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业务资金管理工作指引第一条 资金管理业务应贯穿于投资业务的各个阶段,严格的资金管理是投资业务获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也是降低投资业务交易费用的保障。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资金管理业务,包括融资、债券、担保、票据各个产品领域。第三条 本指引所指项目投资中资金管理业务,涵盖项目投资过程中前、中、后三个阶段:(一) 项目投资前尽职调查中和投资分析中的资金业务初步判断,投资谈判中金融合作资源的协调利用,投资分红业务的约定;(二) 项目投资签约成效的交付风险管理;(三) 项目投资后的资金业务例规管理,项目分红业务的资金管理。第四条 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分析时,需制作被投资企业资金业务尽职调查风险点评估,调查并
2、评估以下风险点:(一) 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中的风险管理文化水准,包括但不限于有无建立及时更新并适应企业管理状况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无资金业务例规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业务业绩,资金业务组织架构,资金业务内部授权体系,对外担保的管理,资金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等;(二) 有关资金业务的资产质量,包括银行存款、保证金存款质量,赊销等商业信用应收账款质量、应收票据质量,以及其他应收款质量;整体负债状况,包括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发行企业债券、赊购等商业信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特别要关注为第三方担保中的借款人还款能力;(三) 使用网银的业务涉及面、合作银行、业务质量等状况,以及授权卡或授权密押的
3、管理;(四) 银行账户的印鉴授权管理;(五) 主要的结算方式特别是大额业务结算方式的风险,和在途资金损失等交易性资金风险;(六) 参与衍生品等金额交易状况,包括购买衍生品的动机,并对被投资企业的衍生品等金融资产进行专项估值;(七) 有无潜在的大额经营性亏损;(八) 被投资在建项目的预算是否可靠,资金落实有缺口,原债务重组或融资的可行性如何、资金到位时间等,以尽量利用被投资项目自身财务杠杆,减少集团自有资金投入。第五条 投资谈判时的资金管理,要延续投资前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内容要点可结合本阶段特点而包括以下部分:(一) 投资谈判时要综合利用与金融机构合作的资源,即被投资企业或项目与外部金融机构的
4、合作资源,以及其与公司现有外部金融机构合作资源之间的派生业务;(二) 投资谈判时要根据投资控股方式的不同,要事先约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向公司开放银行账户查询等功能,要向公司提交与金融机构借款、存款、理财等重大业务合同副本(复印件并加盖被投资企业公章);(三) 投资谈判时要妥善约定项目利润分红条款,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保证分红收益,以及分红的分配程序和时间。第六条 项目投资交割时,报告内容要点如下:(一) 支付投资款时要齐备内部的项目批准和付款授权手续,任何情况都不得垫付投资款;(二) 支付投资款要采取合理的付款方式,选用熟悉的支付渠道;(三) 对被投资项目的支付时间进度,还应考虑支付期间本基金资
5、金头寸的安排,尽量争取延后支付款项;(四) 对异地投标等临时性支付业务,要事先核实全部支付细节,保证支付渠道顺畅、安全;(五) 整体投资款项的支付要争取对我方有利的付款节奏,原则上要求根据资产交割进程而分期付款,在法律手续完成之前要保留主要款项或尾款,并在各项划款后及时观察被投资公司的经营和人事变化状况,随时采取中止付款等保护措施。第七条 初期管理(一) 投资后要避免资金漏失,要定期对被投资单位进行项目投资中的资金管理例规检查,对照被投资企业财务资金尽职调查风险点评估进行对标管理,对照投资谈判的约定条件履行各自义务,并纳入投资审计,视情况可进行专题评估;(二) 要将第一次全面的资金管理合规检查纳入投资项目初期管理,以后每年度定期进行投资项目资金业务对标管理,纳入常态管理。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分红条款,按照约定及时划付分红资金,完成分红业务的资金管理,确保同股同权、资金比例同进同出,以及按照约定进行分红派息。第九条 对拟退出的投资项目,项目经理要事先设计项目清算中支付和交割方案。第十条 本指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