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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管理企业管理暂行措施
第一条 为了扶植中国饭店管理企业发展,促进旅游饭店行业专业化、集团化管理,增强饭店企业活力,提升经济效益,激励饭店管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并加强对饭店管理企业管理,依据国务院相关政策,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饭店管理企业性质
本措施所称饭店管理企业是指以其特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向饭店输出管理、并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企业法人。
第三条 饭店管理企业经营宗旨是经过对所管饭店管理,促进人才成长和交流,促进所管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设备维修等方面逐步达成国际优异水平,并重视提升饭店经济效益。
第四条 设置饭店管理企业条件,
(一)含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名称;
(二)含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和经营范围相适应必备设施及注册资金和资信担保;
(三)饭店管理企业总经理应含有在三星级以上饭店从事高级业务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并含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在境内外取得旅游饭店管理专业文凭学历;
(四)饭店管理企业应含有健全财务机构,财务人员必需含有对应技术职称,财务部门责任人必需含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五)饭店管理企业应有成文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操作规程、管理规章等相关制度,含有派出成建制管理人员和培训学员能力。所管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应达成国家颁布对应星级饭店标准;
(六)饭店管理企业应含有健全组织机构,须含有培训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必需职能化部门。
第五条 申报饭店管理企业应含有下列文件:
(一)饭店管理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汇报;
(二)饭店管理企业章程;
饭店管理企业章程应含有以下条款:
1、饭店管理企业全称、注册地点;
2、饭店管理企业注册资金;
3、饭店管理企业全部制性质;
4、饭店管理企业组织机构;
5.饭店管理企业经营范围;
6.饭店管理企业管理目标。
(三)饭店管理企业技术要求和专业材料:
1、管理企业宗旨;
2、服务规范;
3、质量标准;
4、管理风格和模式综合说明。
(四)一家资产额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大企业资信担保书。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依据本措施对各饭店管理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汇报和成立饭店管理企业有效文件进行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第七条 饭店管理企业接到国家旅游局批复件后,到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第八条 饭店管理企业经营范围
经过同意注册饭店管理企业能够经营以下业务:
(一)承接管理境内外饭店;
(二)承接培训中国外饭店从业人员
(三)承接饭店专用设备维修及饭店用具、原材料、设备采购供给工作;
(四)承接境内外客人服务委托和境内外饭店业务代理;
(五)提供饭店业务顾问服务和咨询服务
(六)提供专业饭店开业服务
(七)提供饭店管理企业客房预订系统服务。
第九条 管理协议
管理协议是明确协议双方责、权、利基础法律文件。为维护协议双方正当权益,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避免因为协议签署不妥而引发纠纷,本措施在附件中提供了推荐性饭店管理企业协议范本。
饭店管理企业和饭店签定协议通常应含有以下条款:
(一)协议双方全称、法定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及国籍;
(二)协议应注明经营方法、经营目标;
(三)协议双方责、权、利;
(四)协议应明确管理费用提取措施和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事项;
(五)协议转让和变更、解除和终止;
(六)违反协议责任,发生纠纷仲裁,违约赔偿数额;
(七)协议使用文字及其效力。
第十条 饭店管理企业资信条件
饭店管理者动用资金数额较大,同时风险也较大,为使管理者在决议时能够把企业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为了有效地预防饭店管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可能发生腐败行为,愈加好地保护饭店利益,所以要求饭店管理企业含有很好资信条件。
申请注册饭店管理企业在资信程度上应达成下列条件之一:
(一)饭店管理企业是一家大企业(固定资产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全资子企业或控股子企业,且有母企业提供资信担保。
(二)饭店管理企业也可由原来无直接资产关系一家大企业(固定资产在壹亿元人民币以上)提供资信担保,并由此形成一定资产关系。
(三)饭店管理企业也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资信担保。
第十一条 饭店管理企业经营方法
(一)直接经营式:饭店管理企业直接经营并管理自己投资饭店。
(二)租赁经营式:饭店管理企业和饭店业主经过签定合约形式长久租赁、承包其饭店,并作为法人经营饭店。
(三)委托管理式:饭店管理企业接收饭店业主委托,根据饭店管理企业统一经营策略、营销方法、服务质量要求、管理模式来管理饭店。
(四)特许权转让式:又称联号合约式。这种指导经营方法,是指在一定国家或地域,选择设施规模、服务质量等诸方面符合饭店管理企业要求饭店,准许该饭店加入企业联号网并签定联号合约,合约要求联号饭店获准使用所属饭店管理企业名称及标志。饭店管理企业按使用联号时间长短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饭店管理企业责任、权利、义务
(一)饭店管理企业有提升饭店整体水平、确保固定资产保值及增值、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并负担提升所管饭店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几项关键指标责任;
(二)饭店管理企业对所管饭店含有全方面经营管理权;
(三)饭店管理企业有对所管饭店提供良好管理并为饭店培养各方面人才义务。
第十三条 饭店管理企业收费
饭店管理企业在初建时期可根据合适低于国际上饭店管理企业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应由饭店管理企业和被管饭店共同约定。收费项目通常有基础管理费、奖励管理费、广告费和使用统一电脑订房系统费用。待饭店管理企业业务发展并享受声誉后,可参考国际上饭店管理企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对全民全部制饭店管理企业关键优惠政策
(一)全民全部制饭店管理企业所管饭店在进口材料、设备时,按实际需要进口品种、数量,依据海关总署(88)署税字第518号文给税收优惠。
(二)依据国办发(1988)17号文件精神,全民全部制饭店管理企业和所管饭店可享受外国饭店管理企业在中国管理饭店相同候遇。
