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关键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需含有汉字质量合格证实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汇报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定。
3.2.2 全部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3.2.3 关键器具和设备必需有完整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方法预防损坏或腐蚀。
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闭路阀门,应逐一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2.5 阀门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阀门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连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试验连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要求。
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冲压弯头外径应和管外径相同。
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和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统计。
3.3.2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统计。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应采取防水方法。对有严格防水要求建筑物,必需采取柔性防水套管;
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依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方法: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大于150mm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赔偿器,水平安装。
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采暖设备、卫生器含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相互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和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曲率半径应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靠。
2 固定支架和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和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给系统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需安装1个。
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松土上。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和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套管其两端和饰面相平。穿过楼板套管和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弯:应大于管道外径3.5倍。
2 冷弯:应大于管道外径4倍。
3 焊接弯头:应大于管道外径1.5倍。
4 冲压弯头:应大于管道外径。
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采取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要求。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深度
公称直径(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2 熔接连接管道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
3 采取橡胶圈接口管道,许可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最大偏转角不得超出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靠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 连接法兰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1/2。
6 螺栓连接管道安装后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外露螺纹,多出麻丝应清理洁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取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需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3.3.16 多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1 本章适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0.1MPa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4.1.2 给水管道必需采取管材相适应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包含材料必需达成以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镀锌钢管应采取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镀锌层表面外采使用方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和法兰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能够采取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4.1.5 给水铸铁连接可采取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法进行连接。
4.1.6 铜管连接可采取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时宜采取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时宜采取对口焊接。
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连接件。
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就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4.2.1 室内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必需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多种材质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察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验,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出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直超出0.03MPa,同时检验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需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统计。
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需冲洗和消毒,并经相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给水引入管和排水排出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和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需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道径3倍。
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要求,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和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点。
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4.2.8 给水道和阀门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4.2.8要求。
表4.2.8 管道和阀门安装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钢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验
塑料复合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1.5≯25
铸铁管
每米全长25m以上
2≯25
2
立管垂直度
钢管
每5m以上
3≯8
吊线和尺量检验
塑料复合管
每米5m以上
2≯8
铸铁管
每米5m以上
3≯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验
4.2.9 管道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靠,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条、第3.3.9条或第3.3.10条要求。
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和阀应有大于8倍水表接口直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许可偏差为±10mm.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成设计要求为合格。
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和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依据箱内结构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4.3.3 箱式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许可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许可偏差±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垂直度许可偏差为3mm.
4.4.1 水泵就位前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4.4.2 水泵试运转轴承温升必需符合设备说明书要求。
4.4.3 敞口水相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水压试验必需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埋设平整牢靠。
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和应设置在排水地点周围但不得和排水管直接连接。
4.4.6 立式水泵减振装置不应采取弹簧减振器。
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4.4.7要求。
表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静置设备
坐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坐标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验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验
2
离心式水泵
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验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验
联轴器同心度
轴向倾斜(每米)
0.8
在联轴器相互垂直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验
径向位移
0.1
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许可偏差应符合表4.4.8要求。
表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厚 度
+0.1δ~0.05δ
用钢针刺入
2
表面平整度
卷材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验
涂抹
10
注:δ为保温层厚度。
5.1.1 本章适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5.1.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排水管和连接卫生器具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雨水管道(如铸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5.2.1 隐蔽或埋地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需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必需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2要求。
