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制定的,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安全警示标志要求含义简明、清晰易辨、引人注意、同时要尽量避免过多文字说明,甚至不用文字说明,也能使人一看就知道它所表达的信息含义。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它所示的目标物附近,使人一眼就能识别它所提示的信息属于哪一种对象物,并使人看到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含意。2、安全警示标志部位应有充分的照明。四、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1、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案由公司(厂)安全部门汇同消防、保卫、交通、机动等专业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标准
2、制定,各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安全警示标志的实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不符合国家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使用。3、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标志所处部门、公司(厂)进行维护管理。4、安全警示标志未经允许,严禁拆除、移动、损坏等,因检修施工作业需拆除、移动等、必须经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单位同意,作业结束后由拆除、移动单位恢复原先状态。5、应经常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发现标志缺失、损坏、不清晰等情况应立即进行恢复和更新,并确保其完好性。6、凡新、改、扩建项目有新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必须依据国家标准在危险、有害部位设置符合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7、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部位(1)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符合
3、道路交通安全的警示标志。(2)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设置符合铁路行业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3)厂区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生产区应在危险、有害因素部位(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建筑施工现场应在临边、洞口、脚手架、带电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其它按要求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部位8、各种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1)安全标志(GB289482)(2)安全色(GB289383)(3)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1791996)(4)消防安全标志(GB1349692)(5)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95)(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