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
基础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结合分行改革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分行金融市场基础薪酬配置机制,健全对金融市场业务人员的考核激励制度,增强人才吸引力和内生增长动力,推动分行业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总行的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团队负责人不同职务的履职情况,本着“业绩计量、公平发展”的原则,分别考核业绩,统筹计量、评定基础薪酬,本办法中的基础薪酬均为年度基础薪酬。
第三条 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分行金融市场条线,含分行本部和区域中心支行。
第二章 配套政策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基础薪酬按团队负责人专业职务层级进行区分,共设1-5个等级。
第五条 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的基础薪酬主要以团队净营运收入净营运收入指金融市场团队/客户经理所负责客户的年度(营业收入-资金成本-经济资本成本)*业务调整系数,业务调整系数后附。
为主要考核指标,同业负债日均、核心负债日均,同业核心客户、同业存单销售日均四项作为调节指标。基础薪酬与金融市场团队经营计划完成率挂钩,团队经营计划完成率达到分行要求后,兑付全额基础薪酬。
第六条 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等级评定方式与基础薪酬的调整
(一)基础薪酬等级评定标准
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职务等级以团队净营运收入为主要评定依据,再根据负债指标和客户关系指标进行调节。负债指标分为日均负债和核心负债两个细化指标,客户关系指标分为同业新客户拓展完成数和同业存单销售日均两个细化指标。即,当负债指标未能达到考核期考核标准的,则按照该指标所在等级(日均负债所在等级与核心负债所在等级取孰低标准为等级依据)基础薪酬标准执行;若客户关系指标低于负债指标调整后所在等级对应标准的,则再下调一个等级(同业核心客户、同业存单销售日均任一不满足即下调)。
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等级评定标准及基础薪酬对照表
等级
团队净营运收入(亿)
负债指标
客户关系指标
基础薪酬/年(万元)
日均负债(亿)
核心负债(亿)
同业新客户拓展(家)
同业存单销售日均(亿)
金融市场业务团队负责人
1
8
100
80
9
20
110
2
6
90
70
8
17
90
3
4.5
80
60
7
14
75
4
3.5
70
50
6
11
60
5
3
60
40
5
9
50
备注:
1、 调整系数如下表:
业务品种
负债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
托管业务
票据业务
资产业务
其它中间业务收入
调整系数
2
1.5
1.5
1.3
1
1.5
2、 同业核心负债指银银平台沉淀资金、财务公司非托管类活期存款、以及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其中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指银行业非存款类证券类金融机构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其他金融机构存放、证券类金融机构存放、保险业金融机构存放、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存放、金融控股公司存放、同业托管资金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同业理财存款特殊目的载体存放、证券类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境外同业存放等。
3、 同业新客户拓展是指在未开立账户(包括各类结算账户)的同业客户。该类客户清单详见附件《北京同业法人客户(注册及辖内未合作)》。
4、 净营运收入标准由分行按实际情况测算后每年公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当
前标准适用于2015年度。
(二)新设立的机构负责人基础薪酬的确定
(1)由分行发起设立或举牌设立的金融市场业务团队,在达标计划时间内,团队业绩未达到其申请设立时分行设定的业绩目标的,其负责人基础薪酬即按其评定的金融市场客户经理专业职务等级确定基础薪酬。
(2)行外引进的金融市场团队,在达标计划时间内,团队业绩未达到申请设立时分行设定的业绩标准的,其团队负责人基础薪酬为设立时业绩标准所对应等级基础薪酬的80%。
(三)对新设立的金融市场业务团队实施序时管理
对新设立业务团队给予一年达标期,在达标期内实行序时管理,第一季度不进行考核,之后每季度考核累计指标具体如下:
业务团队
净营运收入(亿元)
负债指标
客户关系指标
措施
日均负债(亿)
核心负债(亿)
同业核心客户(新增)
同业存单销售日均(亿)
第二季度
1
30
15
3
3
以上指标未达到,负责人下季度基础薪酬执行现有标准的80%
第三季度
2
45
25
4
6
两项均未达到,直接恢复为相应等级客户经理
第四季度
3
60
40
5
9
若未达到,直接整编或撤销
(四)警示期管理
对已进入正常运营的业务团队其团队业绩未达标的,给予6个月警示期。警示期内按照原有薪酬的80%核定基础薪酬;警示期满若能完成当期指标,则补足相应薪酬,若期满依旧不能完成相应指标,则做整编或撤销处理。
第七条 业务部负责人基础薪酬的兑付
(一)当团队季度业务经营计划完成率达到分行规定的完成率时,当季次月一次性兑付季度基础薪酬的差额部分。
(二)当团队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完成率达到分行规定的完成率时,于次年1月一次性兑付年度基础薪酬与已实发基础薪酬间的差额部分。
(三)行外引进的团队,当一年达标期满,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完成率达到分行规定的完成率时,团队负责人基础薪酬将调升至相应指标所对应的薪酬等级,该年度的薪酬差额部分也将于年末补足。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xx银行制定,由分行同业业务部和金融市场部负责解释与维护管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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