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理制度
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矿
二〇一七年
目 录
一、 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1
二、 设备管理制度 1
三、 停送电管理制度 8
四、 电气试验制度 15
五、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7
六、设备定时检修制度 18
七、电缆管理制度 20
八、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21
九、 油脂管理制度 23
十、 配件管理制度 26
十一、 钢丝绳管理制度 27
一、 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1. 为了确保设备安全运转各级领导干部,应定时或不定时到各岗位工种进行巡回检验。职能部门检验每个月最少一次,基层天天一次。
2. 领导干部上岗检验时,对检验出问题要随时处理,同时对查出违章行为应阻止。
3. 常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验机电设备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安全需求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对查出问题应立即落实。
4. 常常对本单位职员进行安全思想和业务教育,对新调入职员进行现场教育,特殊工种职员要进行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 常常深入现场,率领技术人员,了解设备情况,立即排除不安全原因。
6. 确保设备“三率”不超标,机电管理,文明生产符合标准要求。机电机房硐室达标率要达成100%,杜绝机电设备重大事故。
二、 设备管理制度
1. 检验监督设备使用,在可能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情况下,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并立即报相关单位,研究预防设备事故方法。
2. 坚持使用和购置,日常维护和计划检修,修理改造和更新,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3. 设备管理关键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管好、用好、修好、改造好设备,不停改善和提升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取得良好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4. 使用设备科室全部必需严格根据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备管理关键技术经济指标纳入部门业务管理和责任人履职责任目标考评。
5. 各级机构、人员组成机电管理主体,是机电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对应等级责任人,要落实实施上级相关机电安全方面方针、政策、法规,负担对应责任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推行各项管理制度,实施操作规程、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对所管设备负责。
6. 依据施工需求,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前30天提出设备使用计划,机电科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平衡。确需购置新设备时,由机电科依据需功效、用途、安全、性能等方面要求提出设备型号,在分管领导主持下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决议。
7. 选型应遵照标准性、通用性、优异性、实用性、可靠性标准,禁购“三无”产品、落后淘汰产品。
8. 为确保设备安装质量和运行时安全性能,对大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安装可由矿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关键包含井架、绞车、变电所等,须编制专题安装安全技术方法,并按要求程序上报审批后才可施工。
9. 新设备安装后必需按要求进行调试,对需要有资质试验机构进行试验项目,包含设备上多种仪器仪表测试整定、保护装置试验等,如提升机主轴及制动系统传动杆,制动闸制动力矩、空动时间和制动加减速,提升钢丝绳和悬吊钢丝绳,空压机压力表、温度计,罐笼保险链、吊架、主链板,吊桶梁销轴等,由机电科负责联络,组织测试。
10. 在确定安装达成技术性能要求,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出示测试合格汇报书方可现场交接投入使用。同时应将设计图纸、说明书、安装数据、调试试验统计等质量文件交一份给使用单位存档。
11. 对新安装电气设备,必需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具体试验汇报。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需做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12. 每十二个月雷雨季节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前对电气设备必需进行预防性试验,内容有:测量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交流电压和直流电压试验,测量接地电阻,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及计量仪表,安全指示装置和防护用具试验。对输电线路、避雷器等设施,进行巡线检验,排除故障隐患,合格后投入运行。
13. 全部施工设备使用应制订有效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由专业人员实施,对使用设备实施包机制、区域负责制,由专员负责日常和定时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
14. 操作人员必需精通基础业务,钻研操作技能,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条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验、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条纪律”即:实施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常常保持设备整齐,按要求加油,保持合理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觉异常立即停车检验,自己不能处理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检验处理。
