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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银行分行授信调查审查工作综合考评指标表序号考评维度评分类别大项指标小项指标分值指标说明一季度定量考评信审质量逾期率新发放贷款逾期率7“新发放贷款逾期率”=2017年末新发放贷款中逾期30天以上的贷款余额/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新发放贷款余额(含承兑敞口,不含微贷、到期续贷)。新发放非标逾期率3“新发放非标逾期率”=2017年末新发放非标中逾期30天以上的非标余额/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新发放非标余额。上报总行信审报告质量调查报告6A类:调查报告要素齐全,能够全面描述申请人基本信息,无实质性遗漏,可以充分支持授信决策。B类:调查报告要素基本齐全,有遗漏但基本能够支持授信决策。C类:调查报告内容不全面,存在实质性遗漏,必须补充调查或退卷调查。调查报告的基础分按照报告分类打分,分为A、B、C三类,由总行授信审批部初审和复审信审员打分,其中A类(“好报告”)和C类(“差报告”)报告按月在总行网页上公布,对于连续两期被评为C类的分行暂停受理授信业务两周。A类、B类、C类报告基础分分别为5分、3分、1分。审查报告A类:风险揭示充分,且能够对调查报告遗漏的信息加以补充完善。B类:风险揭示基本充分,但对调查报告中遗漏的内容未作补充。C类:风险揭示不充分,对调查报告中遗漏的信息未作补充,甚至简单粘贴调查报告。审查报告的基础分按照报告分类打分,分为A、B、C三类,由总行授信审批部初审和复审信审员打分,其中A类(“好报告”)和C类(“差报告”)报告按月在总行网页上公布,对于连续两期被评为C类的分行暂停受理授信业务两周。A类、B类、C类报告基础分分别为5分、3分、1分。项目反馈项目反馈的基础分按照反馈次数、反馈时间分类打分。项目反馈分为A、B、C三类,由总行授信审批部初审和复审信审员打分,A类、B类、C类项目反馈基础分分别为5分、3分、1分。评分标准:A类:反馈次数小于或等于1次,且反馈时间小于或等于3个工作日(复杂项目为5个工作日)。C类:反馈次数大于或等于3次,或反馈时间大于或等于7个工作日(复杂项目为10个工作日)。其余项目反馈为B类。否决率2“否决率”=当期被总行否决(暂缓)的项目数/总行当期处理的该分行上报项目数(不含当期撤退卷的项目数)。偏离度2“偏离度”=(分行上报的项目金额-总行审批同意的项目金额)/总行审批同意的项目金额。信审效率5考评期内分行权限内批复的所有对公授信项目(不含低风险业务)从项目受理至批复下发(以信贷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分行应按照总行要求严格信贷系统录入管理)的平均处理时间为指标。季度指标分数合计25二年度定性考评分行授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31.是否制定了分行信审会工作制度,有明确的信审会议事规则,是否符合总行“分行信审会制度”的相关要求;2.是否制定了授信流程中的相关文件,包括:授信业务流程的规范文件、贷前调查制度及调查报告规范、审查要求及审查报告规范、低风险业务调查审查操作规范,以及信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分行授信审批团队建设情况2是否配备充足对公专职信审人员。分行授信业务重检管理情况4该指标主要考核各分行终批授信业务审查审批的合规性、完整性、一致性以及审批结论的恰当性。分行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情况1该指标主要考核各分行对辖内评估机构的管理情况。三加分项主动退出续作授信客户,且该客户在退出后1年内发生风险的。报送总行的行业研究报告、信审政策提示、信审案例被总行采用的。四扣分项对考评期内新发生的问题授信,分行审批人员经认定有责任的(如违背总行信贷政策和审查标准等),或越权审批贷款、权限内违规审批贷款等。合计计分规则“新发放贷款逾期率”指标满分为7分,上限分为7分120%=8.4分,不设下限分;以逾期率0.5%为基准值,每高(低)0.1个百分点,在7分的基础上减(加)0.5分。“新发放非标逾期率”指标满分为3分,上限分为3分120%=3.6分,不设下限分;以逾期率0.5%为基准值,每高(低)0.1个百分点,在3分的基础上减(加)0.5分。1.按指标降序排名,指标得分相同的名次并列,出现并列数据时名次不再连续。2.对分行排名进行五档划分。“名次/分行总数”处于0-10%(含)、10%-30%(含)、30%-60%(含)、60%-90%(含)和最后10%区间的,分别划入第一至第五档。如果上述指标分母为零,分行该指标得分直接取第三档得分。3.第一档至第五档每档得分分别为该指标满分的100%、90%、80%、70%和60%。1.“审查审批时效”小于合理审查审批时效的,为满分。2.“审查审批时效”大于合理审查审批时效的,按审查审批时效升序排名,出现并列数据时名次不再连续。名次自“小于合理审查审批时效的分行数量+1”开始排序。“名次/分行总数”处于0-10%(含)、10%-30%(含)、30%-60%(含)、60%-90%(含)和最后10%区间的,得分分别为该指标满分的100%、90%、80%、70%和60%。根据总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情况评分。评分标准为:1.制度全面,能够严格执行总行授信审批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知,且能够根据分行信贷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制度的情况(3分)2.制度基本全面,执行中存在一定问题,但非实质性问题。(2分)3.制度缺失,执行中存在实质性问题。(1分)根据信贷系统中分行考评年度审批的项目数量、总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中获取的数据等评分。分行应于每年初上报上年度审批项目数量及信审人员情况。(1)配备充足,分行对公信审人员人均年审查授信户数不超过100个(含)。(2分)(2)配备比较充足,分行对公信审人员人均年审查授信户数不超过120个(含)。(1分)(3)配备不足,分行对公信审人员人均年审查授信户数超过120个。(0.5分)根据日常重检情况评分,每发现一般问题1次扣0.5分,严重问题1次扣1分,不设下限;全年无上述情况的得权重分4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分行上报专业审查报告并结合各行业组日常审查审批工作中掌握情况评分。每暂停合作1家机构扣0.5分,终止合作1家机构扣1分,不设下限;全年无上述情况的得权重分1分。每退出1000万元授信加1分。加分项按季度实时体现,与季度定量得分汇总得到分行审批工作绩效季度得分,年度总得分中加分和扣分不重复计算。每篇加0.5分。加分项按季度实时体现,与季度定量得分汇总得到分行审批工作绩效季度得分,年度总得分中加分和扣分不重复计算。根据情节轻重,扣1-10分。扣分项按季度实时体现,与季度定量得分汇总得到分行审批工作绩效季度得分,年度总得分中加分和扣分不重复计算。银行分行授信调查审查工作综合考评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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