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本报告书简本
仅供公众参与用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要本)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SHAOXING SERVICE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TECHNO LOGY
国环评证乙字第2044号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3
1.1 项目由来 3
1.2 项目建设内容 3
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4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5
2.1 环境质量现状 5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6
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 6
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6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7
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10
3.6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10
3.7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
3.8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14
4 公众参与 16
4.1公众参与目的与意义 16
4.2调查内容和方法 16
4.3调查结果分析 16
4.4 公众参与总结 19
5 结论 20
6 联系方式 21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21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21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原来处于城镇边缘的村落因周边土地用于城镇建设而逐步被村镇包围,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制约城市化进程和镜湖新区的协调发展。曲屯村虽然位于新区中西部,虽然保留着农村制,其行政设置是村,常住人口是村民,但村民渐失土地,呈现非农化趋势,以租房、经商等第三产业为生。作为城镇化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建设城乡协调发展机制,促进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健康发展,为切实解决镜湖新区城郊结合部新农村建设问题,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郊区化、郊区现代化,镜湖新区将对新区所属的行政村分期分批按照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把落后的村庄形态改造成为现代化郊区新农村,因此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项目。本项目已于2011年1月经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同意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绍市发改中心[2011]23号),后因项目地块内容以及建设方调整,根据集约用地原则,经统筹规划,于2013年10月经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同意调整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及总投资的批复(绍镜经[2013]45号)。
1.2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绍兴市解放大道以西、一号路以北、梅山路以南、曲屯路两侧。总投资161573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23931.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0041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9042平方米,配套建设幼儿园及公建建筑面积213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6232平方米,住户2406户。
表1-1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编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规划总用地面积
M2
123931.31
地上建筑面积
M2
300416
住宅建筑面积
M2
279042
其中
高层住宅面积
M2
212998
多层住宅面积
M2
66044
配套用房
M2
16514
幼儿园(12班)
M2
3660
变配电用房
M2
1200
地下室面积
M2
56232
建筑密度
%
29.6
容积率
2.42
绿地率
%
22
总户数
户
2406
户均人数
人/户
3.2
总人数
人
7700
车位
个
981
其中
地面
264
地下
717
1.3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根据绍兴市镜湖新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并且项目用地已取得预审意见,由绍兴市规划局规划定点,则项目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不是限制类、禁止类的工业类项目,符合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措施要求,且项目污水接入城市管网,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1
2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附近环境监测中SO2、NO2和PM10监测因子浓度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附近梅山江大桥监测点位水质类别为IV类水,不能满足III类水质标准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超标原因为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所致。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14848-93)中的III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主要原因是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层较浅,易受附近生活源污染,造成地下水超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区域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受曲屯路及解放路交通噪声所致,边界北昼间及边界东夜间有不同程度超标,其他声环境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2.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各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故本次评价只做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
地下水环境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及其下游地下水,针对本项目特点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空气环境
根据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评价导则要求,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的边长5km的方形区域为评价范围。
声环境
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
生态环境
本项目场界外200m范围。
3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
表3-1 项目污染物处理排放及达标情况汇总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去向
水污染物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t/d*
1613
0
1613※
排入城市截污管网
t/a
544561
0
544561※
COD
mg/L
300
/
100※
t/a
163.37
46.85
54.46※
NH3-N
mg/L
35
/
15※
t/a
19.06
8.168※
大气
污染物
汽车
废气
CO(kg/a)
9118.72
0
9118.72
地下车库汽车废气通过风机抽至地面竖井排放
NOx(kg/a)
1064.65
0
1064.65
HC(kg/a)
1150.59
0
1150.59
厨房燃料燃烧废气
SO2(kg/a)
4.47
0
4.47
居民燃料废气、油烟废气通过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项目幼儿园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NOx(kg/a)
596.22
0
596.22
TSP(kg/a)
74.53
0
74.53
CO(kg/a)
149.06
0
149.06
油烟
废气
油烟(t/a)
5.969
3
2.97
固废
生活垃圾(t/a)
3903.03
3903.03
0
定期清运,综合利用
噪声
设备噪声源强65~90dB,交通噪声源强59~84dB
注:*废水量为项目最大日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为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
3.2 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区域主要保护目标见表3-2:
表3-2 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敏感点名称
方位
距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规模
镜湖高级中学
北
600m
对噪声和废气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总用地面积约80660平方米,60个班,在校学生3000人规模建设,地上建筑面积66497平方米。
