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农商银行流程体系文件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编号:xx编制部门: 人力资源部 版 次 号: A/0 生效日期:20 年 月 日目 录修改记录2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组织职责4第三章延期支付扣罚标准4第四章延期支付扣缴依据6第五章其他规定10第六章附则1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薪酬改革理念,增强高管人员风险管控意识,推进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部分是指总行高管人员(副行级以上)、支行领导层、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支行部门负责人、分理处负责人等延期支付逐年达到当
2、年税后绩效薪酬的30%部分,与工作责任和风险防控挂钩。第二章 组织职责第三条 总行成立考核与问责委员会,加强对延期支付薪酬的管理。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延期支付部分的账户管理工作。稽核审计部负责对辖内经营成果真实性和风险程度的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付延期绩效薪酬。第四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延期支付账户资金及台账的管理工作,按人设立台账,专户存储。稽核审计部负责按年对实行延期支付人员进行年度审计考核,出具考核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稽核审计部的审计结果,对实行延期支付人员按标准计算扣罚额度,交计划财务部扣款。第三章 延期支付扣罚标准第五条 延期支付薪酬按照年度经营管理出现问题的性质和
3、程度,根据规定的比例进行扣罚。经营管理出现的问题依据任期稽核和日常检查结果认定。第六条 支行管理层以上人员延期支付薪酬的扣罚标准:(一) 一般违规责任扣罚标准: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5%,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0%。(二) 严重违规责任扣罚标准:1 严重违规责任未造成损失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5%;2 严重违规责任造成50万元(含)以下损失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5%,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20%;3 造成50万至100万元(含)损失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2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
4、付薪酬的25%;4 造成100万至200万元(含)损失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25%,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30%;5 造成200万元以上损失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3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40%。(三) 形成案件责任的根据涉案金额扣罚:1 涉案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2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25%,扣罚其他班子成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5%;2 涉案金额100万元至200万元(含)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4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50%,扣罚其他班子成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30
5、%;3 涉案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含)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6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80%,扣罚其他管理层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40%;4 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扣罚行长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80%,扣罚主管及相关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100%,扣罚其他管理人员当年延期支付薪酬的60%。第七条 总行高管人员延期支付薪酬的扣罚标准:辖内支行发生违规和案件责任的按支行扣罚标准的30%执行。第四章 延期支付扣缴依据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人员分别扣罚业务发生年度相应比例的延期支付薪酬。(一) 财务方面1 一般违规责任(1) 私自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的;(2)
6、抵债资产变现未执行拍卖等规定程序,造成资产损失的; (3) 违背权责发生制原则,影响年度利润真实性,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虚盈实亏的;(4) 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偏离度超过百分之五的;(5) 费用列支存在违规行为的。2 严重违规责任(1) 出现结算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2) 高管人员未按规定或程序决定大额财务开支等重大问题,造成损失的。3 形成案件责任(1) 截留贷款利息、金融机构往来利息的;(2) 存在套取存贷款手续费、私设小金库等重大违规事项的;(3) 违规出具与事实不符的信用证、保函、票据、存单(折)、股金证、资信证明等形成案件的。(二) 信贷方面1 一般违规责任(1)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7、偏离度超过5%的;(2) 高管人员审批或参与发放的贷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事实上已形成损失的;(3) 利用拆借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用于投资的。2 严重违规责任(1) 大额贷款审批决议失真,造成损失的;(2) 指使、授意账外经营贷款形成案件的。3 形成案件责任违规发放贷款形成案件的。(三) 负债方面1 一般违规责任(1) 指使、授意、默许账外经营存款、拆借、投资等业务的;(2) 发生支付风险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2 严重违规责任(1) 违规拆借资金,形成重大损失的;(2) 违规开办中间业务,形成风险的。3 形成案件责任侵占、截留储蓄存款,形成案件的。(四) 稽核
8、方面1 一般违规责任(1) 对稽查局及各级检查查出的问题不重视、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2) 稽核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密,存在风险隐患的;(3) 对检查出的违规责任人不进行处理的。2 严重违规责任(1) 对发现的案件苗头、违法违规事实或有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整改、处理或故意包庇隐瞒的;(2) 对发生案件隐瞒不报的。(五) 监察保卫方面1 一般违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2 严重违规责任。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的。3 形成案件责任(1) 发生涉枪案件;(2) 出现抢劫案件。(六) 其它违规责任1 一般违规责任(1) 对已发生的各种案件、存款挤兑、责任事故、重大经
9、济纠纷或其他重大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处置不力的;(2) 未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查出问题不反映、不督促整改、不处理,致使违规违纪情况长期严重存在,使本行受到损失或产生、扩大风险的;(3) 发现有案件苗头、违法违规事实或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整改、纠正、处理、或故意包庇隐瞒的;(4) 高管人员违反民主决策原则,独断专行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5) 高管人员未按规定或程序决定经营和改革的重大决策、大额贷款、大额资金调度、大额财务开支的重大问题,使本行造成损失的。2 严重违规责任(1) 决策、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2) 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内控执行
10、不严密,存在严重的风险隐患的;(3) 擅自提高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系数,或违规扩大各种薪酬提取基数,骗取绩效薪酬的;(4) 擅自指导、批准、制定与上级管理机关及法律、法规、金融政策相违背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5)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进行决策的;(6) 由于提名、举荐不当,人事管理部门考核失实、用人失察、失误,造成“带病”提拔形成严重后果,或把不良行为人安排到重要岗位等,引发案件风险的;(7) 重大决策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8) 失职、渎职或不作为造成资金损失;1) 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决定和指示等不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实施;2)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11、导致管理混乱,发生经济纠纷、重大事故和案件;3) 指使、纵容、默许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和违规经营的。(9)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九条 延期支付薪酬自扣缴之日起三年后支付本息。第十条 延期支付薪酬应经总行稽核部门责任审计,参考日常检查结论,确认考核结果,并按照本办法扣罚,再经总行考核与问责委员会审批后,支付延期支付薪酬。第十一条 扣罚资金全额用于冲减成本、增加积累、冲减对应贷款损失、弥补亏损及其他损失。 第十二条 延期支付周期内,延期支付薪酬人员异地交流、系统外调出、免职、退休等,延期支付薪酬均不予提前退还。第十三条 扣罚延期支付薪酬时,相关部门应提供经确认的违规事实材料作为扣罚依据,扣罚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违规事实、涉及的高管人员、责任比例、扣罚金额等。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xx农商银行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