,扣1分;未能明确对应步骤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对应责任,扣1分。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制订文件化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2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未以企业正式文件公布,不得分。1.2监测和考评依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并制订实施计划和考评措施。2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不得分;每缺一个基层单位
4、和职能部门指标实施计划或考评措施,扣1分。根据制度要求,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并保留相关监测统计资料。2无安全目标和指标实施情况检验或监测统计,不得分;检验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要求,扣1分;检验和监测资料不齐全,扣1分。定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进行评定和考评,依据考评评定结果,立即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评定结果、实施计划调整、修改统计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留。2未定时进行效果评定和考评,不得分;未立即调整实施计划,不得分;调整后目标和指标和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扣1分;统计资料保留不齐全,扣1分。小计10得分小计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和人员按要求设置安
5、全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置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应该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4未设置或配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不得分;设置或配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扣满4分,追加扣除10分。依据相关要求和企业实际,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3未设置,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扣1分;组员未包含关键责任人、部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扣1分。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三个月应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留。3未定时召开安全专题
6、会,不得分;无会议纪要,扣2分;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或未制订新工作要求,不得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方法,每一项扣1分。2.2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4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和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扣1分。企业关键责任人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给予职责,全方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推行安全生产义务。3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按要求推行职责,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
7、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每人扣1分。小计20得分小计3.安全投入3.1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3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步骤、范围、检验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3未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分;财务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管理,扣2分;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齐全,扣1分。制订并实施包含以下方面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早期投入安全设施),包含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
8、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置、维护、保养应抢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定、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验、评价(不包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置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它和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支出。8无该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每次
9、扣2分。3.2相关保险缴纳足额保险费(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3未缴纳,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保障受伤害职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相关保险评定、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不得分;赔偿不到位,本项目不得分。小计20得分小计4.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不得分;缺乏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步骤要求和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每缺乏一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扣2分。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时、立即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
10、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公布清单。5未定时识别和获取,不得分;不立即,每次扣1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时识别和获取,扣1分;未立即汇总,扣1分;无清单,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立即将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5未立即融入,每项扣2分;制度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不符,每项扣2分。立即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评。5未传达,不得分;未培训考评,不得分;无培训考评统计,不得分;缺乏培训和考评,每人次扣1分。4.2规章制度按摄影关要求建立和公布健
11、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和报废拆除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安全防护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验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15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
12、(其它考评内容中已经有不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和实际不符,每项制度扣1分;无制度实施统计,每项制度扣1分。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5制度未发放,扣2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4.3操作规程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齐全、适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应组织编制新操作规程。10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齐全、不适用,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缺乏风险分析、评定和控制,每个扣1分。向职员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员应掌握相关内容。5未发放至岗位,不得分;发放不到位,每处扣1分;职
