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火、进入受限空进、吊装、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断路、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标:增强职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安全、生产安全和企业财物不受损失。.适用范围:企业施工、维修抢险全部动火作业.职责: 在禁火区动火,必需办理动火证。 动火许可证办理、使用: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需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不然从严论处,电工必需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不然从严论处。申请动火,应依据动火安全要求落实动火中各项动火方法,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后方可申请动火。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指定专员或动火项目责
2、任人办理,动火证由审批,尤其危险区动火,报审批。 安全部门向动火责任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全部必需如实回复,不然从严处理。 必需在动火证同意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全部有必需重新办理“动火证”。 动火人抵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验动火证中各项方法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审查同意,必需到现场审查,确定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动火中落实安全方法: 将动火设备内可燃、易燃物质根本清理洁净,然后用,并保持足够时间和次数,确保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终还要放满清水。 切断
3、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根本隔绝动火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需清理洁净。 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需到安全部门开具审批单,方可。 能拆下管道,阀门等应尽可能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设备、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应清洗洁净后方可进行。 动火前应整体考虑,联络,如有威胁动火安全相邻及其它,应通知采取安全方法。 动火前动火责任人应定出应急方法,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它灭火器,需经同意。 动火工具必需完好,安全方法齐全,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距7米以上,如违反要求出现事故,由动火
4、人员负责。动火周围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可能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它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同意后方可继续动火。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周围不准有挥发性强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经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对应防护方法,预防火灾蔓延。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动火完成,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验确保安全后,方可
5、离开。 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需按要求存放。 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责任人应将动火现场全方面检验(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安全员有权对安全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责任人必需指定代理人。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标为深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特制订本要求。2 范围企业范围全部受限空间作业。3 术语定义3.1受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和外界相对隔离,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职员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可能
6、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物料或氧含量不足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封闭粮仓和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3.2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原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封闭粮仓和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等)作业活动。4 职责4.1 作业所在部门应做好施工作业前清扫、清洗、置换、检测等工作。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求检测填写。4.2 作业所在部门和安保部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需进行安
7、全检测,并统计检测数据,确定符合施工要求后,方可进入。4.3 作业所在部门,必需派专员监护,做好应急防护方法,以确保安全。4 工作程序4.1 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需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成下列要求:4.1.1 氧含量19.5%-21.5%。4.1.2 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ppm,一氧化碳低于35ppm。4.1.3 可燃气体为0。4.1.4 打开全部些人孔、手空、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4.1.5 必需时能够采取机械通风。4.1.6 采取管道通风时,通风前必需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定。不准向设备内冲氧气或富氧空气。4.1.7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8、。4.2 监测4.2.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需对设备内气体、粉尘等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2.2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4.2.3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设备带出,不准留在设备内。4.3 照明和防护方法4.3.1 进入不能达成清洗和置换要求设备内作业时必需采取对应防护方法。4.3.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4.3.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4.3.4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该小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
9、等于12伏。4.3.5 使用超出安全电压手持电动工具,必需按要求配置漏电保护器。4.3.6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要求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确保良好。4.4 监护4.4.1 设备内作业必需有专员监护,并做好安全应急方法。4.4.2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验安全方法,统一联络信号,并在入口处挂正在作业牌。4.4.3 险情重大设备被作业、应增加监护人员、并随时和设备外人员取得联络。4.4.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4.4.5 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需作好本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4.5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4.5.1 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需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5.2
10、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全方法栏要填写具体安全方法。4.5.3 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4.5.4 作业结束后,需要认真检验设备内外,确定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4.5.5 按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求,相关人员必需具体填写作业设备具体名称、作业时间、安全方法落实情况和检测数据统计。4.6 受限空间作业审批权限全部受限空间作业需填写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安保部按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施工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方法,达成安全作业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5 相关统计:5.1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标 为深入加强吊装作业计划和管理,降低吊装作业风
11、险,保障作业人员和货物安全,特制订本要求。 2 范围 本要求适适用于企业内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生产和检修、维修过程中利用多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改变作业过程。3.2 吊具、索具 设备隶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3.3 吊装设备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最大吊升能力,和吊臂长度及半径相关。 3.4 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臂。 3.5 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全部在吊臂顶端悬挂提升器械最大总重量。 3.6 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垂线和吊臂转动中心之间距
12、离。 4 吊装作业分级、分类4.1 吊装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重量分为三级:吊装重物重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重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4.2 吊装作业分类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等级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通常吊装作业。5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5.1 吊装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吨物体须办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格式见附录。5.2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5吨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5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
13、、精密珍贵,施工条件特殊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企业同意后方可实施。5.3 多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员监护,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5.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照明,室外作业碰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5.5 吊装作业人员必需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要求。5.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多种机具进行检验,必需确保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5.7 吊装作业时,必需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5.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14、。未经施工主管部门审查核实,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5.9 吊装作业前必需对多种起重吊装机械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和吊具、索具进行具体安全检验,吊装设备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需试吊,确定无误方可作业。5.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需随之升降,应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同意。5.11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现场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5.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操作规程。5.13
15、 吊装作业时,必需按要求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靠近或达成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验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5.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15 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a.指挥信号不明;b.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c.斜拉重物;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e.重物下站人;f.重物埋在地下;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方法;i.重物越人头;j.安全装置失灵。5.16 必需按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上填报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