15. 依据不一样设备制订出季检、月检、旬检、日查、班巡等制度,加强设备预防性检验和检修,做到台台经手,不遗漏。检验中查出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要定时、定人、定方法处理,影响安全生产问题或属于重大隐患,必需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保障方法,安排处理,应有专员指挥协调,并上报机电科。对故障设备,使用单位必需立即修理,不得积压不修,努力降低故障设备百分比。
16. 严格实施设备润滑“五定”(点、质、量、时、人)和“三级过滤”(入库、发放、加油)要求,强化润滑状态技术检验,降低机件磨损,降低功效消耗。
17. 防爆电气设备(五小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须由防爆管理小组检验合格发放入井许可证,井口把勾工凭证方可安排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实施日检验维护和定时轮换上井检修制。
18. 为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长久有效机制,必需将使用、操作、保养、维护、润滑、检修和职员经济收益挂钩。
19. 机电科要加强备件管理,依据备件品种特点和占用资金情况推行ABC管理,合理确定贮备定额和消费定额,加强技术、计划、库房管理。针对设备情况,依据项目部每个月配件计划,制订出大型、关键设备备件计划,报矿审批采购,确保供给立即,不耽搁维修。
20. 依据本身特点每个月底集中编制下月设备易损件、关键件、通用件备件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进行行采购,存于现场材料库以备使用。
21. 机电科设置设备技术档案室,有专员管理,做到大型设备、关键设备一台一档,所属资料齐全,包含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岗位操作规程、图纸、装箱单、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统计、设备历次事故统计、安装图纸、大修改造统计、性能检验统计等。
22. 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经领导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借阅,用完后须完好无损立即归还。档案室技术档案应分类存放于柜内,作好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
23. 测量仪器仪表、监测仪器仪表、设备调试仪器仪表等关键设备应建立专门台账,设备有专员保管、专员使用,严禁外借。
24. 必需定时对仪器仪表进行保养、校验。
25. 大、精、稀设备采取专机专员承包制,包使用、包维修、包保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操作。
26. 大、精、稀设备,必需做到精心使用和保养,对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时点检,定时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做好统计,发觉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27. 大、精、稀设备尤其要加强润滑管理,建立润滑卡片,进行油质状态监测,做好换油统计。
28. 大、精、稀设备实施年度和月度计划性检修制,项目部对检修设备和项目要编制检修计划书,检修计划书要报机电科立案。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可靠性测试必需编入检修作业计划书内。
29. 检修作业计划书应包含设备名称、检修项目、检修程序、工艺和方法、工器具、检修开始时间和连续时间、人员组织、检修标准、项目责任人、安技保障方法等。
30. 机电运输事故依据其影响生产和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通常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
31. 发生通常机电事故,由机电队、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向调度、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填写“通常机电运输事故记录表”,并于三天内报机电科、安监处立案。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处各部门按相关要求逐层上报。
32. 通常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由机电科、安监科参与事故分析追查。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由矿领导组织,机电、安监和发生事故单位参与事故分析追查。
33. 事故分析追查本着“四不放过”标准,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要求,逐项调查清楚,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后果等情况,给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4. 发生事故单位,首先要采取方法,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和控制,预防事故扩大,做好恢复生产各项工作,另一面要立即向上级汇报,同时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接收教训,采取预防方法。
35. 主动开展设备管理达标活动,要求机电科每旬自查自评一次,每个月进行检验评选一次,每季检验考评总评一次,纳入机电科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部创级考评体系。
36. 检验考评关键分三个方面:设备指标、进出库设备情况、业务管理和人员素质。
37. 设备指标考评为: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设备合格证实文件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2)设备完好率≥90%;
3)大型在用设备完好率100%;
4)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5)电缆吊挂合格率95%;
6)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个个完好,无红灭灯;
7)机电设备安全运转良好,故障率低,无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8)安全保护装置完备、可靠、投入情况;无失效现象;
38. 出进库设备情况考评为:设备实现双向流动、双向监督。出库设备必需台台完好、整齐、喷漆,确保到现场后能安全投入使用;退库设备除正常使用磨损外,须完好完整,表面清洁,不得有水泥、油污,外罩不得变形。
39. 业务管理和人员素质考评为:经过设备图牌板、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设备现场文明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等方面考察综合评分。
40. 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维护人员,要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至尊”宗旨。
