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868258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大学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xx学院学生会财产管理制度xx学院学生财产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负责。为规范财产管理工作,加强财产管理,提高物资利用率,学生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物品借取综合评分规则(1)物品借取进行每次评分,物品借取综合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诚信分满分为60分(详见附表1),物品完损分满分为40分(详见附表2);(2)诚信分与物品完损分采取累计评分制,例如:出借者第一次诚信得分为58分,第二次诚信打分为56分,则实际第二次诚信得分为57分;(3)当物品借取综合分低于90分时,该学生组织或部门(院、系)所借任何物品,需要由部长及其以上职位的干部进行亲自借取;当物品出借分低于80分时,该学生组织

2、或部门(院、系)所借任何物品,均需先由分管的老师签字再由院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签名后才可借取。2、物品借取须知(1)物资编号制度:所有物资采取分类编号,出借者每次需要做好编号登记,返还时需要对号归还,若返还的号码与实际出借号码不符,则以物品丢失登记,例如:帐篷出借时登记号码为编号A4,实际归还时仍须是编号为A4的帐篷;(2)物品借还时间:借物与归还物品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10-12:30,周末时间根据情况而定;(财产管理负责人:邢奇敏13868678132)(3)物品借取冲突处理细则:当院级部门借物品出现冲突时,优先考虑部门活动先后顺序,再综合考虑部门的诚信度,在由取得两方同意后方可出借;当

3、院级活动和系别活动同时发生借物冲突(指同种物品)时,优先考虑院级活动;当系与系或学院各部门的活动发生冲突,将根据实际的综合出借分和活动举办时间来决定出借方;(4)物品借取提醒事项:当系别借取物品时,均要由各系分团委书记签字;帐篷数量达到五顶、桌子数量超过五张或者两者之和超过10都需要由院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签名后,才可出借;(5)物资借取得分影响:各个机构以及部门所累积的出借综合分将直接影响到自己所在单位的诚信度。各院级组织、部门的借取综合分将会作为评选优秀部门的材料;各系的借取综合分将会作为评选优秀学生会的材料。附表:1、诚信扣分制度2、物资完损扣分制度3、xx学院学生会财产借用申请表 xx学

4、院学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六年八月附表1、诚信扣分制度(一)物资出借表要在领取物资三天前上交,上交表格必须是新表格,若上交旧表格必须拿回更改,不拿回更改的部门扣1分;延迟递交表格的部门一天扣0.5以此累加;(xx学院学生会财产借用申请表格详见附三);(二)拖延归还时间者:拖延1-3天,扣1分(若归还时间刚好于周末,可延迟至周一归还,则拖延时间从周一开始计数);拖延2-3天,扣2分;拖延3天以上且低于7天,加扣3分;拖延超过7天,扣5分;(三)无申请表格一律不给予出借,特殊情况下以借条形式要求出借物品者,扣1分(事后必须补交申请表格,未补交再扣2分);(四)未提前递交申请表格,而要求出借物品者,扣

5、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另外说明);(五)未经办公室值班人员清点并签名,而将物品置于办公室者,物品均视为未归还,在此期间如物品有丢失或损坏,一律由借用者负责,事后由办公室成员清点清楚才视为归还并且扣3分;(六)要求赔款的部门,拖延时间不上交赔款,上报学工部的负责老师,扣5分;(七)故意扰乱值班人员工作者,扣2分;(八)未经学生会办公室同意,部门间私自调换,转借,出现物资损坏或丢失,双倍赔偿,赔偿款由参与物资调换转借部门协商赔偿,扣2到5分;(九)未经允许,私自将所借物品带出校园者,扣2分;(十)经查实,所借物品与物品出借表格所填写不符者,扣2分;(十一)归还的物资若未清理,并粘有活动装饰品,要求其

6、清理物资,扣1分;(十二)在物资归还当天打电话催促归还物资两次以上依旧未还扣2分;(十三)物资出借表未经老师签字批准,打回修改,不修改的部门扣1分;(十四)物资出借表上要借用的物资数量,种类未填写清楚打回修改,不进行修改的部门扣1分;(十五)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外上交物资出借表、领取借用物资、归还借用物资不予受理,若强行上交、领取、归还的部门,扣2分。 附表2、物资完损扣分制度物资完损扣分制度以累计制度为基础,具体落实以下条款:(一)损坏小件物品(如:杯子、绶带、果盘之类),需在三天之内用相同的物品来偿还,若超过三天未还,将不对该机构出借任何物品,并超过一天每日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在规定

7、的时间内,还不能将物品归还,必须上交相应物品的赔偿金额的五倍。特殊情况需有院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签名证明交于院学生会办公室;(二)损坏大件物品(如:帐篷、折叠桌、音响之类),最晚不超过一周偿还,若超过一周,将不对该机构出借任何物品,并每日扣2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还不能将物品归还,必须上交相应物品的赔偿金额。特殊情况需有院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签名证明交于院学生会办公室;(三)若损坏的相应物品的赔偿金额在管理人员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还清,将按照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理。 附表3:xx学院学生会财产借用申请表xx学院学生会财产借用申请表财产借用单位:递表时间:负责人:联系电话: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借用物品:(数量)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分团委书记签字:院团委签字: 办公室负责人:财产归还人: 查收人:备注(有无缺失或损坏):注:一、递交表格、物品出借、归还时间均定为周一至周五12:0012:30,地点:两委办公室;二、借物品需提前3天递交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手写,均以电子档打印;三、各系各机构均需分团委书记机构指导老师签字后方可出借。团学部门所借物品中帐篷数量达到3顶、桌子数量超过5张以及借出校外使用的,均需经过院团学指导老师批准和签字后方可出借,团学部门只要需团副主席团签字即可;四、归还物品若无本部门人员清点并签名者,均视为未归还。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