山水人家小区
南
280m
总建筑面积约40万㎡, 由7幢高层宽景住宅和15幢合院排屋组成,总户数909户,其中排屋121户,高层788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统计局
东南
33m
总用地面积11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行政办公
二环北路325号居民楼
南
130m
72户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周边
相邻
占地面积653亩(规划面积912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在校学生近9000人,教职工600余人
绍兴市人民政府
北
205m
/
梅山路1号地块金时花园小区(在建)
北
35m
规划总用地面积10560m2,地上总建筑面积26400m2,住户152 户
绍兴市农办/信访局/人事局
北
175m
/
上硬塘、庙前江、马家渡及东面梅山江
周边
相邻
对废水较敏感
水环境Ⅲ类
5~330m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避免建材堆放保存不当引起建材流失,黄沙、水泥、石灰等物资应远离西面河流大庆寺江堆放,防止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和项目绿化,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采取了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粉尘及汽车尾气影响范围预计不大。由于装修期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铺路沥青在出厂前的高温加工过程中废气的挥发已达90%以上,在铺路时的加热过程中挥发量已较少,因此施工期沥青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确需施工时应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建设单位在工程打桩机选型上,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钻孔灌注桩和预制灌桩,不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生产工艺。同时在打桩时采用打应力释放孔,取土挖防震沟等技术。
(4)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建筑垃圾应及时进行清运、填埋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须及时联系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小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幼儿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地下车库清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曲屯路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进管标准。雨水经收集后接入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道,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采用地下水,同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化粪池、隔油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不会渗入地表,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厨房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项目幼儿园厨房在建筑时预留内置排烟管道,幼儿园与周围住宅楼距离在15米以上,根据总体布置,环评建议厨房设置在幼儿园西南角,油烟排放口位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最低去除率为75%)后经至少10000m3/h风量抽排通过屋顶排放。
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烟,地下车库烟气通过地面竖井达标排放。由于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大,本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导则》HJ2.2-2008要求,利用估算模式SCREEN3预测结果,预测结果可知,汽车尾气中CO、NOx、HC落地浓度可以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在每幢楼前设置垃圾桶(有盖),小区内垃圾定时收集暂放于垃圾房内,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小区无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露天停车位和各住户内车库,车辆进出正常行驶噪声级为61-70dB,怠速行驶时噪声级为59-76dB,鸣笛时为78-84dB,因此小区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鸣笛,减少车辆停放时噪声产生,同时在停车位附近种植花木,增加小区绿化,预计小区内停车场(库)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由预测结果可知,由于出入口与项目个别单元住户距离较近,为减少噪声对住户的影响,环评要求在汽车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入口两侧面和顶部铺设吸声材料,在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要求对1#及4#通道处安装整体隔声罩以进一步吸声降噪,同时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在出入口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并为受影响下层住户安装隔声窗,采取以上措施后,地下车库出入口对附近的住户噪声影响降到最低。
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管理人员应减少夜间车辆的进出次数,特别是晚上10:00后要加强车辆出入的管理;汽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遵守停车时间和禁鸣规定,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的环境。使得车辆噪声的影响降到最小。
本项目将设置配套风机房其平均声级分别在80dB-85dB。建设单位虽在设计中采取减振措施,但考虑到区域整体的协调性和降噪要求,建设单位将风机房设置在地下室,利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地下室隔声效果较好,其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水泵房应设置在正上方非建筑位置,设置区域为5#楼南面地下室以及幼儿园北面地下室。地下车库排气口位于每幢高层通风道内,并在出口加装消声设施。预计项目噪声值较高的设备置于地下室内,且项目场地较大,主要噪声设备较为分散,隔声后噪声值已经很小,不构成影响。
(5)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市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内,最终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曲屯路截污管网,不排入附近河流,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项目地下车库按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设有机械排烟、机械通风系统,通风量设计按汽车库容积6次/小时换气次数计算,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过专门的低噪声混流排烟风机和玻璃钢风管抽至地面竖井排放,经预测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噪声贡献值可以达标;固废经过合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的住宅区影响较小。
3.4 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汇总见表3-3。
表3-3 项目实施后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汇总表
措施类型
主要污染因子
对策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NH3-N、动植物油等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2)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厕所废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幼儿园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曲屯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为防止小区内住户将设置在阳台上洗衣机产生的废水接入雨水管道,而造成含磷洗衣污水经雨水管进入河道污染河流水质,应在住宅楼的阳台上设置相应的污水排放管道。
入网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水质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其他单位一级标准 。
废气
燃烧废气、油烟废气
SO2 、颗粒物、CO、NOx、油烟
各户居民自行安装脱排油烟机处理,通过烟道集中排放;每幢房屋在设计时应在墙内留有集中排放的烟道,住户需将脱排油烟机的排风口接入烟道;同时避免燃煤户的产生;幼儿园厨房在建筑时预留内置排烟管道,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最低去除率为75%)后经至少10000m3/h风量抽排通过屋顶排放,环评建议厨房设置在幼儿园西南角,油烟排放口位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
燃料及油烟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
汽车尾气:HC、CO、NOx
地下车库通过设置风机及排风井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收集的废气经排风井送至地面竖井排放。
装修废气
装潢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标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