41. 管理机构要坚持培训教育长抓不懈,经过法律、规程、安全常识学习,不停增强职员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职员应知应会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过有组织讲学、讲课、培训、自学等方法提升机电人员技能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42. 管理人员须取得对应安全资格证,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人员须取得对应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操作证,方可从业。任何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43. 机电从业人员在分管领导安排下,由机电科、劳资科协调,立足全处,着眼业务技能和技术力量进行平衡,确保人力资源合理均衡使用,严禁任何人无序流动和串岗。
44. 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不主动推行职责,不正确推行岗位责任,出现违反管理要求和岗位制度行为,造成损失、事故,应依据企业和处相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给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5. 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严重失误、违章指挥或恶意破坏,从严追究责任。
三、 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一、 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员生命安全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技术管理工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我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停送电安全工作要求》。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实施停送电工作时,必需严格遵守本要求。
二、 公布停送电命令或实施停送电工作和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需是按要求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没有合格证人员不得单独实施停送电工作。
三、 井上下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需实施本要求。若本要求和国家相关要求有抵触时,以国家要求为准。
四、 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对违反本要求命令有权拒绝实施,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要求要求时,才能实施。
五、 对认真实施要求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表彰或奖励。对违反本要求造成事故者,严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 任何电气设备(包含电缆格电线),不管在检验、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提出申请并制订一定安全方法,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
七、 本要求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要求以下:
1. 不管任何电气设备(包含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
2. 不管任何电气设备(包含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
3. 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配电设备构架,电缆附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
八、 本要求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实施第6条任务,在井上下变电所(台)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管全部或局部,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九、 本要求适用下我矿各单位、供电范围内停送电工作,作为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具体要求。各单位在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依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订补充方法,但不得和本要求相抵触。
十、 各单位在实施中,要广泛群众意见,随时报机电科,方便不停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要求逐步完善。
第二节 通常要求
一、 井上下变电所,必需挂有该供电范围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需做到和实际相符,全部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供电地点或供电线路和设备名称等,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预防发生误操作。
二、 在备用和停用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推行停送电手续,事前和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络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实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不然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
三、 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需准备好合格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登杆工作必需系安全带。
四、 如遇漏电开关忽然掉闸,可根据下列要求。
1. 供井下分路开关拒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强送。
2. 供井上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继电器有动指标),许可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必需通知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进行送电。
