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分包招标文件
(电仪专业)
工程名称: 中国兵器华锦集团储运项目场站工程
招 标 人: 中建八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企业
日 期: 4 月22 日
目 录
1. 招标综合说明及投标须知
2. 投标承诺书(附件1)
3. 授权委托书(附件2)
4. 计划投入到本工程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附件3)
5. 关键人员表(附件4)
6. 电仪工程分包协议(附件5)
招标综合说明及投标须知
第一章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兵器华锦集团储运项目场站工程
工程地点: 辽宁营口仙人岛
2.本专业招标范围:电气设备、仪表安装,防雷接地、电伴热系统安装等。
3.工期要求:1)、防雷接地,简直单体配合预留预埋
2)、电气仪表8月1日-11月20日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验收标准按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标准实施。
5.安全施工要求: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率小于1.5‰。
第二章 投标商须知
1.投标商含有条件
(1)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含有良好安装工程施工能力、经验和业绩。
2.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1)企业发出招标邀请日期:4月18日。
(2)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日期:4月22日。
(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4月24日中午12点前。
说明:(a)投标文件报送地点:中建八局安装企业营口项目部
联络人:徐德新 李建荣
联络电话: 0(徐)0(李)。
(b) 以上招标活动时间安排如有改变,企业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c)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全部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担。
3.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承诺书(格式按附件1);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附件2);
(3)计划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按附件3);
(4)关键施工人员表(格式按附件4);
(5)施工方案;
(6)拟参与本项目标项目经理简历;
(7)以往工程业绩。
3.1除以上投标文件组成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
4.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交纳投标确保金贰仟元,招标文件资料费壹佰元(中标是否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于定标后一周内返还(不计利息)。
5.投标报价:实施《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参考价目表》。电气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仪表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电伴热按综合单价 元/米(单价中不含耐热胶带、铝箔胶带、不锈钢带主材费),工程量按实结算。
综合单价报价中包含:
①投标人为完成本协议约定承包范围所必需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综合费和各类地方规费、利润、劳保费、人员调迁费、工伤亡补助(救助)费、各类保险费用(含由中标人为参与本工程施工职员向地方相关部门缴纳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保险费用和个人应纳各类保险费和为第三者伤害应投保保险费用)。
②投标人全部些人员现场生活费用、现场生活设施费用。
③投标人警卫、为现场职员服务等现场管理费用和上级管理费及其应纳利税等。
④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造成投标人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投标人抢工等费用。
⑤该工程施工、安全维(围)护(含安全脚手架、安全网搭拆、脚手板铺撤等)、工程缺点整改、工程检验和验收、维护、现场杂物、垃圾清理、堆放、排污、排水和施工部位可能超高、超距离作业降效费用;配置相关人员进行施工范围内配合调试工作。其它工序配合费。
⑥达成本协议所约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工期目标所发生(采取方法)一切用工费用;包含工程现场,因为投标人所雇用人员疏忽大意,可能发生一切人身伤害赔(补)偿、医疗费用及由此遭致任何罚款。
⑦投标人在工程现场为本招标范围施工所需任何物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看护、二次倒运和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全部费用。
⑧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接收地方相关部门市场、计划生育、安全保卫、交通、环境保护等管理应缴纳各类规费、行政事业性费用或罚款。
报价需要说明相关问题:投标人要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增加将不被同意。
中标人自费安表计量。电价、水价按实计算,其中当地电价1.12元/度,水费4. 5元/吨。用电损耗量按各自工作量分摊计列。
6.材料供给:设备、主材均为甲供;辅材为乙供,乙供辅材实施约定定额价,不找差。
7.投标书递交:投标书应按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及编制要求制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经授权委托人签字后装袋密封。
8.施工协议签署:协议条款及内容(见附件5)“电仪工程分包协议”,中标单位必需承诺接收本协议全部条款及内容。
9.投标纪律要求:根据我企业要求,全部有资格投标商全部有相同中标机会。严禁为赢得投标书、协议,提供或接收多种形式贿赂,一旦发觉投标商有上述行为时,我企业将不再和其合作。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中建八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企业:
(一)依据已收到中国兵器华锦集团储运项目场站工程(电仪专业) 工程招标书,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和协议条款后,愿以电气工程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仪表工程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电伴热按综合单价 元/米,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此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确保在收到贵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要求工期内完工。
