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钱包”
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xxx年
14
甲 方:xx银行
地 址:
负 责 人:
邮政编码 :
经办部门 :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x
负 责 人: x
邮政编码 : 200120
经办处部门: x
经 办 人:
电 话:
传 真:
为推进xx银行直销业务,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快捷高效的优势,进一步践行普惠金融理念, XX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和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开展 “xx钱包”项目(以下简称“xx钱包”)业务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融洽、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践行普惠金融,提升双方在财富管理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共同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则开展“xx钱包”业务合作。
(一)基本情况
1、双方在合作总额度范围内共同开发“xx钱包”,乙方提供咨询服务方式为“xx钱包”产品提供相关软件开发、技术支持、交易辅助等配套服务。 合作总额度暂定人民币 亿元内,今后根据双方业务发展状况可适当调整。“xx钱包”项目,甲方渠道募集后投向 xx基金子公司 管理的[ ]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专户1号”),专户1号全额投资于甲方推荐的非标资产和甲方存款。乙方渠道募集资金将通过xx基金子公司的 [ ]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专户2号”),专户2号将部分投资于甲方推荐的非标资产和甲方存款。专户1号中,甲方为该基金专户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乙方将为该基金专户产品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专户2号另行约定。
2、“xx钱包”产品方案(产品最终要素可根据合作情况及基金专户产品最终设立情况调整):
(1)产品名称: “xx钱包”。
(2)风险等级:低风险。
(3)净值管理:通过每日计算收益,赎回时本利同时兑付,并每日公布收益率。
(4)产品期限:期限永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何时终止。
(5)销售对象和限额:个人客户,起点金额人民币1元,递增金额人民币1元,上限金额不限;机构客户,起点金额人民币 元,递增金额人民币元,上限金额不超过万元(含)。
(6)申购、赎回时间:专户1号,申购、赎回实行T+1,即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T+1日起息、到账。同时,对赎回制定大额赎回管理机制,当总赎回资金大于专户1号产品规模的30%时,专户1号延期至T+3日支付投资本金和收益。专户2号另行约定。
(7)销售模式:甲方通过自身网点、xx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渠道代理销售“xx钱包”;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平台销售“xx钱包”。
(8)投资方向:
专户1号的原始资产为:
A、为保证“xx钱包”的流动性,基金专户产品保持现金比例不低于总规模的30%左右,该部分现金存放于甲方指定机构。
B、为保证“xx钱包”的收益性,基金专户产品投资的原始资产包含甲方推荐的金融资产;
专户2号另行规定。
(9)投资方式:
“xx钱包”资金募集由乙方Lfex系统进行咨询服务和系统管理,每达200人系统自动编号、自动归集为一支定向委托投资项目,整个“xx钱包”产品,由N期产品组成,共享投资收益,共享流动性。专户1号每日募集完毕后投资方向为银行存款和特定的金融资产等上款约定的原始资产。
A、银行存款。(要素根据项目情况补充填入)
由 在甲方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金融资产。
由xx银行与xx基金子公司 签订专户资产计划相关交易协议,确定专户1号持有甲方推荐的金融资产等。
专户2号另行约定。
(11)专户1号收费规则
A、xx基金子公司按照专户1号资产计划金额收取专户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专户管理费=该基金专户资产计划金额×万分之五(年化);
B、甲方按照“xx钱包”规模收取投资顾问费。
投资顾问费=专户投资收益- 固定费用-委托人投资收益。
其中,固定费用包括财务顾问费、基金托管费、专户管理费等。
基金专户根据投资收益,每日计提各项固定费用,并支付委托人的预期投资收益后,如有余额,则余额计入甲方的投资顾问费,如有差额,则从甲方的投资顾问费里补足。
C、乙方按照“xx钱包”规模收取财务顾问费,计算公式为:
财务顾问费=“xx钱包”净申购金额×千分之三(年化)
D、基金托管银行按照xx基金子公司的专户1号收取托管费,计算公式为:
托管费=该基金专户资产计划金额×万分之五(年化);
上述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由xx基金子公司按年支付。同时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以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
专户2号另行规定。
(12)专户1号流动性管理预案
A、专户1号的资产配置中,保证不低于30%的资产配置于高流动性的存款,以该存款应对日常的投资人赎回。
B、根据产品申购赎回情况,通过适时调整“xx钱包”收益率来调节申购赎回额度。
C、在极端情况下,由资产提供方回购资产来提供流动性。
D、在极端情况下,经双方协商的其他方法。
专户2号另行规定。
(二)金融资产约定(对专户1号和专户2号均有效)
甲方在此确认其向“xx钱包”对应的基金专户产品推荐的金融资产、金融产品已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金融资产、金融产品、融资方已通过甲方的授信审批,包括非标投资、同业投资等新兴业务融资额度审批;
2、如属于甲方存量金融资产、金融产品、项目融资方已经与甲方签署了融资合同。不论是否属于甲方存量金融资产,项目融资方对应的项目融资总额都不超过该项目在甲方的授信额度(融资额度)。
3、项目融资方已按照甲方内部授信(融资)批复落实了融资的所有前提条件;项目融资方在融资期限内需始终满足甲方提供融资的所有提款条件;
4、如甲方有审批确定的融资附加条件的,甲方的前述融资附加条件已全部落实;
5、项目融资方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三)金融资产投资流程(对专户1号和专户2号均有效)
1、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基金专户产品推荐的甲方存量金融资产,由甲方以《金融资产、金融产品推荐书》(详见附件一)的形式向乙方发送,《金融资产、金融产品推荐书》应加盖甲方公章(详见附件二)。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供其与融资方签署的各项融资合同(含其补充协议)的复印件。