16、位。5.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方法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6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管理6.1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由施工主管部门负责管理。6.2 项目单位责任人从施工部门领取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后,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责任人同意。对本标准要求吊装作业,必需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和吊装方案一并报施工主管部门责任人同意。6.3 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同意后,项目责任人应将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验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确定无误后方可作业。7 相关统计7.1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范
17、围内高处作业,即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作业。 2 职责本制度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监督实施。3 高处作业分级分类3.1 分级:高处作业分为四级。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2 高处作业分类:高处作业分为三类。3.2.1特殊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6级(风速10.8m/s)和以上情况下进行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取人工照明进
18、行夜间高处作业;在靠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进行悬空高处作业。3.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坡度大于45度斜坡上进行高处作业;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周围进行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区域内或传动设备周围进行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塔、釜、炉、罐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3.2.3通常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高处作业称为通常高处作业。4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4.1 从事高处作业单位必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落实安全防范方法后方可施工。 4.2 高处作业人员必
19、需经过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等疾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年老体弱、疲惫过分、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登高作业。 4.3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验危险作业审批单,确定安全方法落实后方可施工,不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4 高处作业人员必需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具,安全带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替换。 4.5 六级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需采取可靠安全方法,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4.6 高处作业应设专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 4.7 高处作业所用工具、零件
20、、材料等必需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需从指定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成应立即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洁净,预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起吊工具。 4.8 登高作业严禁靠近电线,尤其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4.9 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安全要求。 4.10 使用多种梯子时,首先检验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通常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
21、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需有些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靠。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周围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需戴安全帽,并有专员监护。 4.11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方法。4.12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需有充足照明。4.13 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界区内或周围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和操作者建立联络信号,设置忽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防护用具,方便忽然停车、发生故障、忽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快速撤离现场。 4.14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全部必需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需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15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
22、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需铺设坚固、防滑脚手板,假如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需加以固定。 4.16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口号,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而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靠构筑物上。5 检验考评本制度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境保护处有权依据情节严厉处理。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生产区域内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和在设备检修和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盲板抽堵作业。 2 职责本制度实施由作业单位负责,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监督实施。3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3.1
23、所选盲板板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验无裂纹和孔洞;盲板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识别和抽堵;盲板垫片选材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高压温度选择适宜材料。3.2 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不然,不准进行作业。3.3 盲板抽堵作业前,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方法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情况,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4 在有毒气体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压力应小于26.66KPa(200mm汞柱);刺激性气体压力应小于6.67KPa(50mm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3.5 盲板抽堵作业时,应有专员监
24、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作业复杂、危险性较大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有消防队、医护人员等到场。如包含整个生产系统,安全环境保护处责任人必需在场。3.6 在易燃易爆场所盲板抽堵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严禁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作业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3.7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盲板抽堵作业。3.8 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责任人统一指挥作业。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配表明位置。4 检验考评本制度由安全环境保护处负责监督实施。如发觉违反上述管理制度情况时,安全环境保护处有权依据情节严厉处理。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
25、本企业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确保企业内断路作业交通运输安全,特制订本操作规程:一、本制度适用和企业范围内断路作业,明确了企业内断路作业定义,人员职责,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二、断路作业是指企业范围内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作业。三、断路作业安全人员职责:(一)、断路申请责任人断路申请责任人在断路前必需亲到现场,了解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影响生产及安全,检验完善断路方法,对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检验。(二)、断路施工责任人对断路作业安全负全方面责任,断路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断路位置及周围情况制订,落实安全方法并向作业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断路
26、作业完成后组织清理、检验现场。(三)、审批人负责审查断路作业单位安全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断路安全方法进行审核,对方法不妥或不完善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检验断路作业现场安全工作。(四)、断路作业人员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对证上各项内容逐项查对,安全方法不落实,有权拒绝作业。四、断路作业安全要求(一)、凡在本企业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需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二)、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断路申请单位要在断路路口设置显著断路标志,为过往车辆提醒绕行线路。(三)、断路施工单位在企业内道路上进行破路作业时必需经相关单位对地下管线、电缆等进行确定后办理动土安全
27、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断路作业时,必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施工单位在断途经程中需要进行动火作业还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四)、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安环部负责审批,审批后应通知企业相关单位。(五)、在施工过程中安环部应不定时对断路施工现场进行检验,对存在不安全原因立即纠正。(六)、断路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定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七)、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八)、断路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施工应悬挂红灯。(九)、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消现场、路口警示标志。申请断路单位检验核实后,汇报安环部,通
28、知各单位交通恢复。(十)、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方法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十一)、断路作业应严格根据断路安全作业证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十二)、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要求时间内未完成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五、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一)、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单位指定专员办理。(二)、申请断路作业单位在安环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三)、施工单位接到后,填写其中施工单位应填写内容,填写后交断路申请单位。(四)、断路申请单位交安环部审批,审批后作为断路作业依据。(五)、作业完成后,施工单位立即清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安环部、断路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