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收购协议书甲方(收购方):xx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被收购方):xx以上双方为积极响应政府关于矿产资源整装勘察的要求,结合XX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乙方将XX采矿区内的一切财产转让给甲方。现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一、乙方将属其所有的XX采矿区内硐内、硐外资产、工程和与之相应的一切设备、设施、地上附着物、地面资产、矿石、金精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合同、档案等转让给甲方。二、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为2400万元(暂估数,以实际评估为准),该款项为上条所列全部财产的对价及乙方依照约定及惯例应得的全部款项。资产具体如下:1、金精粉355.26吨(折合金约24千克),作价485万元;2、固定资产,包括:
2、井巷资产、房屋及构筑物及井巷资产,作价1915万元(暂定,以评估为准)。三、甲方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支付完毕,该款项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四、本协议签订后:1、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5 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财产全部移交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10 日内将本协议第一条所列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2、乙方保证所转让的财产属己所有,有人对转让财产提出异议,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3、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予以作废。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借口向甲方及利害方提出要求或者主张,也不得向任何单位和机构出具对甲方不利的证明或者材料。5、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3、财产收购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四、乙方在经营期间拖欠的各种税、费、工资及其他未了结债权债务和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由乙方自行了结。若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有赔偿责任。五、乙方保证本协议的内容已经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知悉并认可。本协议内容涉及乙方义务部分的法律约束力及于乙方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即乙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违约行为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六、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1、违约方支付相对方违约金1 万元/次。2、违约金的支付不减免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3、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赔偿相对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甲方:xx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约代表人:乙方:2013年7月28日付款计划付款人总共需要付给受款人1200万,于本计划签署一个月内付100万元,2014年 9 月 30 日前付500万元,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余款。逾期付款,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甲方承担。付款人:xx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人:受款人: 201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