表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坡度必需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5.2.3要求。
表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1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5.2.4 排水塑料管必需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一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大于排水管道管径2/3,通球率必需达成100%。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检验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任命下列要求: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验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最高层必需设置。 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验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上部设置检验口。检验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通常为1m,许可偏差±20mm;检验口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验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清扫口和管道相垂直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替换清扫口时,和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 在转角小于135 度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验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距离设置检验口或清扫口。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排水管道检验口,应设在检验井内。井底表面标高和检验口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验口。
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小于2m;立管小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 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方法。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5.2.9要求。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 管
1.2
1.5
2.0
2.0
2.0
横 管
0.5
0.75
1.10
1.30
1.6
5.2.10 排水能气管不得和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需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常常有些人停留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依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和其它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溢流管,不得和污水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大于100mm隔断空间。
5.2.13 通向室外排水检验井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需下返时,应采取45度三通和45度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验井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大于90度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5.2.15 用于室内排水室内管道、水平管道和立管连接,应采取45度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度斜三通或90度斜四通。立管和排出管端部连接,应采取两个45度弯头或曲率半径大于4倍管径90度弯头。
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5.2.16相关要求。
表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15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验
2
标 高
+15
3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25m以上)
≯25
钢管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1
管径大于100mm
1.5
全长25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25
管径大于100mm
≯308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长(25m以上)
≯38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75
4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验
全长(25m以上)
≯15
钢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长(25m以上)
≯15
5.3.1 安装在室内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需到每根立管上部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连续1h,不渗不漏。
5.3.2 雨水管道如采取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地求。
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3要求。
表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最小坡度
项次
管径(mm)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一 般 项 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5.3.5 雨水斗管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屋面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100mm。
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检验口或带法兰堵口三通间距不得大于表5.3.6要求。
表5.3.6 悬吊管检验口间距
项次
悬吊直径(mm)
检验口间距(mm)
1
≤150
≯15
2
≥200
≯20
5.3.7 雨水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2.16要求。
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许可偏差应符合表5.3.8要求。
表5.3.8 钢管管道焊口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内
管壁厚1/4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验
2
焊缝加强面
高 度
+1mm
宽 度
3
咬 边
深 度
小于0.5mm
直尺检验
长度
连续长度
25m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10%
6 室内热水供给系统安装
6.1. 一 般 规 定
6.1.1 本章节适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0.1MPa,热水温度不超出75℃室内热水供给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
6.1.2 热水供给系统管道应采取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6.1.3 热水供给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4.2节相关要求实施。
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6.2.1 热水供给系统安装完成,管道保温之间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给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试验压力大于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降小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验,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出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出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6.2.2 热水供给管道应尺量利用自然弯赔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赔偿器。赔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预拉伸。
6.2.3 热水供给系统完工后必需进行冲洗。
一 般 项 目
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位置。
6.2.6 热水供给管道和阀门安装许可偏差符合本规范表4.2.8要求。
6.2.7 热水供给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许可偏差应符合本世纪规范4.4.8要求。
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1.5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6.3.3 水泵就位前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6.3.4 水泵试运转轴承温升必需符合设备说明收要求。
6.3.5 敞口水箱满水试验和密闭水
箱(罐)水压试验必需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10min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 般 项 目
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假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º。集热器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应采取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降低10º。
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循环管道,应有大于5‰坡度。
6.3.8 自然循环热水箱底部和集热器上集管之间距离为0.3~1.0m.
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正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6.3.10 太阳能热水器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6.3.12 凡以水作介质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域使用,应采取防冻方法。
6.3.13 热水供给辅助设备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要求。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许可偏差符合表6.3.14要求。
表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
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
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
+20
尺 量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小于15°
分度仪检验
7 卫生器具安装
7.1 通常要求
7.1.1 本章适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部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检验和验收。
7.1.2 卫生器具安装应采取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是,应符合表7.1.3要求。
表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mm)
备注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稚园
1
污水盆
(池)
架空式
落地式