2、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推荐的非甲方存量金融资产,由甲方以《金融资产、金融产品推荐书》(详见附件一)的形式向乙方发送,《金融资产、金融产品推荐书》应加盖甲方公章(详见附件二),并交由乙方协调基金专户产品投资等事项。但甲方必须同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内部对该项目完整的审批文件。甲方负责监管项目融资方本笔融资用途与甲方审批文件中的资金用途保持一致。
3、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如果项目融资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提前还款事项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他资产予以补充。
4、甲方推荐给乙方的金融资产或产品,不能到期兑付或按合同约定兑付的,由甲方向债务人或融资人发放贷款、托收、贴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通过受让资管计划投资资产/收益权或处置抵质押、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解决,使基金专户的产品投资权益按合同约定兑付。
第三条 双方将建立对话机制,分别由甲方 部和乙方金融业务事业部负责日常的交流与合作,沟通经营情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制定全面合作计划,并督促落实有关合作事宜。
第四条 根据本协议约定,双方将各自授权并指导其系统内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开展具体业务合作,从而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体系。
第五条 双方业务经办部门和分支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业务座谈会议,完善已有的合作项目,探讨新的合作领域。
第六条 双方建立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对本协议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反商业贿赂条款(详见附件三)。
第七条 双方承诺未经对方许可,不对外界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双方合作的细节;在合作中不违反各自与客户之间的保密协议,未经对方及客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该客户信息。但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应司法、行政等机关要求对外提供,向所聘请的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以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第八条 协议双方承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法规、章程或合同的规定,并已办妥内部所需的全部手续,具有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依据本协议项下的附件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或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与产品存续期一致。如一方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第十条 本协议为合作之基础协议,对双方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具有基础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的执行需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第十一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情况变化,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双方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可在合法合规且符合各自业务政策的前提下,另行签订专项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双方已经签署的专项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xx钱包”合作框架协议》签字页)
甲方:XX银行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乙方: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2015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金融资产、金融产品推荐书
(样本、可根据具体项目调整)
致: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与我行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的《“xx钱包”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我行推荐如下资产(产品)项目,作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 ( 资管计划名称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方名称:
2、融资金额:【】万元;
2、融资期间:
3、融资利率:
4、还本付息方式:
5、融资资金用途:
6、其他:
在【】年【】月【】日(到期日)
在【】年【】月【】日(到期日)
该融资方已与本行签署编号为【】的《【】贷款合同》(详见附件),信托计划合同或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已经生效,信托产品或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已经合法有效存续,在【】年【】月【】日(到期日),《【 】贷款合同》项下融资方本息偿付金额共计应为【】万元。
该融资方已经本行审批,并满足各项提款要求,可提款总金额共计应为【】万元,期限为【】年【】月【】日(起始日)至在【】年【】月【】日(到期日)。
xx银行
年 月 日
附件二:预留印鉴
银行
预留印鉴
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预留印鉴
附件三
反商业贿赂条款
本反商业贿赂条款是《“xx钱包”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编号: )之必备附件,与上述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甲方(xx银行)与乙方(xx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甲方同意与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甲方或甲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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