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设备事故管理规程1 目的为规范设备事故管理,明确设备事故责任,特制定本规程。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设备事故的管理。3 职责3.1 工程技术部负责设备事故的管理。3.2 常务副总经理负责设备事故的审核。4 管理规程4.1 凡各种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使精度、性能、功率降低甚至造成停产,以及表面虽未损坏而内伤严重者,均称为设备事故。4.2 设备事故的性质4.2.1 责任事故:因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4.2.2 质量事故:因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而造成的事故。4.2.3 自然事故: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4.2.4 其他事故:凡不属于上述三类原因的事故。
2、4.3 处理4.3.1 公司发生设备事故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报告工程技术部,由工程部负责进行处理并修复。4.3.2 工程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做出处理意见。4.3.3 “设备事故报告书”经由设备管理部门和工程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处理。4.3.4 设备事故经分析、处理并修复后,工程技术部应计算出实际损失,报送财务部。4.3.5 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发生事故后,应以“设备事故报告书”的形式由小区管理处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如需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复,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4.3.6 公司发生的各种事故,应由工程技术部在“设备事故登记表”内予以登记。5 记录设备事故报告书设备事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