第十五条 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地饭店管理企业进行分级管理,中央一级部门成立饭店管理企业由国家旅游局审核同意;地方成立饭店管理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审核,报国家旅游局同意。凡经国家旅游局同意成立饭店管理企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向海关总署立案,享受海关总署(88)署税字第518号文给税收待遇。
对饭店管理企业分级管理方法及内容以下:
(一)饭店管理企业须将和所管饭店签定协议上报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立案;
(二)饭店管理企业须定时向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报送营业统计资料;
(三)饭店管理企业如遇自动停业、歇业和变更法人、营业场所、上级主管部门等关键事项,必需事先向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汇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饭店管理企业在成立以后两年内未接管任何饭店,主管旅游局有权立即提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饭店管理企业必需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主动接收审计部门审计;
(五)主管旅游局对饭店管理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审核。
有违反上述暂行措施饭店管理企业,国家旅游局有权令其限期整理直至提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 本措施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和从事经营活动多种全部制性质饭店管理企业。
第十七条 本措施由国家旅游局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措施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饭店管理企业管理××饭店协议(范本)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能够采取优异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升饭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并使协议双方取得满意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解释、推行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章名】 第二章 协议各方
第三条 本协议:
甲方为:_______;在 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在 注册;法定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
【章名】 第三章 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四条 饭店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__。最高权力机构责任是负责制订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和当地政府协调,提供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条例。
3、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相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甲方对外宣传、推销。
4、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管理资料。
【章名】 第四章 管理方法及范围
第七条 依据双方协商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管理范围以下:(注明管理方法即可)
【章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乙方每十二个月向甲方收取营业总收入____%作为基础管理费。
第九条 乙方每十二个月向甲方收取毛利润(GOP)____%作为奖励管理费。
第十条 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统一电脑订房系统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还可向甲方收取市场推销费和广告费。
第十二条 双方共同制订符合中国会计法要求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审计饭店经营过程中多种单据、凭证、帐册。
第十四条 总经理需定时向最高权力机构提供经财务总监、审计签署经营情况汇报。
【章名】 第六章 饭店固定资产处理权限及采购审批
第十五条 乙方要确保甲方固定资产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全过程中处理固定资产必需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 乙方在采购____万元以上物品或单一商品总价值达____万元时必需经饭店最高权力机构同意,日常采购按饭店财务预算计划实施。
【章名】 第七章 管理人员薪金、福利、待遇、保险(具体协议依据具体情况自订)
【章名】 第八章 印刷标识和商标
第十七条 甲方将按协议中要求统一印刷带有管理企业商标和标识客用具、文具用具、菜单等。
【章名】 第九章 协议转让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将协议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应该取得另一方同意。
【章名】 第十章 协议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条 本协议及其附件修改必需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同意协议主管机构同意,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 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并报原同意协议主管机构同意,能够提前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因为一方不推行协议要求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要求,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合作,即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要求报原同意协议主管机构同意终止协议。
【章名】 第十一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协议争议时,当事人应该尽可能经过协商或经过原审批机构调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能够依据协议中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仲裁。
【章名】 第十二章 协议使用文字及其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用汉字、____文写成(一式四份)。
第二十五条 按本协议要求各项标准签订以下隶属文件包含: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____饭店(宾馆)____管理企业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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