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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复议基本管理规定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828306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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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依据行政复议法和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实施复议法措施相关要求,海关行政监管议必需遵照一系列基础标准和基础制度。这些基础制度关键有: 一、一级复议制 依据行政复议未能和海关法要求,包含海关在内中国整个复议制度,全部实施一级复议制:不服地方政府行政行为复议,由上一级政府复议;不服地方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行为复议,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复议;不服海关大多实施垂直领导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复议,由上一级机关复议;不服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复议,由上一级机关复议;不服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复议,由原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国客车院工作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监管议,申请人地复议决定仍然不服,能够向

2、人民法院起诉,但不能申请进行第二次复议。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做出不服本部门、本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引发复议决定不服,除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外,还能够选择申请国务院裁决,但该裁决是最终决定,不得就此再起诉。 二、合议制度 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通常由不少于三人单数复议人员共同负责制度。海关总署公布中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措施对合议制有明确要求。依据海关复议措施第三十条要求,“除案情简单、案值较小复议案件能够由复议人员独任审理外,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施合议制。合议人员由复议机构责任人指定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担任,或由复议机构责任人聘用或特邀海关复议机构以外其它含有专业知识公务员担任,不过被申请

3、人所属人员不得担任合议人员。”该条第一款还具体要求合议制实施措施,即“复议机构责任人应该指定一名复议人员担任主审,具体负责对复议案件事实审查和证据查对,并对案件事实真实性和适使用方法律正确性负担关键责任。合议人员对复议案件合议意见正确性负责。”行政复议法没有直接要求复议合议制度,但海关监管议措施上述要求显然更符合复议法要求复议案件具体工作由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承接、行政自暴自弃义必需坚持公正、公开标准精神。 三、书面审查为主制度 依据行政复阴谋法要求,中国“行政复议标准上采取书面审查措施”。局面审查指复议机审理复议案件,不召集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到场当面出示证据和表示意见,而只要求被申请人提供

4、做出和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关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特定情况下本着对申请人有利标准许可或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反证据,复议机关凭借被申请人和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审查并做出维持、变更或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复议方法。书面审查是和当面审理相对应。当面审理,指复议机关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召集到复议机关指定场所,由复议人员进行当面调查,由被申请人当面出示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由被申请人当面质证,由申请人提出反证并由被申请人当面质证,由复议人员当面认证;由被申请人当面提出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由申请人当面反驳或表示认可,最终,由审理人员当面或事后提出合议总见报主管领

5、导复议方法。行政复议法观察家所以要求行政复议标准上实施书面审查,是因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纠正违法或不妥具体行政行为路径,证实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妥举证责任在被申请人,而最终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或不妥是复议机关,复议机关通常又是被申请人上级机关,所以,复议机关完全有能力要求被申请人提交做出原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材料,也完全有能力依据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做出最终认定,通常没有必需实施当面审查。当然,也不排部分复议案件案情复杂、重大,可能需要复议机关作深入调查、甚至需要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举证和质证,或申请人和和复议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三人认为被申请人提交证据材料不完整、甚至不真实,要求当面质

6、证等情况。所以,复议法又要求,“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认为有必需时,能够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 四、回避制度 指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人员和复议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求其不再担任本案复议人员,或复议人员自己提出不宜担任该案复议人员,由复议机关决定该复议人员是否回避制度。行政复议法即使没直接要求这一制度,但国家相关公务员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等专门法中全部有回避要求,海关法和海关廉政要求更要求了实施公务回避具体要求。为了愈加好地落实复议法公正标准和严惩复议中徇私舞弊行为精神,为了愈加好地落实海关法相关公务回避要求,海关实

7、施复议法措施专门要求了复议回避制度。该措施第三十一条要求,“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认为复议人员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复议案件,有权申请复议人员回避。复议人员认为自己和本案有利害关系或有其它关系,应该申请回避。”另外,该措施在海关行政复议必需时举行听证会要求中,也专门要求了听证人员回避制度。五、听证制度 行政复议法没有要求听证制度,而且要求行政复议标准上采取书面审理措施。但该法要求申请人提出申请或复议机构认为必需时,能够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为规范调查情况、听取意见,预防复议人员不公正审理案件甚至徇私舞弊,海关实施复议法措施专

8、门要求,海关复议机构向相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并应该向相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复议机构调查情况、听取意见应该制作笔录。该措施要求,复议机构调查情况、听取意见能够采取听证方法。 复议实施措施对实施听证制度作了具体要求:听证能够在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举行,也能够在被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地举行;听证主持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单数;听证时间、地点应事先通知;除包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急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复议参与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员和统计人员回避;复议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对举证无异议,主持人当场认定;申请人、第三人有异议,能够当场质证或举证反驳

9、;被申请人人对反证有异议,也能够质证和再举证反驳;对双方有异议并和案件处理结果相关事实和证据,由主持人当场或事后经合议给予认定;复议参与人能够对案件事实、证据、适使用方法律等进行辩论;听证结束前,复议参与人能够进行最终陈说;复议参与人当场无支提交相关证据,由主持人依据具体情况限定时间事后提交并另进行调查、质证或再次进行听证;复议参与人提出证据无法当场反证,由主持人当场宣告事后进行调查、质证或再次进行听证;复议参与人在听证后举世著名证未经质证或由复议机构重新调查认可,不得作为做出复议决定证据。 六、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行政复议正当、公正、公开、立即、便民标准有效责任,预防和纠正作为被申请人上

10、级机关复议机关及其复议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中违法或不妥行为和作为复议机关下级机关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不积举证、阻挠复议进行、不实施复议决定等违法行为,确保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实体权益(经过复议纠正违法或不妥行政行为,正当权益得到保护或赔偿)、程序权益(方便、顺利地经过复议渠道,实现维护实体权益目标),行政复议法专门要求了对上述复议机关、复议人员和被申请人违反复议法要求法律责任: 对行政复议机关违反复议法要求,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不根据要求转送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时限内不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经责令仍不受理或不根

11、据要求转送行政复议申请,造成严重后果,依法给降级、免职、开除行政处分;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有其它渎职、渎职行为,依法给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情节严重,依法给降级、免职、开除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申请人违反复议法要求,不提出书面回复或提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它相关材料,或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被申请人不推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推行行政复议决定,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经责令推行仍拒不推行,依法给降级、免职、开除行政处分。 为确保以上要求实施,复议法还专门要求,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机构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根据要求限期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不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应该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提议,相关行政机关应该依据本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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