3. 确系因为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碰触和震动而造成掉闸,能够强送。
4. 因为系统短路,电压忽然降低,使装有没有压释放器井下分路开关柜动作掉闸,又查时确非本开关柜馈出系统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指示时),也可强送。
五、 已经停电设备和线路,随时全部有忽然来电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方法之前,不得触及设备格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
第三节 对停送电工作人员要求及职责范围
一、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与停电相关工作。
1. 精神病患者。
2. 有影响工作残废者。
3. 工作前饮酒或因其它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
4. 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
5. 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病症致头晕者。
二、 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紧抢救法。
三、 对停送电工作人员要求:
1. 全矿性停送电责任人,应由负责全矿输配电技术人员担任。局部性停送电责任人,应由该专责范围内技术人员担任。停送电责任人不在时,可由能胜任当班调度员一人负责代理。
2. 检修工程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责任人或由该工程责任人委派一名能胜任人员担任。
3. 停送电操作,由变电室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3KV及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通常应有二人来实施,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实施。无人值班配电室和局部地域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工作责任人指派能胜任工作人员一人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
四、 停送电工作人员析职责范围。
1. 停送电责任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相关工作,审查停电申请,签发工作票,公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络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验工作人员遵守本要求。
2. 工作责任人负责本范围内停送电工作人部责任,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公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方法,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要求。
3. 工作责任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验一切安全方法是否完备妥善,相关开关合闸是否正确可靠。
4. 停送电操作人,必需严格根据合闸和拉闸操作次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确保安全技术方法,不经本范围工作责任人计可,不准任何人替换。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人,也不得进行操作。
5. 凡变电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需有监护人认真监护,立即纠正错误操作,监护人技术水平通常不得低于操作人。
五、 停送电工作,必需熟悉本范围内输配电系统。
第四节 停送电制度
一、 操作程序
1. 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需严格实施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2. 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电科责任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矿调度值班人(工作许可人),另一份交检修单位实施责任人(工作责任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署名。
3. 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即可和变电所联络进行倒闸操作命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可依据命令填写倒闸操作标票,受令人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查对无误,然后操作员和监护员在操作票上分别署名。
4. 操作员和监护员可依据操作票次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对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成把接地及挂上,并挂停电牌和相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调度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汇报。
5. 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责任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作责任人可依据工作票要求和相关安全方法,实施工作责任人必需一直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立即纠正不安全动作,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由工作责任人亲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结果,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
6. 工作许可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调度值班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此次停电检修结束。
7. 只有矿调度值班员才有权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停送电命令任何人全部不得直接命令变电所停送电。
二、 管理措施
1. 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需由工作责任人提前和单位联络好,安排好单位之间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约定停电时间。