(三)我单位确保本工程质量达成 。
(四)我单位接收招标书中“电仪工程分包协议”全部条款及内容,并确保中标后按此签署及推行协议。
(五)我单位了解并同意贵方不需要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六)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组成约束我们双方协议。
(七)我单位确保承诺项目经理及对应管理人员按时到岗,随时接收甲方核查;并接收甲方对乙方人员不到岗进行处罚。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正当代理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 (招标单位名称)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一切文件、签定协议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务,我均予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性别: 年纪: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计划投入到本工程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备注
附件4
关键人员表
序号
姓名
拟任岗位或工种
职称或持证情况
关键资历、经验及负担过项目
说明:关键填报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管理、预结算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
附件5
电 仪 工 程 分 包 合 同
甲 方:中建八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中国兵器华锦集团储运项目场站工程施工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国建筑法》、《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实用标准,经过劳务招议标、协商等程序,双方特签署劳务分包协议,共同遵照实施。乙方将依据本协议(包含其中提到全部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推行本协议所约定全部工程内容,向甲方提供对应工程服务,并在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协议双方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中国兵器华锦集团储运项目场站工程
1.2 工程地点::营口仙人岛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内容及承包方法
2.1 承包范围:电气设备、仪表安装,防雷接地、电伴热系统安装等。
2.2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承包范围内辅材供给、制作和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缺点修复、保修期内保养维修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工作。上述工程中材料检验、设备检验、甲供设备及材料现场卸车、现场保管及从乙方预制现场再到施工现场运输工程;乙方不得以施工范围或内容变更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2 承包方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方法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3条 协议工期
3.1 开工日期:暂定8月1日 (以甲方开工指令为准);
3.2 完工日期:暂定11 月20 日 (以业主同意工期为准);
注:甲方有权依据业主和实际工程需要对工期作对应调整,且不包含费用增加。
第4条 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4.1 工程质量标准:实现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优良品率90% 以上,按设计施工正确率100% 。创辽宁华锦集团优质样板工程。验收标准按辽宁省建设工程世纪杯标准实施。
4.2 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率≤ 1.5 ‰
第5条 协议价款(劳务酬劳)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 万元(以最终止算价款为准)
二、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第6条 协议文件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6.1 协议推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和原协议印
章一致补充协议;(以倒次序时间解释);
6.2 劳务分包协议及协议附件;
6.3 甲方招标文件、招标协议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6.4 乙方向甲方作出降价、优惠书面承诺,甲乙双方议标纪录;
6.5 经甲方认可乙方投标报价书及附件;
6.6 施工规范、国家及地方施工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
6.7 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设计变更资料;
第7条 协议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和适使用方法律
7.1 协议语言:汉字;
7.2 适使用方法律法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相关法律和法规;
7.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评定措施;和本工程相
适应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及规范;同时,还需满足本工程总包协议文件要求和设计要求。现有标准、规范发生矛盾时,以较严格为准。
第8条 图纸
8.1 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图纸一套,若乙方需增加图纸,甲方可代为复印,费用乙方自理;
8.2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图纸挪作和本工程无关用途;
8.3 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施工图纸,并有义务在施工前将发觉图纸上错漏立即通
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
8.4 甲方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负责工程范围内图纸保密工作,乙方保密义务
在分包协议终止后,应该继续推行。
8.5 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应将图纸退还给甲方。
三、 协议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第9条 甲方代表
9.1 甲方任命 郑光辉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
9.2 甲方代表可委派其它工程管理人员负担自己部分职权,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7天通知乙方;
9.3 凡包含施工范围、签证变更、工期甲方指令,必需有甲方代表签字;