13、员未掌握相关内容,每人次扣1分。职员操作要严格根据操作规程实施。5现场发觉违反操作规程,每人次扣1分。4.4评定每十二个月最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它要求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实施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验、评定。10未进行检验、评定,不得分;无评定汇报,不得分;评定汇报每缺乏一个方面内容,扣1分;评定结果和实际不符,扣2分。4.5修订依据评定情况、安全检验反馈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10应组织修订而未组织进行,不得分;该修订而未修订,每项扣1分;无统计资料,扣5分。4.6文件和档案管理建立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4、明确职责、步骤、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留要求等事项。5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或人员、步骤、形式、权限等,每处扣1分;未明确具体档案资料、保留周期、保留形式等,每处扣1分。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效力。5未按文件管理制度实施,不得分;缺乏步骤统计资料,每处扣1分。对下列关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资料实施档案管理:关键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统计、隐患管理信息、培训统计、资格资质证书、检验和整改统计、职业健康管理统计、安全活动统计、法定检测统计、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
15、息、事故管理统计、绩效评定统计、维护和校验统计、技术图纸等。10未实施档案管理,不得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2分;每缺乏一类档案,扣1分。小计100得分小计5.教育培训5.1教育培训管理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公布生效,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乏一类培训要求,扣1分;培训要求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等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时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订各类人员培训计划。5未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分;无培训计划,不得分;未定时识别需求,扣1分;
16、识别不充足,扣1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训,扣1分。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定和改善。做好培训统计,并建立档案。12未按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扣2分;统计不完整,每缺一项扣1分;未进行效果评定,每次扣1分;未依据评定作出改善,每次扣1分;未实施档案管理,扣10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每个扣1分。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企业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订岗位标准。8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不明确,一项扣1分;上岗从业人员未满足岗位标准要求,1人次扣2分。5.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含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需含有和本单位所
17、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并应按要求进行再培训。10关键责任人未经考评合格上岗,不得分;关键责任人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或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每人次扣2分。 5.4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新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0 1010101010
18、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 全教育培训人员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
19、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10未经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人次扣2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2分;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次扣2分;未按要求对转岗、离岗者进行培训考评合格就上岗,每
20、人次扣2分。5.5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从事特种作业(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5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每人次扣4分;证书过期未立即审核,每人次扣2分;缺乏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资料,每人次扣1分;扣满15分,追加扣除10分。 5.6其它人员教育培训企业应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要求、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安全教育和通知,并由专员率领。15未对相关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扣10分。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每人次扣
21、2分;对外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通知,每人次扣2分;内容和实际不符,每处扣1分;未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具,每人次扣1分;无专员率领,扣3分。5.7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个形式活动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10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得分;安全文化建设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每项扣1分。小计100得分小计6.生产设备设施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企业新改扩工程应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无该项制度,不得分;制度不符合相关要求,每处扣1分。严格实施 “三同时”管理制度,依据项目情况按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
22、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等工作。8未实施“三同时”要求,不得分;根据相关要求需要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交审查和完工验收及立案等工作,每缺乏一个扣3分。不得采取国家明令淘汰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新开发生产工艺,应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中国首次采取化工生产工艺,应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性论证。10新工艺无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汇报,扣10分。无中国首次采取化工工艺安全性论证意见书,扣10分。建设项目由含有对应资质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5施工现场存在不符合安全要求问题,1项扣2分。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使用
23、)前,按要求程序进行试生产(使用)前安全检验和风险评定,编制试生产方案。5未按要求程序进行试生产前安全检验,扣5分。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变更,按变更管理要求推行变更程序和风险分析;符合安监总局相关规章要求变更发生后,应按要求办理相关变更手续。5未实施变更管理,1项扣3分;变更过程未进行风险分析,1项扣3分;应办理变更审查建设项目,未立即向安监部门办理变更,1项扣5分。厂址选择、厂区部署和关键车间工艺部署、关键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设备设施、变配电等电气设施、爆炸危险场所通风设施、防爆型电气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双重接地保护、防雷设施、集中监视和显示防控中心、厂区和厂房照明
24、、人员通行安全路线、洁净厂房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5不符合要求,每项扣2分;组成重大隐患,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6.2安全设施规范安全设施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安全设施档案,定时检验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检验应做好统计。5未明确管理责任人,扣2分;未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扣2分;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验统计不符合要求,1项扣2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完整性要求,1处扣2分。按国家相关要求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1)按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发送至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
