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庆城县盛华商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栗海霞一人出资设置庆城县盛华商贸(为自然人独资,以下简称企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如和法律、法规要求向抵触,以法律、法规要求为准。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庆城县盛华商贸(自然人独资)第四条住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北区庆阳路33号第三章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 企业经营范围:烟酒、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饮料、茶叶、化工产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办公、文体用具及耗材、计算机及辅助材料、办公家俱、卫生洁具、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批发零售;通讯工程、网路工程、室内外
2、装饰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防水保温工程、打字复印、写真喷绘、户外灯箱、广告牌匾制作;安全类泥浆固化等(依法须同意项目,井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第四章 第四章 企业注册资本第六条 企业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企业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责任。第七条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应该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企业不得私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法和出资时间第八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姓名名称:栗海霞 身份证号:6228210 住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镇三十铺村第九条 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方法和出资时
3、间:股东栗海霞:认缴出资额为6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0%,出资方法为人民币,股东认缴出资于企业成立之日以人民币600万元足额缴纳。第十条 企业股东应该根据章程要求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企业成立后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企业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驶股东权利。第十一条 股东不能证实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对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第六章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企业不设股东会。股东依据企业法要求,行驶下列职权。(一) 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委派和更换实施董事、监事、决定实施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 审查同意董
4、事汇报;(四) 审查同意监事汇报;(五) 审查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查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 队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 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定;(九) 对企业合并、分立、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定;(十) 制订或修改企业章程;(十一) 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十二) 其它职权;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署名后置备于企业。第十三条 企业不设董事会,设一名实施董事,由栗海霞。实施董事由股东委派。实施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第十四条 实施董事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一) 实施股东决定;(二) 决定企业
5、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 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五) 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方案;(六) 确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或解散方案;(七)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八) 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及其酬劳事项,并依据经理提名决定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其酬劳事项;(九) 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十) 其它职权;第十五条 企业设经理一名,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用或解聘。第十六条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驶下列职权;(一) 主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 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确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6、案;(四) 确定企业基础管理制度;(五) 制订企业具体规章;(六) 提请聘用或解聘企业责任人或财务人员;(七) 决定聘用或解聘除应由实施董事聘用或解聘以外负责管理人员;(八) 其它职权;第十七条 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栗海霞担任,由股东聘用。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聘用连任。第十八条 监事依据企业法要求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验企业财务;(二) 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企业章程或股东决定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 当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实施董事,高级管理
7、人员给予纠正;(四) 乡股东提出提案;(五) 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诉讼;(六) 其它职权;第十九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费用,有企业负担。第七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实施董事或(经理)栗海霞担任,并依法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实施董事)委派产生,代表企业签署相关文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第二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该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 企业股东能够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转让股权,应该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因转让权而引发
8、企业类型变更,根据拟变更企业类型设置条件,在要求期限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四条 企业营业期限自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 企业因下列原因解散;(一) 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二) 股东决定解散;(三) 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 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五) 人民法院依据企业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要求给予解散;第二十六条 企业解散,依法应该清算,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组员,清算组责任人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立案;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二十八条 清算期间,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和清算无关经营活动。企业财产在未依据企业法要求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企业向其它企业投资或为其它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实施董事)决定。企业为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需由股东书面决定。第三十条 企业登记事项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为要求其它事项,适用企业法相关要求。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订,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生效(变更于股东会经过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从其要求)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并报企业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章: 庆城县盛华商贸 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