9.4 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现场代表及其它人员,未有甲方书面准许,不可再用此等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私自撤走驻工地任何人员;
9.5 甲方更换现场代表,甲方应提前 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应负责任。
第10条 乙方代表
10.1 乙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其出勤率每个月不少于 26天,不然处乙方每个月5000元违约金;
10.2 乙方相关工程任何事宜均应以工程联络单形式送交甲方;
10.3 乙方现场代表更换须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不然处乙方 5000 元违约金。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准许,乙方不得私自更换现场关键管理人员,不然处 3000 元/人违约金;
10.4 乙方关键管理人员:
乙方施工现场代表:
乙方指定技术员:
乙方指定质安员:
乙方指定材料员:
乙方指定预算员:
乙方授权会计:
注:乙方更换以上人员必需经甲方代表书面准许,并重新开具更换人员书面授权委托。
10.5 乙方签署协议后,应依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需要,选择人员配套进场。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需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同时交人员花名册(分管理人员和工人,并按姓名、性别、年纪、工种、技术等级、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填写)和项目经理证、工作操作岗位证、管理人员岗位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10.6 乙方签署协议后,人员中途不得随意退场,如发生随意退场,乙方已完成工程内容甲方将不予结算。
第11条 甲方工作
11.1 组建和本工程要求相适应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管理各项工作,全方面推行甲方和业主或总包方签署施工承包协议;统一对业主、总包、设计、监理等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统筹安排交工资料整理工作;统一向业主单位办理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工结算及财务结算。
11.2组织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工程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负责编制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
11.3 组织编制施工准备计划,协调处理施工用水、用电及现场道路,统筹计划现场平面部署。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总接口,其它临时电设施由乙方负责,包含二次供配电箱、供电电缆及下级供配电箱、施工电缆,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综合单价中;
11.4 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指导、监督、检验及中间验收,如发觉乙方施工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要求,将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更正,甚至返工;
11.5 批复乙方工程报表、合理签证、结算;
11.6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第12条 乙方工作
12.1 乙方必需配置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人员,服从甲方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合理调配、安全生产及职员生活等事项具体管理,确保本工程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经过验收;
12.2 负责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报甲方审核;按时提供月度工程量统计报表;参与甲方主持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立即办理和归档多种技术资料,令人满意地配合甲方编制完工资料;
12.3 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检验和统计。经过健全质量确保体系和检验制度,严格控制每道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达成协议约定质量等级;
12.4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觉(或应该发觉)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设备材料、现场安全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其处理方案必需经甲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能实施。如乙方未能立即发觉上述方面中应该发觉问题,其责任自负;依据甲方提供标高及轴线,复核和本身施工相关坐标、标高正确性及其变更情况,以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12.5 接收甲方依据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提出暂停、更正、甚至返工要求,并负担因本身原因造成质量、工期及费用损失;
12.6 充足保护全部完成但未移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因交叉施工可能引发管道、洁具、设备表面防护、保洁),并需负责修复在这期间因为不小心或疏忽造成损坏,该费用已包含在协议综合单价中,工程完成后进行清理,除去标志、污斑、指印和其它油污和脏物,无条件撤离现场全部施作业人员,无条件撤离现场全部自有机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7 确保工作面和施工场地整齐,以达成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要求;为了保持工地及其周围环境之常常清洁,乙方施工期间所产生之废料须每隔一周搬离工地或放置在现场指定地点(并视实际情况立即清理上述废料),清理垃圾费用由乙方负责;
12.8 对甲方相关指令(不管口头还是书面)需快速实施,如因乙方行动缓慢造成业主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经济违约金;
12.9 乙方必需采取合适预防方法按当地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要求和要求把易燃物品和有害物料存放在安全地方,以免发生意外危险,不然由此引致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10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还必需对已完工工程进行维护保运,在此期间乙方必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对应人员以满足业关键求;
