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送达地址:电子邮件: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送达地址:电子邮件: 鉴于: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注册地址为 。2、甲方为合伙企业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有合伙企业全部合伙份额的 %。3、甲方有意向乙方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 %(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比例);乙方有意从甲方处受让该等合伙份额,并成为合伙企业的 普通/有限 合伙人。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出让合伙份额的比例、
2、价格和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出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 %(指占整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比例)的合伙份额。乙方在上述合伙份额受让完成后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有限合伙人。2、本协议项下合伙份额的出让价为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转让款”),乙方应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1) 年 月 日前付清;(2)合伙企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之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3)3内支付人民币 元,合伙企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之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4)其它: 3、合伙企业现状的说明,已进行下列第 种方式的处理:(1)乙方已经详细了解合伙企业的原合伙协议内容,并同时在受让后签署按原合伙协议签署;(2)甲方已明确向乙
3、方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风险和运营现状,乙方已明确了解上述内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业;(3)请见本协议附件: 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现状说明。 二、生效、变更和终止1、本协议自经各方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由各方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应补充协议。经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3、各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终止或中止:(1)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2)本协议经各方履行完毕;(3)本协议依法解除;(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而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4、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
4、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因合伙协议的限制或其它合伙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2)甲方向乙方作出的陈述或保证有重大不实的。(3)其它: 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三十(30)个日历日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各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合伙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四、附则1、乙方成为合伙人后,应按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下合伙份额转让和合伙企业相应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3、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其它合伙人同意本次转让的声明本人(本单位)同意上述合伙份额转让,并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