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度编辑: 项目: 公司: 时间: 加强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责任监管的管理规定受控状态:_受控_发放编号:_生效日期:_*-04-02_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1总 则为了加强项目部(项目公司)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责任行为的监管,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施工质量管理、进度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2职 责项目部(项目公司)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责任行为的监管。上述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责任行为,是指监理企业受公司委托在建设工
2、程施工全过程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企业实施监理,并对安全、生产、施工质量、进度控制承担监理责任的行为。3工 作 制 度3.13.1.13.1.23.1.33.23.33.43.53.5.13.5.23.5.33.5.43.5.53.5.63.63.73.83.9项目部(项目公司)应在工程开工时核查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和人员资格情况:监理企业履行监理合同时,必须按工程项目建立项目监理机构,且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数量应符合监理合同的约定(一般不应少于五人,包括一名安全监管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出具的委托书,其负责
3、监理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因故无法常驻工地,监理企业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常驻工地,并出具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代)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总监或总代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青岛市建委认可的岗位证书。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核查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重点核查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所确定的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工序,以及旁站监理的程序、措施及职责等。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
4、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的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以核查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的情况。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旁站监理记录,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论与现场抽查的实际情况对比,以核查监理企业履行旁站监理责任的情况。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核查以下主要监理资料,以核查监理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情况:监理企业签认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监理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和确保关键部位和工序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记录;监理企业签认的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和隐蔽工程
5、检查记录;监理企业对施工企业试验室考核的记录,以及有关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记录;监理企业签认的工程项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监理企业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监理企业应将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违规操作、违章作业和施工单位、工程检测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不严格履行其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制止无效的,应报告项目部(项目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总监(总代)每周主持召开工程例会,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要求,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上周情况,布置本周任务,做好
6、会议记录,汇报给项目部(项目公司)。项目部(项目公司)派人参加例会,提出要求,解决问题。总监(总代)应合理安排人员,确保有足够数量监理工程师在现场监管,需进行旁站监理时,确保该分项工程施工时,时时有人监管,在项目部(项目公司)或质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质量问题,而2小时内监理工程师仍未发现,项目部(项目公司)应要求监理企业更换责任人员。项目部(项目公司)应支持监理企业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工 程师签字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的;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不按照监理企业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施工质量缺陷整改通知及时整改的,要责令改正。4附 则4.14.2本制度由安全质量监督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