800
500
800
500
2
洗涤盆(池)
800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
800
500
4
盥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
900
1800
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
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
7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低水箱
外露排水管式
虹吸喷射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
9
水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
10
大便槽冲冼水箱
≮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
11
妇女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1.4要求。
表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高度(mm)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
冷热水龙头距离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6
洗脸盆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
角阀(下配水)
450
—
7
盥洗槽
水龙头
1000
150
冷热水管其中热水龙头上下并行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9
淋浴器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10
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150
—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
1600
—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
900
—
11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管
1100
—
16
试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
注:装设在幼稚园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应700mm,其它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对应降低。
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7.2.1 排水栓和地漏安装应平正、牢靠,低于排水表面,周围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通常项目
7.2.3 卫生器具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7.2.3要求。
表7.2.3 卫生器具安装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验
成排器具
5
2
坐标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验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验
7.2.4 有饰面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检修门。
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取镀锌钢管或硬质资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向同墙面成45º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7.2.6 卫生器具支、托架必需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靠,和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通常项目
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许可偏差符合表7.3.2要求。
7.3.3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设计,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1.8m。
表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许可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10
尺量检验
2
水嘴
+10
3
淋浴器喷头下沿
+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20
7.4.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7.4.1 和排水横管连接各卫生器具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固定方法;管道和楼板接合部位应采取牢靠可靠防渗、防漏方法。
7.4.2 边境卫生器具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支撑位置应正确、牢靠,和管道接触应平整。
通常项目
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允偏差应符合表+7.4.3要求。
表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检验项目
许可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横管弯曲度
每1m长
2
用水平尺量检验
横管长度≤m,全长
<8
横管长度>10m,全长
10
2
卫生器具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
10
用尺量检验
成排器具
5
3
卫生器具接口标高
单独器具
+10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验
成排器具
+5
7.4.4 连接卫生器具排水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7.4.4要求。
表7.4.4 连接卫生器具排水管道管径和最小坡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mm)
管道最小坡度(‰)
1
污水盆(池)
50
25
2
单、双格洗涤盆(池)
50
25
3
洗手盆、洗脸盆
32—50
20
4
浴盆
50
20
5
淋浴器
50
20
6
大便器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闭式冲洗阀
100
12
拉管式冲洗阀
100
12
7
小便器
手动、自闭式冲洗阀
40—50
20
自动冲洗水箱
40—50
20
8
化验盆(无塞)
40—50
25
9
净身器
40—50
20
10
饮水器
20—50
10—20
11
家用洗衣机
50(软管为30)
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8.1 一 般 规 定
8.1.1 本章适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小于0.7MPa,热水温度不超出13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质量检验和验收。
8.1.2 焊接钢管连接,管径小于或等于32mm,应采取螺纹连接;管径大于32mm,采取焊接。镀锌钢管连接见本规范第4.1.3条。
8.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 控 项 目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气、水同向流动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不一样向流动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 气、水逆向流动热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动蒸汽管道,坡度不应小于5 ‰;
3 散热器支管坡度应为1%,坡向应利于排气和泄水。
8.2.2 赔偿器型号、安装位置及预拉伸和固定支架结构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
8.2.3 平衡阀及调整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后应依据系统平衡要求进行调试并作出标志。
8.2.4 蒸汽减压和管道及设备上安全阀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完成后应依据系统工作压力进行调试,并做出标志。
8.2.5 方形赔偿器制作时,应用整根无缝钢管煨制,如需要接口,其接口应设在垂直臂中间位置,且接口必需焊接。
8.2.6 方形赔偿器应水平安装,并和管道坡度一致;如其臂长方向垂直安装必需设排气及泄水装置。
一 般 项 目
8.2.7 热量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及阀门型号、规格、公称压力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8.2.8 钢管管道焊口尺寸许可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5.3.8要求。
8.2.9 采暖系统入口装置及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8.2.10 散热器支管长度超出1.5m时,应在支管上安装管卡。
8.2.11 上供下回式系统热水干管变径应顶平偏心连接,蒸汽干管变径应底平偏心连接。
8.2.12 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时,干管开孔所产生钢渣及管壁等废弃物不得残留管内,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时不得插入干管内。
8.2.13 膨胀水箱膨胀管及循环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8.2.14 当采暖热媒为110~130℃高温水时,管道可拆卸件应使使用方法兰,不得使用长丝和接头。法兰垫料应使用耐热橡胶板。
8.2.15 焊接钢管管径大于32mm管道转弯,在作为自然赔偿时应使用煨弯。塑料管入复合管除必需使用直角弯头场所外应使用管道直接弯曲转弯。
8.2.16 管道、金属支架和设备防腐和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点。
8.2.17 管道和设计保温许可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要求。
8.2.18 采暖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8.2.18要求。
表8.2.18 采暖管道安装许可偏差应符合表8.2.18要求
项次
项 目
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
1
横管道
纵、横
方向弯曲
(mm)
每1m
管径≤100mm
1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验
管径>100mm
1.5
全长
(25m以上)
管径≤100mm
≯13
管径>100mm
≯25
2
立管垂直度(mm)
每1m
2
吊线和尺量检验
全长(5m以上)
≯10
3
弯管
椭圆率
(Dmax—Dmin)/Dmax
管径≤100mm
10%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验
管径>100mm
8%
折皱不平度(mm)
管径≤100mm
4
管径>100mm
5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8.3 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安装
主 控 项 目
8.3.1 散热器组后,和整组出厂散热器在安装之前应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1.5倍,但大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
8.3.2 水泵、水箱、热交换器等辅助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和验收应按本规范第4.4节,和第13.6节相关要求实施。
一 般 项 目
8.3.3 散热器组对应平直紧密,组对后平直度应符合表8.3.3要求。
表8.3.3 组对后散热器平直度许可偏差
项次
散热器类型
片数
许可偏差(mm)
1
长翼型
2—4
4
5—7
6
2
铸铁片式
钢制片式
3—15
4
16—25
6
8.3.4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组对散热器垫片应使用成品,组对后垫片外露不应大于1mm。
2 散热器垫片材质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取耐热橡胶。
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安装,位置应正确,埋设牢靠。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应符合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设计未注时,则应符合表8.3.5要求。
表8.3.5 散热器支架、托架数量
项次
散热器型式
安装方法
每组片数
上部托钩或卡架数
下部托钩或卡架数
累计
1
长翼型
挂墙
2—4
1
2
3
5
2
2
4
6
2
3
5
7
2
4
6
2
柱型
柱翼型
挂墙
3—8
1
2
3
9—12
1
3
4
13—16
2
4
6
17—20
2
5
7
21—25
2
6
8
3
柱型
柱翼型
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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