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财务管理和核算办法(xx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投连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关于投连险业务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开展投连险业务的特点,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连结保险业务财务管理和核算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投连险业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负责投连险业务的资金划拨及独立核算,负责对分支机构投连险业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处理。
第四条 按照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投连险即属于既含有保险风险又含有投资风险的保险合同,其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按照财政部《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财会〔2009〕15号)的要求,应当将投连险的保险风险部分和投资风险部分进行拆分。拆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按照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核算,收取的保费确认为保费收入;投资风险部分,不确认为保险合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 核算账户的设立
第五条 投连险产品独立核算账户的设立
将投连险产品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认为原保险合同,按照传统业务核算规则进行账务处理。其他风险部分不应确认为原保险合同,设立独立账户进行核算。
第六条 独立账户资产类核算科目的设置
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资产”科目,核算独立账户资产,本科目下设置“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账户价值变动”、“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等明细科目,另设“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核算初始费用、资产管理费、风险保费等。
第七条 独立账户负债类核算科目的设置
公司设立“独立账户负债”科目,核算独立账户负债,本科目下设“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风险保费”、“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风险保费”、“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初始费用 ”、“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本金”、“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账户价值变动”、“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死伤医疗给付”、“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死伤医疗给付”、“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满期给付”、“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满期给付”、“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年金给付”、“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年金给付”、“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退保金”、“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退保金”、“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退保手续费”、“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退保手续费”等明细科目,另设“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核算初始费用等。
第八条 其他明细科目的设置
投连险拆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的核算方式同传统险,公司在所有保费收入和各项业务支出科目下按险种进行明细项目核算。
第三章 首期保费的核算
第九条 预收首期保费的核算
投连险产品的基本保险费的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由投保人和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计划财务中心在收到首期保费时,与业务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后,进行系统确认,按业务系列分险种明细进行核算,记入“预收保费”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首期暂收
第十条 结转保费收入的核算
运营管理部承保后,业务系统将承保记录与财务系统自动对接,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结转保费
一般账户分录:
借:预收保费-首期暂收
贷: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本金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本金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保费分拆原则,将投连险保单进行拆分,从独立账户中扣除风险保费及初始费用,将其确认为一般账户的其他业务收入,核心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风险保费
贷:原保险保费收入-风险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初始费用
贷:其他业务收入-初始费用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风险保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风险保费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初始费用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
投保人追加保险费或投资款的核算方法同新契约保费核算,其他同传统险记账规则。
第四章 续期保费的核算
第十一条 预收续期保费的核算
计划财务中心在收到续期保费时,与业务系统数据核对一致后,进行系统确认,按业务系列分险种明细进行核算,记入“预收保费”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续期暂收
第十二条 结转保费收入的核算
运营管理部按日确认业务系统中续期转实收数据,业务系统将续收记录与财务系统对接,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结转保费
一般账户分录:
借:预收保费-续期暂收
贷: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本金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本金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保费分拆原则,将投连险保单进行拆分后,从独立账户中扣除风险保费及初始费用,将其确认为一般账户的其他业务收入,核心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风险保费
贷:原保险保费收入-风险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 -初始费用
贷:其他业务收入-初始费用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风险保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风险保费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初始费用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
其他同传统险记账规则。
第十三条 保单复效的核算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审核领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原始凭证并录入业务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保费-续期暂收
贷:利息收入-保单复效利息收入
借:预收保费-续期暂收
贷: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本金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风险保费
贷:原保险保费收入-风险保费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初始费用
贷:其他业务收入-初始费用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本金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风险保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风险保费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初始费用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
其他同传统险记账规则。
第五章 佣金及手续费的核算
第十四条 投连险佣金及手续费处理的原则
由代理人销售的投连险产品发生的佣金支出,根据业务系统生成的佣金计算表进行预提和支付。直接佣金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间接佣金不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在会计年度末,间接佣金不在独立账户和一般账户之间进行分配。
由代理机构销售的投连险产品,发生的手续费支出直接按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 计提营销业务直接佣金
每月业务系统自动计提营销业务直接佣金:
(一)保险合同直接佣金,产生如下会计分录:
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佣金支出-直接佣金
贷:应付佣金-代理人
(二)投资合同直接佣金合同,产生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佣金支出-直接佣金
贷:应付佣金-代理人
第十六条 发放营销业务佣金
计划财务中心根据业务系统生成的佣金明细报表,确认付款并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佣金-代理人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代扣增值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第十七条 计提投连险手续费
每月业务系统自动计提手续费:
(一)保险合同手续费,产生如下会计分录:
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
贷:应付手续费
(二)投资合同手续费,产生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手续费支出
贷:应付手续费
第十八条 支付手续费
借:应付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第六章 业务给付的核算
第十九条 拒保或撤销投保申请
对于已收费拒保或撤件的业务,运营管理部向客户出具拒保通知单及退费通知书,并根据投连险拒保、撤件凭据,包括拒保通知书、撤件申请、批单、投保人身份证明等在业务系统进行操作确认,生成付费数据,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收保费-首期暂收