2. 停关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需认真查清所要停关设备、线路、是否和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查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
3. 在带电设备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需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妥或其货原因,轻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需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4. 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需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地方,必需进行检验,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进,才准放电。
5. 工作完成后,必需得到工作责任人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关电,严禁用信号,摆灯碱话右会计时间等不可靠做法指挥送电,杜绝约时送电。
6. 工作全部完全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责任人必需对现场进行具体检验,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没有毛刺,有没有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尤其是井下检修后安装必需把防爆盖盖好。
7. 工作完成后,工作责任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员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再靠近导电部分。申请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严禁靠近或继续工作。
8. 在同一线路或同一电源供电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责任人必需分别办理各自停送电工作票,不准趁她人申请停电机会私自进行线路工作。停送电很多人必需在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该线路上全部工作责任人送电通知后方可命令线路送电。
9. 在井下同一线路或一个开关控制范围内有数项工作时,各项责任人必需在这趟线路总开关上分别挂各自停电牌或填有电工姓名电工停电牌,只有等全部停电牌拆除以后方可给该线路送电。
10. 生活区变台,机修厂变台需高压停电工作时,必需严格招待本制度,并参考两矿变电所送电制度实施由生活企业和机修厂责任人填写工作票,并指定工作责任人,按制度程序实施停送电和检修工作。
四、 电气试验制度
1. 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机电成立电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技术人员,装备相适应仪器、仪表等。
2. 电气试验必需实施“行业电气试验规程”,和国家相关部门制订“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等相关要求。
3. 机电,电气试验组负责0.66KV及以下电器设备检验、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4. 电气试验工作,要依据编制同意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需手续。
5. 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关键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改变趋势,不停提升试验技术水平。
6. 对新安装电气设备,必需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具体试验汇报,交使用单位。
7. 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需按要求做检验、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8. 每十二个月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十二个月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时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验,排除故障隐患。
9. 井下电气试验安全方法,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实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验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任意更改。
五、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难事故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 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检定、检测试验工作,确保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 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实施«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和所馈负荷相匹配。
3. 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绝缘泄漏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弯曲要求。
4. 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安装、检验、测定工作细则»要求。
5. 严格实施«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天天试验一次。6.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配合下应每个月最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十二个月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 做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 加强入井职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员自主保安意识,果断杜绝职员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 加强巷道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值。