12.11 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工作,如和其它专业工程施工相关留孔、补洞、预埋、修补等和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等,乙方应亲密配合。这类交叉、配合工作内容及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价格中,也已包含在本协议约定分包工期内,其相互配合对工期影响不作顺延。
12.1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国家《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措施》等用工要求支付劳务工工资。凡乙方拖欠或克扣其职员工资,一律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和一切后果。乙方分包队伍规范用工承诺书作为协议附件。
12.13 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工程施工相关法规,立即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遵守甲方相关施工现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12.14 负责搬运工地范围内业主及甲方采购一般设备及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12.15 乙方人员没有甲方指示在施工现场不得包含协议外施工工作;不得单独和业主方签署任何和工程造价相关文件或签证;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3条 施工计划及安排
13.1 开工前 10 天,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首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后每个月底提前 2 日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甲方代表审批后实施。乙方开工后两周内提交关键工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交甲方审核;
13.2 乙方提供上述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甲方将依据工程进展,要求乙方对各项计划进行适时调整,以满足工程需要;
13.3 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指令之日为准。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定,工期可对应顺延:
(1) 甲方工程师未按协议约定日期提供所需指令、同意等足以影响整个工期。
(2) 非乙方原因停工、停电、停气造成停工超出30天并影响关键线路施工。
(3) 不可抗力原因。
14.2 乙方在14.1款情况发生后 7天内,就延误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汇报,逾期未提出视为乙方放弃。甲方代表在收到汇报后 14天内给予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未能根据甲方要求落实改善方法,或拒绝完成本分包工程
,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部分或全部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完成该部分工程费用(外委费大于
乙方应完成部分费用,按外委费计算;外委费小于乙方应完成部分费用,按乙方协议计算该部分价格。)
从乙方结算总价中给予扣除,而乙方对费用不得有异议。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给予赔偿。
第15条 工期提前
因本工程业主或总包方书面通知甲方须提前工期,甲方可要求乙方工程提前完工,乙方不得拒绝。
五、 施工质量和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隐蔽验收
16.1 乙方应编制《工程质量关键控制计划》,开工前或每个月前 3 天报甲方代表审批,并严格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成协议书约定质量标准,争创本工程为优质样板工程。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16.2 工程含有隐蔽条件或达成协议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 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经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未组织验收,则乙方可自行组织检验,甲方应在“隐蔽验收汇报书”上签认。如事后甲方、业主、总承包方、工程监理、质监部门等仍要求检验,则乙方应同意检验,检验合格,所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顺延所以延误工期;检验不合格,所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且工期不顺延(乙方书面验收通知应包含乙方自检统计,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资料)。
六、 安全施工
第17条 安全施工和检验
17.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收甲方和业主、监理方及行业检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验,采取必需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危害职业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责任和所以而发生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级罚款均由乙方负担。
17.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全部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她们安全负责。如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应给予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该知道甲方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却不予拒绝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责任及发生费用。
第18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事故处理
18.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临街交通要道周围施工时,乙方应于施工前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方法,由甲方审核并送交业主、监理同意后实施。
18.2因乙方原因造成包含但不仅限于人身伤亡、职业中毒、环境污染、环境辐射、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包含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级罚款)。