贷:应付赔付款-暂收退费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接口系统中进行抽档、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暂收退费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条 犹豫期退保的核算
客户犹豫期申请退保的,运营管理部打印批单及付款通知书,并根据投连险保单、批单、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等在业务系统进行操作确认,生成付费数据,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确认付款。会计分录如下:
一般账户分录:
借:原保险保费收入-风险保费
贷: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风险保费
借:其他业务收入-初始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初始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本金
贷:应付赔付款-退费
借: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账户价值变动
贷:应付赔付款-退费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本金
贷: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账户价值变动
贷: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账户价值变动
借: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风险保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风险保费
借: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初始费用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抽档、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退费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一条 退保及部分领取的核算
投保人申请退保时,运营管理部审核并将客户申请录入系统,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退保金
贷:应付赔付款-退保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退保手续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退保金
贷:应付赔付款-退保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退保手续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退保手续费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退保金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退保金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抽档、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退保
贷:银行存款
投保人减少保险费或投资款的核算方法同退保(部分领取)的核算。
第二十二条 满期给付的核算
发生满期给付时,运营管理部审核并将申请录入业务系统,计算给付的现金价值,核对无误后打印批单和付款通知,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满期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满期给付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满期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满期给付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满期给付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满期给付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抽档、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满期给付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三条 死伤医疗给付的核算
投保人申请赔付时,运营管理部做好理赔书录入系统,并在评估日前确保全部录入,投资单位定价公布后,打印理赔批单:
一般账户分录:
借:死伤医疗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死伤医疗给付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死伤医疗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死伤医疗给付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死伤医疗给付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死伤医疗给付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抽档、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死伤医疗给付
贷:银行存款
第二十四条 年金给付的核算
发生年金给付时,运营管理部审核并将申请录入业务系统,计算给付的现金价值,核对无误后打印批单和付款通知,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年金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年金给付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年金给付
贷:应付赔付款-年金给付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年金给付
贷: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年金给付
计划财务中心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抽盘、回盘后,系统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赔付款-年金给付
贷:银行存款
第七章 系统间资金划拨的核算
第二十五条 资金管理的原则
各级分支机构不为投连险单独设立保费资金专户,投连险资金仍通过保费普通核算账户进行汇划,由核心业务系统自动记录投连险保费收入的入账时间,以作为向投连投资账户划拨资金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资金划拨的核算
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收到分支机构上划资金后,在资金系统进行确认,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总公司:
借:银行存款-保费归集户
贷:系统内往来-资金往来
分支机构:
借:系统内往来-资金往来
贷:银行存款-保费归集户
第八章 账户间资金交割的核算
第二十七条 账户间资金结算
核心业务系统每日对一般账户与独立账户进行账户间结算,并生成投连险资金划拨日报表。系统自动生成如下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独立账户-本金/账户价值变动
贷: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借: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贷: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初始费用/风险保费/退保手续费/退保金/死伤医疗给付/年金给付/满期给付/……
独立账户分录:
借: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贷:独立账户资产-其他应收款-本金/账户价值变动
借:独立账户负债-其他应付款-初始费用/风险保费/退保手续费/退保金/死伤医疗给付/年金给付/满期给付/……
贷: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第二十八条 资金从一般账户划拨至独立账户的核算
投连险资金划拨日报表中可投资净额大于零时,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将资金转入相应的投资专户中,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贷:银行存款-保费归集户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第二十九条 资金从独立账户划拨至一般账户的核算
投连险资金划拨日报表中可投资净额小于零时,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将资金从相应投资专户划拨至一般账户,生成如下会计分录:
一般账户分录:
借:银行存款-业务支出户
贷: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独立账户分录:
借:内部往来-资金往来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
第九章 持有人投入资金的变动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为投连险产品设立投资专户进行投资交易和核算。同时,公司设置独立账户投资单位数变动情况表(见附件2)。新的投保人加入、估值增值应登记持有人投入资金的增加,退保、部分领取、各种赔付和转出应登记持有人投入资金的减少。
第十章 投资交易的核算
第三十一条 定期存款或协议存款的核算
(一)存入定期存款或协议存款: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二)持有期间,根据存款利率确认应收利息: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利息收入
(三)实际取得存款利息: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
(四)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到期或中途提前支取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协议存款)
第三十二条 投资债券的核算
(一)购买债券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债券)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借: 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二)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确认应收利息: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三)实际收到债券利息: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
(四)资产负债表日,债券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借(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债券)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出售债券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法结转债券账面金额,交易费用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卖出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债券差价收入,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债券)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债券)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产-投资收益
第三十三条 投资股票的核算