9. 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出要求值。
10. 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
六、 设备定时检修制度
1. 坚持实施设备维护保养和预防检修相结合检修制度,主动推行故障诊疗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升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 设备检修按不一样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划分为日常检修、通常检修和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小修):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验、修整、更换或修复少许磨损件。(2)通常检修(中修、项修):通常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零部件、局部刮研,校正和调整,更换油质,以恢复设备精度和性能。(3)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方面解体,全方面清洗检验修理,修复或更换关键部件,完全恢复设备精度和性能和定额出力。
3. 设备大修应本着急用先修,整年均衡安排。
4. 有些较复杂设备或特殊设备,自己修理有困难时,经矿长同意可安排外委。大修设备完工后,必需做空、轻、重负荷运转和效能测定,电气设备大修应提供试验汇报书。施工设备大修应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大修完后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有完整检修统计。尤其是提升机大修时主轴及制动系统传动杆件应进行无损探伤;关键扇风机大修时主轴及传动系统应进行无损探伤。
5. 大修理过设备要实施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修理质量问题,应由修理单位负责,保修期通常不少于三个月。
6. 关键设备实施预防性计划检修,应认真编制整年预防性检修计划,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柜等和生产中关键设备,每十二个月应不少于二次计划检修,凡无备用设备和非停止生产不能检修设备,应安排在节假日停产检修,检修内容按日常检修和通常检修要求进行,要作好预防性检修统计。
7. 有计划停产检修,做到有计划处理生产系统机电设备各个步骤存在问题,能起到生产任务完成和机电隐患处理目标,计划停产检修必需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落实检修项目内容、工具材料配件准备、确定参与人员和起止时间、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方法和项目责任人等。
8. 采掘运输设备和井下小型设备,一律定时轮换上井检修,依据不一样设备,制订检修间隔期,到期就将设备换下来上井检修,严禁“连根倒”、“连轴转”。
9. 安排好季节性机电检验检修工作。雷雨季节前,对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防雷电设施全部要进行检验、测定和试验及检修工作;矿井主排水泵、管路及水仓全部要进行检验和清理。冬季前锅炉和供暖设备要检修好,怕冻设备应采取防冻保温方法。
七、 电缆管理制度
1. 机电科负责全矿井电缆管理,供给科负责电缆采购和库存管理。
2. 机电库负责旧电缆收、发、修复、打号等管理工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使用电缆使用维护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3. 井下橡套电缆在入库前,必需削片做不延燃试验,不合格严禁入使用。电缆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批。
4. 使用橡套电缆单位负责电缆领用、验收、建账管理。
5. 使用领用电缆或工程安装需要电缆,必需依据机电科审批规格、数量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地点领取。
6. 入井使用电缆必需在始、末两端打上规格、长度、编号记号,使用单位严禁损坏记号和割断电缆。
7. 电缆修补应使用不延燃胶进行冷补,电缆修补前要进行风吹或真空干燥。修补后电缆要进行浸水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电缆额定电压两倍交流电压,加压五分钟,不击穿为合格。
8. 电缆接头要严格根据操作工艺实施,消亡不合格接头。高压电缆接头必需使用压接技术,电缆接头应由维修工每班进行检验,若发觉温度异常,应立即处理。
9. 电缆严禁拖地、埋、压或泡在水里,应悬挂整齐。悬挂点距离不得超出《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0.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用套管保护,并在套管俩端用水泥封堵 7—10 厘米。
11. 使用中电缆,应由当班维修电工每班最少检验一次,移动电缆每班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发觉问题立即处理,电缆维护要分段落实到人。
12. 每十二个月对高压电缆进行一次泄露和耐压试验。
13. 电缆支领发放程序根据“机电管理制度”中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14. 电缆回收率为 100%,两头有编号,严禁将电缆锯断,机电库要认真把关,对锯断电缆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15.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将电缆向外转借,一经发觉,按丢失处罚。
八、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小型电器统管范围:防爆按钮、电铃、接线盒、防爆灯、煤电钻等。
第二条 小型电器管理职责和权限:全矿小型电器统一由矿机电班负责管理,其它相关单位职责以下:
供给科负责小型电器采购、到货验收及出库前保管工作,新购小型电器必需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机电班负责小型电器使用计划提供、到货协同验收、办理出库手续、建立台帐、编号登记、保管、回收,对使用维修工作监督检验验收。
小型电器由机电班电工小组统管并负责编制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供给科按计划立即采购。
第三条 小型电器发放:
1. 检修后小型电器必需经防爆验收,合格后发防爆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严禁入井使用。
2. 小型电器变动须立即变更台账帐,要做到帐、物相符。
第四条 小型电器现场管理:
1. 各使用单位应对小型电器精心维修、妥善保管,上板固定悬挂,严禁乱扔乱放。
2. 小型电器需变更使用地点,使用单位须提前报机电班电工组,进行处理。
3. 不得无故损坏和丢失小型电器,待修和停用必需立即交回。
第五条 小型电器处罚:
1. 丢失或因损坏而报废小型电器,按小型电器原价对责任者进行罚款;情况严重,加倍处罚。
2. 损坏小型电器经修复能用,使用单位支付修理费用。
3. 在用小型电器合格率须达成95%以上,待修率不超5%,不然每降或每超1%按相关要求对使用单位处罚。
