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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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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三项制度汇编 2013-1-15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3 二、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4 三、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4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5 五、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 七、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7 八、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9 九、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9 十、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资 10 十一、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0 十二、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1 十三、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1 十五、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2 十六、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2 十七、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3 第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6 三、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8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9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9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 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2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23 九、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24 十、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25 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29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0 十三、安全生产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1 十四、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31 十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32 十六、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32 第三篇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 一、氨制冷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33 二、电工岗位操作规程 33 三、锅炉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 34 四、配电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4 五、设备维修工岗位操作规程 35 六、压力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5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法人(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s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五、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六、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七、安全技术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劳动保护教育室;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备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八、机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炉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九、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十、生产调度部门安全生产职资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十一、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十二、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三、计划、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十四、供应、储运、销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十五、设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4)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十六、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保证落实“三同时”;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或审查建筑安装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做好基建与生产的联系、配合、交接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对外包工及外来基建队伍的安全教育,发生事故后按规定进行处理; (5)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 (6)在规定权限内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十七、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工会也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第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月、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抢险应急措施;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按国家、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三、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计划报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科按计划报批。 四、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车间,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企业每年提取一定专项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学习购买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二、对企业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三、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四、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为规范设备的维修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透明度,严格设备维修审批程序,特制订如下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严把设备故障的确认关。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要认真进行检测,在送修或自修之前,责任人应向指定设备维修负责人提交故障诊断书。 2、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各责任人可及时、直接与厂家(公司)联系,或转告设备维修负责人联系。 3、对于在免费保修期外的设备故障。在维修之前,责任人应会同维修人员进行认真检测,然后组织维修。 4、对于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该设备在管理上归属的责任人应责令肇事人员承担必要的维修费用及其它费用。严格执行“损坏公物要赔偿”的原则。 5、凡是进行了维修的设备(无论何种维修),都必须进入设备维修台帐。对于新购置的重要配件(进固定资产的)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登记和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对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定期检查、检验、检测并严格记录。 2、对危险场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技术监督水平。 3、制定并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管理责任制度。 4、制定应急救援制度,并进行演练工作。 5、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和上报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对重大危险源所在区域进行安全标识。     3、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建立管理档案,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4、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安全分析和安全评价,并制定新的监控措施。     5、编制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值班人员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值班室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3、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4、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5、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8、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9、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0、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1、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我单位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进行发放。 1.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考虑对有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同时考虑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等因素。 2. 所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3.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4.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按照行业或地方标准执行。 5.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由企业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6. 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或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我单位除按照规定为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针对劳动防护用品制定相应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九、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定期排查,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企业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3、认真登记。各单位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5、限期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办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全办报告整改结果。     6、制定预案,动态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口市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帮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7、责任追究     (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乡安全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第1条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第2条 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 (4)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6)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7)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8)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人、次; (9)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50-500元/项; (10)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1)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12)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3)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14)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20元/人。 2、各类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2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OOO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15%,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10%,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OOO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扣罚10-15元/人。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OO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15-3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扣罚100-2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领导等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3条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入厂工作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时间7天。 2、本单位职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3、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 4、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5、生产高峰时期,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防火、防汛、防盗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产生麻痹思想,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2学时。 3、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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