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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护士标准规范化培训管理详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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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 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养管理要求 (试行) 为加强对口腔护士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培养和护理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化培训学员执业行为,依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院特点,特制订本要求。 第一章 培训对象立即间 第一条 参与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对象 一 我院新进护士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二 重庆医科大学攻读口腔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三 自愿报名参与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并符合招生条件社会人(以下简称社会人)。 第二条 规范化培训临床培养实施及考评 一 培训时间 护理专科毕业者培训时间为2年;护理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培训时间为1年。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外,培训期间如病、事假累计超出3月者,培训期限延长十二个月。 二、培训目标及要求 参考重庆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口腔专科护士培养方案要求实施。 三、考评要求 ㈠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含医德医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务质量、专业理论、操作技能等。 ㈡考评方法 专业知识采取理论笔试;护理技能关键采取技术操作考评;职业态度和服务效果评价关键经过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考评。 ㈢考评类型 1.轮转考评:规培学员在科室轮转期间需要填写《护士规范化培训统计手册》。每轮转完一个科室,所在科室护士长及临床指导老师参考《护士规范化培训考评手册》对培训学员轮转期间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能力及医德医风等进行全方面考评,包含理论知识笔试、技术操作考试、工作态度和能力评价。考评成绩统计在《护士规范化培训考评手册》。 2.结业考试:在完成科室轮转培训且成绩合格者,由重庆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理论考试由市毕医教委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技术操作考试由市毕医教委统一制订考评内容及标准,各培训基地负责实施完成。 3.培训学员将考评结果及相关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护士规范化培训考评手册》中,并由科室指导老师和护士长签字。 七、其它 ㈠对未根据要求完成培训内容或培训时间者,不得参与考评考试,并依据情况延长培训时间,其考试考评时间视培训完成情况确定。 ㈡科室轮转考评不合格者,该科室培训期限顺延。 ㈢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将由重庆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重庆市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㈣重庆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将对培训效果及考评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对培训及考评中弄虚作假者,给对应处理,对情节严重取消其接收培训资格。 第二章 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 第三条 每十二个月招生依据各科需要面向全国招收,招收规模由当年情况而定。 第四条 报名条件 1.含有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愿意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护理人员。 2.自愿进入口腔护士规范化培训,遵守《重庆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规范化培训协议书》中条款,按规范化培训纲领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3.愿意努力学习,有钻研精神。 4.身体健康,能胜任繁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五条 招收程序 1.在市毕医教委统一布署下,医院依据获准基地类别及招生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评合格人员经市毕医教委核准后正式录用。 2.面试:医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每十二个月6月份左右,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内容:护理学基础知识和技能、个人综合素质。 3.录用:依据面试综合成绩,结合笔试成绩,护理部、学院办、人事科及各相关学科共同确定当年提议录用名单,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决定。 4.学员被录用后必需和医院签定《重庆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规范化培训协议书》,并遵守协议约定。 5.在要求时间内报到,逾期2天未报到者,均视为放弃培训。 6.口腔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依据重庆医科大学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章 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 第六条 管理组织及职责 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院科两级管理,关键为学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各临床科室。具体分工以下: 1.学院办公室:组织规范化培训专科护士招生、制订规范化培训计划、临床带教老师资格审核、组织结业考评等管理工作; 2.护理部:负责专科护士规范化临床培训护理质量管理工作,护理基地建设; 3.人事科:负责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人事协议及薪酬管理; 4.各临床科室:制订各专业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具体实施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基础技能培养及专科技能培养,对其进行出科考评,检验其护理工作及服务质量。 第七条 新进护士、社会人、硕士必需在带教老师监督、指导下才能参与临床工作,不得独立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 第八条 各临床科室必需严格实施临床带教相关要求,指定高年资护士负责带教规范化培训护士,实施一对一带教,并对其护理操作质量负责,护士长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要求 一 参与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护士必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取得由重庆市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颁发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1.依据医院制订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计划,完成对应科室轮转及出科考评、年度考评及要求工作量,《口腔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统计手册》填写完善,完成要求课时讲座,护理部检验经过 2.参与重庆市组织理论及临床技能结业考评,并合格。 第四章 其它 第十条 本要求自九月一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如有和本要求不一致者,以本要求为准。 重庆医科大学隶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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