18.3 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其它相关部门相关文明施工各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18.4 乙方未能保持工地环境整齐,甲方有权雇工清理,其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18.5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汇报甲方,甲方接到汇报后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实施。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处理。
18.6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公众免受伤害及死亡,公共财产及设施不受侵犯和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公众伤亡,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18.7 乙方对进驻现场全部些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杜绝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若出现这类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经济制裁,直至清退。
18.8 甲方对工程技术、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治安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标准及做法,乙方要立即落实。甲方对乙方落实迟缓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将按情节轻重每次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00-5000元,乙方将无条件接收。
七、 协议价款和支付
第19条 协议价款确实定
19.1 协议金额暂定为 万元(不含甲供材)。工程量按实结算,依据为甲方认可最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签证;
(1)实施《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参考价目表》。电气工程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仪表工程综合人工 元/工日,辅材下浮 %,机械下浮 %;电伴热按综合单价 元/米(单价中不含耐热胶带、铝箔胶带、不锈钢带主材费),工程量按实结算。现场签证、技术联络单、设计变更等造价累计在工程造价±3%以内(含±3%)部分,价款不调整;超出工程总造价±3%以外部分进行调整。
(2)综合人工单价包含乙方完成协议各项要求后所需工资、机械、辅材、住宿、夜间施工费、设备和材料二次运输及装卸费、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达标及创优费、保管费、成品保护费、配合试验/检验/调试、缺点修补及维护费、管理费、利润、及政策性调整等费用和协议明示全部责任、义务和通常风险。
(3)脚手架搭拆:已含在协议单价中;
(4)超高费:已含在协议单价中;
(5)配合调试费:配合调试人工已含在协议总价中;
(6)业主及甲方采购设备材料搬运:已包含在协议价款中,不再计取;
(7)临时设施:①如本工程现场不安排施作业人员住宿及其它设施,则需要乙方应自行处理,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价款中;②如乙方使用甲方临时设施,必需先向甲方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手续,按使用数量和甲方确定单价结算,或在协议中明确项目临设分摊方法 。
(8)施工仓储设施:①仓储场地能够由甲方安排,乙方自行现场搭建临时用库房,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价款中;②如乙方使用甲方仓储设施,必需先向甲方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手续,按使用数量和甲方确定单价结算,或在协议中明确仓储设施分摊方法 。
(9)施工机械:①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考虑,费用已经包含在协议价款中;②如乙方使用甲方代为租赁机械,必需先向甲方相关部门办理使用手续,按使用数量和甲方确定单价结算,或在协议中明确机械费分摊方法 。
(10)施工水电费:乙方现场水电装表计量,电价、水价按实计算,其中当地电价1.12元/度,水费4. 5元/吨。用电损耗量按各自工作量分摊计列。水电费在完工结算中直接扣除;
第20条 协议价款支付
20.1 依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付款手续齐全后每个月15日前支付上30天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累计付至应付工程价款70%时,停止拨付。工程经检测合格并验收交付后30天内再付10%,办理完结算30天内再付15%,其它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付款依据完成工作量须扣除甲供材料费、(水电费当月摊销,队伍签字,财务挂帐)、违约金、应摊销各类规费等费用。
20.2 乙方必需提供所雇佣农民工人员名单,在任何情况下全部不许可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农民工工资分发统计和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审查保管,不然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工程款。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甲方有权利将乙方部分应付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结算时扣除。
20.3 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乙方在履约过中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暂停付给乙方工程款,直到此种情形消亡为止:
(1)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落后计划进度达5%以上;
(2) 协议中约定乙方应办事项,经书面通知仍不推行;
(3) 乙方人员不胜任,经通知更换仍不办理;
(4) 乙方对第三方有应付款而未付款现象,造成本工程有纠纷时;
(5) 乙方将本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
(6) 乙方开户行或帐号和本协议签章栏内容不符;
(7) 甲方或和本工程相关第三方对乙方提出赔偿要求维护未取得处理前;
(8) 乙方有其它违约情形
第21条 工程量核实确定
21.1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甲方提供最终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资料;
21.2 只有乙方已实际完成有效工程量才能得到计量,乙方私自超出图纸要求增加工程量和本身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均不纳入计量范围,而由乙方自行负责;
21.3 乙方应按图施工,所完成工程品质应符合协议、图纸、规范相关要求。
八、材料设备供给
第22条 甲方供给材料设备
22.1 设备、主材(指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由甲方采购,其它为乙方提供。乙供辅材实施约定定额价,不找差。乙方对甲方提供材料质量负有检验责任,甲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乙方有义务事先提出,确实无法预先发觉,所造成返工费用由甲方负担。如未作基础检验即大量使用,则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多种损失;