达到环保法规要求。
垃圾桶
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桶周围良好的卫生状况。
噪声
车库出入口
噪声
地下停车库进出坡道表面铺设橡胶坡道减噪,出入口坡道两侧壁面铺设吸声材料,要求对1#及4#通道处安装整体隔声罩以进一步吸声降噪,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同时在出入口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受影响下层住户安装隔声窗。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应标准。
设备噪声
(1)消声措施:对引风机的进出风口和地下车库排气口应安装与其匹配的消声器;
(2)隔声措施:对引风机等通过设置单独的隔声间,对车库排气口增设透明隔声罩,在隔声罩壁面上作吸声处理以有效降低其噪声强度,幼儿园厨房采用全封闭式单间设置。
(3)隔振措施:设备安装时,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隔振吊钩,对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采用弹性垫或橡胶套管,水泵进出口可用橡胶软接管连接;
(4)低频噪声降噪措施:变配电设备的低频噪声容易引起人群的烦恼,因此可在变配电房中的变压器做好隔振处理,室内壁进行吸声处理,可降低低频噪声烦恼度;
(5)为减小水泵房噪声、振动会对其上方的建筑的影响,水泵房应设置在正上方非建筑位置,设置区域为5#楼南面地下室以及幼儿园北面地下室。
交通噪声
为有效降低周边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环评要求环评要求建设项目主体单位与交管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在项目附近道路地段设置限速标志牌,限速40km/h。限速处理后,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要求,需对1~4#高层东侧、9~12#高层西侧、40、43#多层东面、4~9#高层北侧、17~19#高层北侧住户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进行隔声处理(隔声量达到30dB)。要求项目安装合格的通风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届时临路住户声环境可以达到《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要求。此外,环评要求房产开发公司售楼时应以公告或售房合同中说明的形式把这些不利因素告知购房者。
商业噪声
(1)与住宅楼相连的配套用房、公建用房不得开设噪声大、油烟、异味等污染的饮食、娱乐、修理、加工等经营项目。
(2)对于配套服务用房要加强管理,控制场所内部大的声源,如各经营户不得播放高音量音乐或以叫卖声录音带来招揽顾客。
(3)配套服务用房应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
居民活动噪声
(1)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在休闲广场位置及规模上的安排要考虑到对广场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建设健康、安全、舒适的环保型人居环境。
(2)加强对住户房屋装修时限的控制,夜间21点以后不得进行噪声强度大的装修活动。
(3)建议建设单位在设计中设置空调冷凝水排放管道,并把空调冷凝水接入雨水管中
幼儿园噪声
环评要求幼儿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调整喇叭位置,或者把一个大喇叭换成多个小喇叭的措施降低幼儿园噪声对周围住宅小区的影响。
绿化降噪
项目四周绿地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吸音降噪的作用
固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排放环境
3.6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本项目建设、营运期间,必须在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和固废处理等方面上投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本项目总投资126578万元,项目需环保投资446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76%。
3.7 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1) 促进经济的发展
项目的建设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改善绍兴的城市面貌,提升绍兴城市整体形象;有利于优化综合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招商引资,促进产业与人口的集聚,同时将提高周边地段街区的商业活力,拉动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城市的整体升值。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从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2) 社会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开发以提高绍兴市住宅的总体质量为重点,不断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品味和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项目的建设从一定程度上讲对社会环境存在着正面影响。本项目定位在生态型、现代化住宅小区。建设生态住宅小区可以实现建筑节能与新能源的利用,可使各种资源在利用与消耗过程中达到长期、持续、稳定、广泛的内在平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环境损益分析
环保设施落实后,废气、生活污水、噪声都可实现达标排放,有效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
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项目的环保投入环境效益显著,避免了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可以保证项目投产后,周围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不致恶化,促进了良性循环,为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项目的环保设施的建设具有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8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1、环境管理
(1)施工期
①控制施工造成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的还原、植被的还原、环境的恢复。
②调查处理施工对附近居民、单位生活工作的噪声干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的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同时督促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施工期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③施工材料堆场和材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污泥防治。
④加强监督和管理,对各类违反规定排放生产、生活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
⑤对绿地和设施的保护,交通噪声的控制及其它各种环保措施的实施。
(2)运营期
建议设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对整个区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管理,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源头,如采用分类收集垃圾,减少垃圾的产生;地下车库的排风机应做好维护,及时维修,确保地下车库排风顺畅;车库出入口做到有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环保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协调处理环保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节约用水。
2、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可正确、迅速、完整地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提供必要依据。
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两方面:即竣工验收监测和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1)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应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指定的环境监测站联系,在环境监测站对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监测合格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营运期的常规监测
对项目的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场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LAeq,每季度一次;废水排放口监测包括pH、COD、NH3-N,每季度一次;汽车尾气排放口监测包括CO、NO2和HC,每季度一次。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监测。
4 公众参与
4.1公众参与目的与意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需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以使当地公众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由于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本工程针对这些影响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充分发挥公众对本地区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使公众支持和配合该项目,进一步消除或缓解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把公众意见和建议落实到评价中。
