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工业园区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工业园区xx产业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的项目投资决策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结合基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组织与职责
第二条 基金设立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由工委领导组成。其职责包括:
1、 对基金投资项目的选择及投资方案发表指导性意见;
2、 对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审议;
3、 其他需要理事会指导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详见附件一)。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包括:
1、 针对基金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
2、 针对基金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3、 审议其它需要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第四条 基金管理团队由各出资方共同组建,xx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方面由基金处负责统筹工作。基金管理团队职责包括:
1、 对理事会推荐的项目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2、 基于中介机构的调查,形成可行的投资方案;
3、 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投后管理;
4、 其他基金日常运营事务等。
第三节 投资决策程序
第五条 项目投资基本条件
1、 符合园区“2+3”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的园区科技型成长企业,并已进入成长早中期或完全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
2、 公司团队组织架构完整且申报团队成员无不良记录,申报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领先的知识产权成果;
3、 在园区依法设立且续存满两年(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如系外地较成熟企业迁入园区的,则需在原设立地设立和存续超过两年,且在园区实际落户超过6个月;
4、 申请公司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含至少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信息的完整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或提供至少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必须为持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在必要时协助提供财务及业务资料等备查。
5、 申请公司应提供具备丰富证券执业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报告应包含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各类资产权属及资产状况(详见附件四)、公司相关历史沿革等内容。
第六条 科信局预审
1、 申请公司应提交产业基金申请概要至xx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基金处,基金处对申请概要进行审阅;
2、 基金处完成审阅后报园区科信局,由科信局进行预审;
3、 园区科信局预审通过后,提交协调委员会合议。
第七条 协调委员会合议
1、 协调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合议筛选;
2、 协调委员会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立项。
第八条 基金管理团队
1、 负责对拟投资项目组织尽职调查;
2、 形成对投资项目的具备可行性的投资方案;
3、 向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决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投资尽职调查报告;
2)投资条款或方案设计;提交的投资条款应包括投资方式(股权/债权)、融资金额、持股比例/贷款利率、回购年限/贷款年限等。
3)其他认为需要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材料。
第九条 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1、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工委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2、 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委员需填写《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表决票》(详见附件二);
3、 由决策委员会主席签署《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详见附件三);
4、 项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基金管理团队根据最终认可的投资条款草拟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节 投资决策方式
第十条 投资决策方式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人构成,表决采取一人一票制,采用4/5通过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具有一票否决权。具体项目决策可采用会签方式;
2、决策委员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并明确说明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或理由,不得弃权。除同意和不同意之外,决策委员有一次暂缓表决的权利,暂缓表决必须要详细说明暂缓表决的理由以及需要项目组解决的问题。各种投票结果的处理方式见附件四。
3、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决策委员出具暂缓表决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第五节 项目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所指合同包含而不限于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委托贷款合同、被投资公司章程等所有在项目出资时需要基金指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律文件。在被投资项目获得最终审批通过后,由基金管理团队和外聘律师共同起草、拟定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包含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 相关法律文件主要包括:
(1) 投资合同/协议;
(2) 相关补充协议;
(3) 被投资公司章程;
(4) 其他具有法律效率的文件。
第十三条 投资合同分为直接投资与贷款支持两类
第十四条 贷款支持以委托贷款的形式进行:
1、委托贷款手续费:原则上由被投资公司承担;
2、委托贷款利率:原则不低于年化6.5%;
3、汇兑损益:原则上由被投资公司承担;
4、委托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及以内,至多可自续贷之日起延长2个自然年度(超过基金存续期的情况除外);
5、罚息:合同约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
6、在正式出资时,委托借款方应提交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同时,基金管理团队应按照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跟踪公司整体运营执行情况,包括委托借款方的财务情况、资金状况等。
第十五条 直接投资相关规定:
1、直接投资产生的中介费用:由基金承担。
2、直接投资回购溢价: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融资成本;
3、投资时限:原则上最长为4年,可延长1年;投资时限到期后以实际控制人及团队回购为主要退出方式。
第十六条 项目投资款划出所需材料:
1、 项目划款指令原件(以与银行约定为准);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
3、 投资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包括补充协议)
4、 投资方案变更说明(如果有具体投资方案调整变更);
5、 其他需要的材料
第六节 投资项目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团队负责项目投资后的管理与监控,包括:每年度制作并提交相关项目投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信息更新;按会计年度对投资后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项目评估报告;当出现项目风险时,制定风险策略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机动管理。作为投资后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金管理团队在会计年度内,对项目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及风险问题及时汇报并形成报告,制定管控措施并监督项目公司落实情况;
2、 当项目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或重大风险时,应召开项目临时会议,基金管理团队、理事会、决策委员会应参加会议。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对出险项目进行详细解析,研究针对该特定项目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措施,并形成初步方案。理事会及决策委员会对该出险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做指示及要求。
附件一
理事会成员名单
(建议稿)
主任:王翔
成员:夏芳
刘小玫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建议稿)
主任:夏芳
成员:张东弛
李洪秋
许文清
沈晓明
附件二:
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票
项目(公司)名称:
申请人:
投资金额(万):
占股比例:
回购时限:
贷款金额(万):
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
表决结果:同意( )暂缓表决( )不同意( )
请在括号内打“√”
表决意见(不同意或暂缓表决必须说明原因):
表决人: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1、 本表适用于项目尽职调查之后的投资决策表决。
2、 决策委员会共5人,分别为夏芳、张东驰、李洪秋、许文清、沈晓明。其中夏芳有一票否决权。决策机制为五分之四以上通过。
3、 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暂缓表决”三种。
附件三
投资决策决议 号
项目(公司)名称:
申请人:
投资金额(万):
占股比例:
回购期限:
贷款金额(万):
贷款利率:
贷款年限:
:
你公司 年 月 日上报的 (项目名称),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同意/不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出资,出资/贷款 万元,占股比 %/贷款利率为年化 %,回购期限/贷款年限为 年,并委派 担任 公司董事,
担任 公司监事(如有)。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附件四:
决策委员会投票结果处理方式
同意
不同意
暂缓表决
处理意见
5
0
0
通过
4
1
0
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否决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项目视同通过
4
0
1
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
3
2
0
不通过
3
1
1
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
3
0
2
基金管理团队必须在会后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并及时反馈,该表决人在得到反馈后再次投票,在暂缓表决人再次投票前,该项目视同不通过
2
1
2
基金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后,重新申请召开决策委员会,再次投票表决
3票以上(含)
基金管理团队解决暂缓表决人提出的问题后,重新申请召开决策委员会,再次投票表决
附件五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产的尽职调查清单
(文件另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