22.2 乙方应负责保管运至现场任何材料和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安全,必需自费补充丢失或被盗该等材料;
22.3 乙方必需自费补充因为原来安装或于随即拆卸及其重新安装时,作业人员疏忽处理或不妥操作工艺所损坏任何材料或物品;
22.4 乙方对运至现场任何材料和施工成品、半成品负有运输、储存、保管、看护、采取方法以防火、防水、防盗、防恶劣天气及自然条件对物资造成损害保管责任,其费用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对任何材料或物品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22.5 乙方应立即提交材料需求计划,并负担因计划提供不正确或不立即造成损失;
22.6 乙方若不推行装卸工作,甲方可自行委派其它劳务队伍完成,发生费用将从乙方结算中扣除,乙方无条件接收;
22.7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乙方负责派人参与开箱或整箱整件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22.8 随设备带来安装专用工具、测量仪器和随机资料:由乙方按价租用,用后返还,若不返还,则按购置价值1.5倍扣回,使用发包人专用工具应交押金。
22.9 发包人供设备、材料包装物,乙方帮助发包人回收,不返回发包人,发包人作价处理抵扣工程款。
第23条 乙方采购材料
23.1 除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外,其它材料由乙方采购;
23.2 乙方采购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实,对质量负责;
23.3 乙方须负责自行采购材料检验或试验工作,并负担其费用;乙方采购材料和设计或标
准要求不符时,须重新采购,其费用自理,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3.4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协议约定应由其采购材料,不然甲方将处以该材料价款 2倍违约金。
23.5 按本协议分工,全部应由甲方供给材料设备,未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采供,若乙方自行改变供给范围,即使已由乙方采购供给被用于工程,也一概不计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任何款项内。
第24条 材料结算
24.1 全部甲供设备领用调拨不转帐,甲供材料甲方一律按市场价向乙方划价转帐。乙方将甲供材按调拨价进入结算。甲方供给之材料乙方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参考价目表》定额消耗量50%包干使用。其多领材料属乙方提供采购计划(不含设计变更),除串用到其它项目外,剩下部分按购置价值1.2倍扣回;若多领材料属经发包人同意设计变更部分,则剩下部分由发包人收回。若乙方不能退回,则按购置价值(高价)扣回。若领用材料量少于结算材料量,而该种材料没有乙方自购现象,则少领部分不予计算。
24.2 凡乙方自行采购物资,均由乙方以自己名义签署协议,自行结帐付款,严禁以甲方名义进行赊账、欠账、担保;假如发生协议纠纷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4.3 乙方必需指派专员领用甲方供给材料,每个月甲方和乙方必需查对领用材料量、财务转账单。
九、工程变更签证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不能私自对设计图纸做出变更,只有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才能被认可。
第26条 设计变更签证办理程序:
(1) 签证单格式:按甲方给定样式办理,不然一律无效;
(2) 签证有效步骤:专业技术员→技术责任人→商务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缺乏任何一个人签字,此签证单无效);
(3) 签证编号:乙方每次报送签证时必需确保签证编码连续性;
(4) 签证理由:任何签证必需由乙方填写出办理签证理由;
(5) 签证图示: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需绘制所施工内容草图并标注尺寸,说明施工内容部位,起始点及工程量计算过程,方便审核;
(6) 签字人员:乙方必需有现场代表签字;甲方必需经过签证有效步骤逐层审核签署,其它现场人员不含有签字权;
(7) 签证时效:发生必需要用签证形式明确费用时,乙方应在签证发生后7 个工作日内报送,并填写上报日期,超出时效签证将不予计取;
十、完工验收、结算、工程移交和保修
第27条 工程验收 (以业主组织验收结果为主)
27.1 工程含有验收或阶段验收条件,由甲方组织乙方、业主、总包方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交工资料;
27.2 如验收取得经过,则验收日期为完工日期或阶段完工日期。如验收时发觉乙方之工作未能达成要求,则乙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修改直至达成要求,并于修改完成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如验收取得经过,则验收日期为完工日期或阶段完工日期。
第28条 完工结算
28.1 完工验收经过后28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齐全完工结算资料。只有乙方递送了完整结算资料,甲方才会进行审核。结算资料包含图纸、结算计算书、签证单(原件)、设计变更资料和和结算相关其它资料。
28.2 协议中已包含费用,甲方现场人员不得再次签证;甲方施工现场签署任何费用或签证或结算,必需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复核、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企业结算专用章才是最终止果;
28.3 完成审核后,结算汇报经双方经办人员、责任人及企业经理签字认可后生效。甲方在得到业主对应款项后向乙方支付除工程保修金以外工程尾款;
28.4 如乙方对甲方审核结果有异议,双方可采取协商措施处理,若在 60天内仍未达成一致,则可按本协议相关争议条款处理。
第29条 工程移交
29.1 工程完工验收达成协议约定标准后,双方须进行移交手续。任何一方均不得无理拒收或不交。乙方应将工程范围内剩下物料运出或交还甲方,并撤离机械设备;
29.2 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不得以工程款欠付为由不移交工程或工程资料,甲方承诺对工程尾款做出安排。
第30条 工程保修
十一、违约、争议
第31条 违约
31.1 乙方违约情形:
31.1.1 对乙方应完成工作约定范围而没有完成,乙方每次违约须支付协议总造价 5‰ 违
约金;
31.1.2 乙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法、现有设施保护方法、施工方案,除了不支付私自变更部分方法费或扣除因私自变更方法(方案)而对应降低费用外,乙方违约须支付单位工程造价1% 违约金;
31. 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总造价万分之五 给甲方,延误工期违约金限额为协议总造价 5 %违约金;
31.1.4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不能满足本协议提出质量要求,乙方违约须支付 5% 违约金;
31.1.5 乙方不得将不合格物资用于工程,乙方违约每次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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