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
本协议书于20xx年6月18日由下列各方在上海浦东新区签署:
甲方(增资方): x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目标公司):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x
法定代表人:x
甲方和乙方经过协商,就甲方以现金认缴乙方增资达成以下一致:
1、 上海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或“乙方”)是一家从事社交APP开发和运营的信息公司,注册资本105万元,已由原股东全部出资到位。现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现金
65
61.91%
现金
15
14.29%
现金
10
9.52%
现金
5
4.76%
现金
5
4.76%
现金
5
4.76%
合计
现金
105
100%
2、 现公司为发展需求,拟增加注册资本4万元。甲方系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意以人民币现金30万元认缴乙方本轮增资的方式,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
3、 目标公司已经于2016年6月8日举行的公司股东会议上通过决议,同意进行该增资,且目标公司原股东已经就甲方单独认缴增资部分放弃了优先认缴权。
4、 本轮增资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现金
65
59.63%
现金
15
13.76%
现金
10
9.17%
现金
5
4.59%
现金
5
4.59%
现金
5
4.59%
现金
4
3.67%
合计
现金
109
100%
5、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的指定账户缴付本轮增资的认缴款,人民币30万元。逾期未缴款的,按每日千万之一的利率承担罚息。逾期30日仍未缴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协议终止并不免除甲方支付罚息的义务。
6、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增资款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逾期未完成工商变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增资认缴款,支付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7、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时生效。双方可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两份,拥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
甲方:(签字)
2016年6月18日
乙方:(签章)
2016年6月18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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