4. 发放无编号小型电器罚相关责任者50元/件,井下小型电器失爆罚责任者100元/件。
九、 油脂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1. 全矿机械润滑管理工作由机电科负责,其职责范围是:拟订各项管理制度,编制润滑制度,检验润滑制度实施情况,培训油脂使用管理人员。
2. 各单位主管区长或专职机电区长负责油脂使用管理工作,并掌握设备润滑技术要求和换油周期。
3. 采煤、运搬要配置一名专职油脂管理员,其它各采掘单位配置一名兼职油脂管理员,其职责是:编制本单位油脂计划及消耗、现场管理、采油样、废油回收、设备润滑图、牌、卡、帐建立填写工作,负责对本单位职员润滑技术指导及培训工作。区队油脂管理员在业务上受机电科设备管理组领导。
4. 机电科在每个月下旬设备检验时召开全矿兼职油脂管理员会议,会议汇报总结每个月工作,公布当月奖罚情况,并部署下月工作。
(二)技术培训
1. 机电科负责全矿油脂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并会同矿相关部门对全矿从事润滑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和技术学习,定时进行考评。
2. 机电科负责组织本矿相关人员设备润滑技术学习,使她们能掌握机械润滑简单原理、油脂分类、多种油脂性能、特点和油脂选择、储存、使用要求,注、换油操作规程等,同时指导润滑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推广使用。
3. 各区队主管区长或专职机电区长应负责向本单位职员进行设备润滑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三)计划定额:
1. 加强计划管理。油脂管理员应依据矿下达润滑油消耗指标实施单台设备定额供给油脂,并协同供给科按上级要求时间、要求编制各类润滑油计划,结合本矿各单位设备现实状况下达当月供油计划。
2. 各单位所用润滑油脂,须经本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同意,企管科审批后油库方可发油。
3. 单台设备供油标准见企管科下发材料消耗定额表。
(四)仓库管理
1. 矿必需建立符合安全标准油脂库,严禁长久露天存放油脂,临时露天存放要有防雨、防尘、防积水、防火等方法。
2. 油库内油脂要有30天贮备量,库内油脂要依据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分别存放。乳化油冬季储存室温必需保持10℃以上。
3. 新到货油脂要严格组织验收,机电科要依据出厂合格证和相关化验标准抽样化验,如发觉质量不合格,通知供给科立即找供货单位联络,并认真处理。
4. 油品发放要坚持优异先出标准,凡存放期超出十二个月油品,仓库应通知油脂管理人员取样化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严格油脂发放制,发放前应检验领油单位油桶是否专用油桶,是否清洁和有没有显著标识,不然一律不发油。
6. 润滑脂需进小规格密封包装,全部存放容器,必需清洁、密封,随时盖严不得敞口;油桶、油具清洗,可用汽油清洗后干燥,再用待装油冲洗后才能使用。
7. 油抽子必需专用,用完后不能插在桶内或四处乱放,要放在特制箱内,预防落上灰尘。
(五)使用管理
1. 机械设备要依据设计或润滑说明书要求使用润滑油脂,不得随意代用,特殊情况必需代用时,要经机电矿长或机电总工同意同意后方可代用,并建立档案。
2. 提升绞车、空气压缩机、排水泵、强力皮带、采煤机、泵站等大型设备要建立润滑档案,要有润滑图表和注、换油卡片。
3. 硐室内要有油库管理制度,液压工岗位责任制等牌。
4. 硐室内油品要按牌号品种排放整齐,标志清楚,加油用具保持清洁无污。
5. 向设备换油、注油要采取塑料密封桶,桶上应有显著标志,并注明油号。油桶明确专员,统一编号管理,装前进行检验清洗,维护人员或司机领油时,要同时向油脂管理人员办理借桶手续,用完后交还油脂管理人员,油桶如有丢失或损坏,由责任者按价赔偿。
6. 工作面打开设备盖检修或换油时,要指定专员负责,上方要用棚布等物遮挡,放出旧油后用轻稀油冲洗。注油前必需将加油孔清理洁净方可注入新油。
7. 凡用乳化液单位,泵站要确保配置一个完好折光仪。各采煤单位,乳化液配比由泵站工操作,配制时要严格检验,其浓度必需在3~5%。
8. 泵站、过滤器、管道要常常清洗,保持清洁;乳化液箱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如发觉乳化液大量分油、析皂、变色或不乳化现象,要立即换新油,然后查明原因并立即向设备管理组汇报。
9. 对大型设备油脂要定时进行取样化验,该工作由区队兼职油脂管理员取样送机电科统一安排。其取样化验周期以下:抗磨油每个月取样化验一次,齿轮油每一个半月取样化验一次。
(六)旧油回收
1. 单位兼职油脂管理员要随时掌握油脂使用及消耗情况。对有漏油现象设备要立即采取治漏方法,并立即向机电科汇报。
2. 要实施旧油回收制度,设备换油时旧油要全部回收上井,并妥善保管,立即上交供给科,由供给科按企管科、矿相关材料消耗之要求处理。
十、 配件管理制度
1. 机电科要加强备件管理,依据备件品种特点和占用资金情况进行管理,合理确定贮备定额和消费定额,加强技术、计划、库房管理。针对全矿设备情况,依据生产情况,制订出大型、关键设备备件计划,报矿审批采购,确保供给立即,不耽搁维修。
2. 机电科依据本身特点每个月底集中编制下月设备易损件、关键件、通用件备件计划,报矿审批后由采购员进行采购,存于现场材料库以备使用。
3. 配件采购应依据其数量金额等采取招标或比价采购标准,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综合比较后,确定购置。
4. 配件应分门别类、集中管理存放,配件应有分类卡片,便于找取;配件购置及存放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便于统一管理,以备调配使用。
十一、 钢丝绳管理制度
1. 新钢丝绳到货后,供货方必需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质量证实后,钢丝绳检验汇报等原始资料。
2. 钢丝绳到矿后,假如存放超出十二个月,在悬挂前必需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更换新钢丝绳必需有钢丝绳检验合格汇报。
3.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4. 升降物料用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1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5. 多种用途钢丝绳悬挂时安全系数必需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6. 提升装置用钢丝绳,在使用中安全系数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需更换:
1)专为升降人员用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钢丝绳:升降人员时,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7;
3)降物料时,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6。
7. 平衡钢丝绳使用期限应不超出4年;
8. 提升钢丝绳必需天天由专员检验1次;检验钢丝绳检验结果应记入钢丝绳检验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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