25、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按SH3097-,在输送易燃物料设备、管道上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按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6)按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7)按GB11651,配置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符合GB50016、GB50160相关要求;(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发火灾、爆炸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10)新建危险程度高医药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定,选择安全可靠仪表、联锁控制系统;(11)教授诊疗按标准、规范应设置其它
26、安全设施。8应该配置安全设施缺失,1项扣2分;安全设施配置、安装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1项扣2分;新建危险程度高医药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未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定,扣2分。将安全设施纳入设备检维修管理,定时进行检维修。因检维修拆除安全设施,检维修完成后应复原。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8安全设施检维修统计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有随意拆除、停用、挪用或弃置不用安全设施,1处扣5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时校准和维护,并保留校准和维护活动统计。风险较高系统或装置,应加强在线检测或功效测试,确保设备、设施完整性。5未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扣5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监
27、视和测量设备维护统计内容不符合要求,1项扣2分;现场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完好或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次扣2分。6.3特种设备管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包含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时检测检验统计、特种设备运行统计和故障统计、日常维修保养统计、事故应抢救援预案及演练统计等。 5未制订管理制度,扣2分;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特种设备按要求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出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立即报废,向原登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办理注销。5未按要求向特
28、种设备监管部门登记,1台扣2分;无登记标志,1台扣1分;已报废或存在严格缺点特种设备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常性日常维护保养,每个月最少进行1次检验,保留检验统计。8没有定时检验和维护保养统计,扣2分;现场特种设备存在缺点,1台次扣1分。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隶属仪器仪表定时检验、校验、检修。5本考评内容已经扣分,后面4个考评内容中相同情况不再反复扣分。压力容器等设备:1.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注册证件、质量证实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汇报等。2.本体、接口、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现象等缺点。3.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
29、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4.压力表指示灵敏,刻度清楚,安全阀每十二个月检验一次,统计齐全,且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5.生产过程中使用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多种阀门应采取不一样颜色和不一样几何形状标志,还应有表明开、闭状态标志。5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工业气瓶: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施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含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验、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常见气瓶检验周期为:通常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出30年应按报废处理。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
30、,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识正确、显著;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防倾倒装置或方法;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要求留有剩下重量。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出5瓶;超出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和明火距离应大于10米。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有预防阳光直射方法,通风良好,保持干燥。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且有显著标识;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5不符合要求,每处
31、扣1分。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使用:(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3)过载保护装置。(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6)露天作业防风装置。(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和警报指示灯。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分辨额定荷重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3.吊运物行走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些人操作固定岗位或常常有些人停留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4.和机动车辆通道相交轨道区域,应有必需安全方法。5.起重机械应定时检验,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合格检验汇报,要长久完整保留。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
32、吊索具管理措施,明确要求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择规格和对应载荷标牌,有专员管理和保养。7.一般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大于300毫米,卡接绳卡间距离应大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10%时应报废。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5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安装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3.进行日常检验、保养和维护,确保正常安全状态。4.每十二个月检验一次,检
33、验数据齐全有效。4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锅炉和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要求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水质处理应能达成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靠可靠;其它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4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定时检验合格证),不得分;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每处扣2分,排污装置泄漏,扣2分;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扣2分;给水设备完不完
34、好,匹配不合理,扣2分;炉墙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不好,每处扣2分;水质处理未达成指标要求,炉内水垢超出1.5mm,每处扣2分;管道泄漏,保温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靠,每处扣2分;辅机设备不符合机械安全要求,每处扣2分。6.4工艺安全操作人员应掌握岗位关键工艺安全信息,如本岗位包含危化品基础物理特征、化学特征和职业危害信息,关键化学反应过程和温度、压力、流量、储存量等关键工艺参数及其限值,关键工艺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安全设施等设备信息。6操作人员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3分。确保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泄压和排空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联锁系统、各类