(一)购买股票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股票)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二)持有期间被股票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三)实际收到股票分红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四)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股票)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出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股票差价收入: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股票)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股票)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产-投资收益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第三十四条 投资基金的核算
(一)购买基金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红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基金)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二)持有期间被基金公司宣告发放现金红利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三)实际收到基金分红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应收股利
(四)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基金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基金)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出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借):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基金)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贷:独立账户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基金)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投资收益
第三十五条 回购的核算
(一)卖出回购证券的核算
1.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每日按利率计提卖出回购证券的利息费用: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利息支出
贷:独立账户负债-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卖出回购证券到期时:
借:独立账户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借:独立账户负债-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二)买入返售证券的核算
1.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和交易费用之和,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借:独立账户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2.每日按利率计提买入返售证券的利息收入:
借: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利息收入
3.买入返售证券到期时:
借: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独立账户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独立账户资产-应收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第三十六条 账户资产管理费的核算
(一)计提资产管理费
一般账户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资产管理费
贷:其他业务收入-资产管理费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业务及管理费
贷:独立账户负债-应付管理费
(二)支付资产管理费
一般账户分录: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独立账户-资产管理费
独立账户分录:
借:独立账户负债-应付管理费
贷:独立账户资产-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第十一章 投资收益净值变动的核算
第三十七条 投资收益净值变动的核算
估值系统将每月最后一天投资净值分摊至各机构,产生账务。但因退保、满期的情况导致账户份额减少时,将实时产生账务。会计分录如下:
分支机构:
借(贷):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贷(借):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账户价值变动
估值系统:
借(贷):独立账户负债-投保人权益-账户价值变动
贷(借):系统内往来-独立账户
第十二章 投资账户单位净值
第三十八条 独立账户资产评估
公司在评估日根据监管规定对投资账户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日是指公司为计算保单账户价值,对投资账户价值进行评估的基准日。评估日由公司确定,正常情况下,公司每个工作日对投资账户价值评估一次并计算出投资单位价值。
投资账户价值(NAV)为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投资账户总负债。公司在对投资账户价值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如下公式计算投资单位价值:
投资单位价值=投资账户价值(NAV)/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数(N)
其中:投资账户总资产是指该投资账户下所拥有的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核算方法计算的资产总额;投资账户总负债是指该投资账户运作中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核算方法计算的负债总额,包括所应缴付的交易费用、管理费用及法定税费等。
第三十九条 投资单位价格
投资单位价格由公司根据各评估日的投资单位确定并予以公布,包括买入价和卖出价。投资单位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
计算公式:
卖出价=投资单位价值
买入价=投资单位价值×(1+买卖差价)
其中,买卖差价为投保人买入和卖出投资单位的价格之差,以投资单位价值的百分比表示,在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对各投资账户买卖差价进行调整。
第十三章 独立投资账户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 独立账户会计报表
投连险非保险风险部分通过独立账户核算,独立账户资产等于独立账户负债,期末在资产负债表的“独立账户资产”和“独立账户负债”项目列示,并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独立账户的相关信息。
投连险除了在财务报表中通过“独立账户资产”和“独立账户负债”列示,其还有专题财务报告。投连险投资账户专题财务报告包括: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资产负债表(见附件3)、投资收益表(见附件4)、净资产变动表(见附件5)。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国家监管部门对投连险制定新的规定,以国家监管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1.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表
2.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投资单位变动表
3.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负债表
4.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收益表
5.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净资产变动表
6.xx**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评估办法
附件1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表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净资产
投资单位数
单位价值
**型投资账户
报送日期: 复核: 制表:
填报说明:
金额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附件2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变动情况
**型投资账户单位价值(元/投资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险种
**型
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
**型
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
1、上期投资单位数
2、减:本期撤单、退保、理赔单位数
3、加:投资账户间转入单位数
4、减:投资账户间转出单位数
5、减:费用扣除单位数
6、加:本期转入单位数
7、期末投资单位数
(7=1-2+3-4-5+6)
8、账户期末净值(单位:元)(8=7*单位价值)
报送日期: 复核: 制表:
附件3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负债表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元
**型投资账户
**型投资账户
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定期存款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负债与投保人权益: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投保人权益
累计净资产:
负债与投保人权益合计
资产:
报送日期:
复核:
制表:
附件4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投资收益表
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元
**型投资账户
**型投资账户
投资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小计
投资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成本
小计
投资利润/(亏损)
报送日期:
复核:
制表:
附件5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净资产变动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 目
**型
**型
投资账户
投资账户
累计净资产
年初余额
本年净转入/(转出)资金
本年投资利润/(亏损)
年末余额
附件6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评估办法
一、投资账户的评估日
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账户的评估日均为每个工作日。
二、投资账户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
在评估日,投资账户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均为:
投资单位价值=投资账户价值(NAV)/投资账户的投资单位总数(N)
投资账户价值(NAV)为投资账户总资产减去投资账户总负债。
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三、评估结果内部报告和对外披露
投资账户单位价值评估完成后,向公司企业精算中心反馈评估结果。通过xx网站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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