4.2调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发放表格、当面提问和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调查,征求评价区范围内附近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个人等对此项目的态度、意见及要求。
为使公众参与调查能够反映对企业较为全面的意见,且使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在评价范围内村委、企业、村民中发放了调查表,个人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评价区内大庆寺村村民。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实际回收2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实际回收50份,回收率100%。
4.3调查结果分析
1、团体表调查结果分析
在本次调查的团体对象中,所有受调查单位都支持项目建设,表示项目建设有利于城市建设。具体统计数据详见下表表 41。
表 41 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统计表
序号
调 查 内 容
调查结果
数量(个)
比例(%)
1
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很认可
0
0
认可
16
80
一般
4
20
不认可
0
0
无所谓
0
0
2
您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影响
2
10
废气问题
1
5
水环境污染
10
50
环境卫生
7
35
3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
18
90
略有所知
2
10
不知道
0
0
4
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很满意
0
0
满意
18
90
一般
2
10
不满意
0
0
5
您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
4
20
空气污染
1
5
水环境污染
10
50
环境卫生破坏
5
25
6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影响
有较大促进作用
0
0
有促进作用
15
75
影响不大
5
25
严重不利
0
0
7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投产
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的影响程度
无影响
10
50
影响不明显
5
25
有影响
5
25
影响很大
0
0
8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赞同
19
95
反对
1
5
无所谓
0
0
9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
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2、个人表调查结果分析
个人调查表统计结果详见下表。
表 42 个人表调查结果统计表
序号
调 查 内 容
调查结果
数量(个)
比例(%)
1
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很认可
8
16
认可
27
54
一般
10
20
不认可
3
6
无所谓
2
4
2
您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
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影响
5
10
废气问题
0
0
水环境污染
20
40
环境卫生
25
50
3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知道
28
56
略有所知
20
40
不知道
2
4
4
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很满意
25
50
满意
20
40
一般
5
10
不满意
0
0
5
您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噪声
5
10
空气污染
10
20
水环境污染
10
20
环境卫生破坏
25
50
6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影响
有较大促进
作用
12
24
有促进作用
36
72
影响不大
2
4
严重不利
0
0
7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投产
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的影响程度
无影响
20
40
影响不明显
28
56
有影响
2
4
影响很大
0
0
8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赞同
47
94
反对
0
0
无所谓
3
6
9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
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从调查结果可知,70%的个人认可项目周围环境质量,50%的个人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环境卫生,其次是水环境污染,96%的个人知道本项目建设,90%的个人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表示满意,50%的个人最担心项目建成后的卫生问题,其次是空气污染和空气污染,96%个人调查认为本工程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100%的个人调查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其居住生活影响不明显或无影响,个人调查对象均不反对实施本工程。从回收的调查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
20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周围企事业单位都对本项目有所了解,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反对团体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反对理由项目西区块建设将严重影响学校总体格局及校园安全。
综合调查结果,广大群众及附近企事业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总体上是支持的。
3、公示情况
工程第一次公示建设项目公告于2013年8月24日~2013年9月6日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曲屯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公示证明及照片详见附件;工程第二次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公示于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25日在在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民政府公告栏、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曲屯村村民委员会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公示证明及照片详见附件。
在公示10日(不包括节假日)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周围企业或群众对于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
4、公众参与与调查综合结果
从回收的调查结果和项目两次公示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反对团体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反对理由项目西区块建设将严重影响学校总体格局及校园安全。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周围企业和群众的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期间环境问题,并对本项目作进一步宣传,以取得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4.4 公众参与总结
本项目的公众参与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等文件中相关规定进行。公众参与由公示和公众调查两部分组成。公告公示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了公告公示,公告标识显明。公众调查对象包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具有代表性的团体及个人保护目标,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的意见,内容真实可靠。
5 结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镜湖新区曲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拟建地址位于位于绍兴市解放大道以西、一号路以北、梅山路以南、曲屯路两侧,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受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导致部分住户声环境超标,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则周边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同时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
6 联系方式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拟建地:绍兴市镜湖新区(解放大道以西、一号路以北、梅山路以南、曲屯路两侧)
邮编:312000
联系人:劳兴方
电话:18906758702
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单位所在地:绍兴市人民西路245号
邮编:312000
联系人:林涛
电话:0575-85208983
邮箱:269697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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