35、动设备等运行安全可靠、完整。81.压力管道未检验或不合格,1项扣1分;2.安全阀未检验或不合格;爆破片、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时更换, 1项扣1分;3.紧急停车系统失效或未进行日常维护,1项扣2分;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未经调试或失效,1项扣2分;5.泄压、排空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 6.机泵等动设备运行不正常,1项扣2分。包含危险工艺和关键监管危险化学品工艺装置、关键储存设施,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动控制改造,实现工艺过程自动控制和压力、温度等关键参数自动报警。10未按要求进行自动控制改造,扣10分。生产装置开、停车前应组织检验,编制开、停车方案(或在操作规程中有开、停车内容)和应急
36、处理方法,按要求程序进行安全条件确定,操作人员按开、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8未制订安全条件确定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1项扣1分;没有编制装置开、停车方案,或操作规程中未包含,1项不符合扣3分;没有应急处理方法方案,扣2分;操作人员不清楚操作要求,或未按操作规程操作,1人次扣1分。生产装置发觉或发生紧急情况,以不伤害人员为标准,妥善处理,立即汇报;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立即采取方法,并通知相关岗位协调处理,必需时,按程序紧急停车;工艺参数运行出现偏离,操作人员立即分析,确保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立即得到纠正。5操作规程中未制订发生紧急及异常情况时处理方法,1项扣2分;紧急情况
37、未按要求处理,1次扣3分;操作人员不清楚紧急及异常情况处理方法和上报程序,1人扣1分;工艺参数偏离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超出安全限值未立即纠正,1次扣3分。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危险化学品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5排放管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或危险物质处理不符合要求,1处扣2分。6.5公用和辅助设施冷冻设备:1.螺杆式制冷压缩机、低压循环贮液器、高压贮液器、排液桶、油分离器、汽液分离器容器完好,符合压力器容器使用标准。 2.冷凝器和蒸发器:换热表面管、片清洁完好,无损坏,无脏堵,换热充足。 3.中间冷却器:容器保温隔热层良好,无跑冷现象。 4.制冷剂泵(屏蔽式氨泵):泵体完好;叶轮完
38、好,轴承完好。 5.机械通风冷却塔和水泵:冷却塔风机支撑牢靠可靠,叶轮运行平稳,无振动。进风口挡水栅完好无损坏,无杂物吸入,无滴水飘逸溅出;顶部出风挡水板完好。 6氨制冷装置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题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要求。15不符合规 定,每处扣1分。仓库:1.物品存放区和墙距、梁距、柱距,和物品之间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2.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3.作业点和安全通道采光符合标准。4.按要求采取防爆方法。5.消防设施标识及防火安全标志正确、齐全。6.按要求数量和种类配置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7.照明灯具完好率100%。8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变配电系统:1.各高
39、、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法等。2.应有配电平面图。3.应相关键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试验汇报和测试数据。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实体门。6.门、窗、自然通风孔洞全部应采取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毫米10毫米。7.油浸式变压器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储油池或排油设施。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要求;遮拦高度不低于1
40、.7米,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毫米40毫米。9.变压器中性点应和接地装置引出干线直接连接,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必需符合设计要求。10.配电室长度超出7米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部署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部署时,楼上配电室出口应最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安全出口。配电室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门应为双向开启门。11.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12.保留完整要求存档期限内工作票、操作票。8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2.架空绝缘导线多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
41、通、断能力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4.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必需安装剩下电流保护装置。5.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全部应穿管或采取其它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6.地下线路应有清楚坐标或标志和施工图。6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动力照明箱(柜、板):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取和环境相适应防尘、防水等动力照明箱、柜。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靠,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3.多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
42、连接可靠,无严重发烧、烧损或裸露带电表现象。4.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要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由建筑物外引入配电线路,应在室内分界点便于操作维护地方装设隔离电器。5.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电击保护。5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和配电装置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在低压TN系统中,架空线路干线和分支线路终端,其PEN线或PE线应反复接地。电缆线路和架空线路在每个建筑物进线处,均需反复接地(如无特殊要求,对小型单层建筑,距接地点不超出50米除外。)。低压系统有单独低
43、压电源供电时,其电源接地点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宜超出4W。移动式用电设备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力设备接地要求。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电源,假如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TN-S型(含有单独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性线和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到TN-S型转换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和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8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临时用电线路:1.有完备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责任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通常场所使用不超出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3.不得在易燃、
44、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4.必需根据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5.必需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下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和负荷匹配熔断器。5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电焊机:1.电源线、焊接电缆和电焊机连接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预防人员或金属物体接触。2. 焊机必需以正确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需连接良好,永久性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时检验。3.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4.每六个月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一次,且统计完整。5.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出5米。6.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出3个,长度不超出30米。7.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和导线连接可靠。8.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9.在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