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市人民政府
与
x工业设计协会
与
xx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
日期:xx年 月 日
合作协议
甲方:x市人民政府
乙方:x工业设计协会
丙方:xx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本着促进中意工业设计交流、经济合作之目的,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下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在x落地成立办公室。甲乙双方进而决定在x成立中国-x工业设计中心(下称“中心”),由甲方提供基本的经济支持,包括为乙方在x的办公室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落户中心的企业提供免费办公场所,为其核心人员提供免费住宿,在设立初期给予一定补助等。乙方负责为中心引进x乃至国际上优秀的设计公司、设计师和设计产品。
成立中心的具体细节将在各方友好协商后,以本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三方合作,长期在x举行x“金圆规奖”(乙方为该奖项的评定方)作品展览,其中展览作品及设计师资源由乙方提供,展览由丙方负责独家承办,甲方将提供展览场地并承担相应经费。
三、中心成立后,甲方与乙方将一同拜访x设计企业,通过在x举办中国企业与x企业之间的B2B交流推广活动等方式,让x设计企业更加深入了解x和中意宁波生态园,以及其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若有x设计企业或设计师有意在x投资、发展的,x设计企业投资设立的公司应注册在中意宁波生态园,设计师应与中心签订相关合约;如有需要,可在x再次举办B2B活动,帮助x设计公司与x当地企业进行对接,促进合作。
四、 本协议项下所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一切联系与沟通,均需通过丙方进行;本协议项下所涉一切展览、B2B交流推广活动、甲方对乙方的访问等均由丙方负责独家承办。
五、其他
1. 本协议之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 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尽其所能仍无法解决争议的,任一方可另寻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3.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x市人民政府、x工业设计协会、xx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签署页)
甲方:
x市人民政府 盖章签字:
乙方:x工业设计协会
盖章签字:
丙方:xx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签字: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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