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 托审 计 协 议书委托方:受托方:*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我局工作计划安排和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委托保山市*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X项目进行审计。伟确保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签订本委托协议书。第一条 委托审计的范围和内容(一) 范围 XXXX(二) 内容XXXXX第二条 审计时间要求(一) 受托方应在委托方发出审计委托通知书后的X天内进点实施审计。于X年X月XX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报告和有关资料,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必须有相关书面证据予以支持。(二) 若因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报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
2、方提前出具审计报告,需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三条 受托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经委托方审查后,作为委托方对被审计单位做出审计结论和决定的依据。第四条 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一) 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委托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积极配合。(二) 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向受托方提供审计工作所必须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三)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受托方执业审计纪律的情况和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受托方的责任和义务(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实施审计,确保审计质量。对委托方负责。(二) 委派与审计事项要求能力相适应、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
3、行审计。(三) 严格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和审计纪律。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利用审计之便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四) 严格保守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审计资料和情况。(五) 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事项,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六) 主动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审计费用按照XX与保山市中信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由被审计单位支付审计费用。第七条 法律责任(一) 由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约,导致受托方在审计中未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受托方应承担的责任不能
4、替代、免除、减轻被审计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二) 受托方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方因过失、故意、舞弊等行为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委托方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取消审计资格,并追回审计费用。给被审计单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受托方承担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 受托方执业不当或违反执业准则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 争议解决顺序(一) 协商;(二) 仲裁;(三) 法律诉讼。第九条 协议份数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 补充条款委托方地址:XX 受托方地址:XX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电话:(签章) (签章)XX年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