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50484 自 年6 月1 日起实施 本规范是依据建设部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 订计划(第二批)通知(建标函124 号),由中国石油 化工集团企业组织编制。规范内容共分10 章,包含总则、术语、 施工安全管理通用要求、临时用电、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土建作业、安装作业、施工检测、施工机械使用。 1 1.0.1 为适应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需要,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众财产 不受损失,保护环境不受危害,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技术管理。1.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施工必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1.0.4 石油
2、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除应实施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 2.0.1 施工用火 hot work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各类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及其它产生火花和明火作业 统称为施工用火。 2.0.2 固定动火区 specified hot work area 在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限定范围内,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即可进行动火作业区域。 2.0.3 生命绳 life yarn 高处作业中专门用来悬挂安全带绳索。 2.0.4 临时用电 electricity on construction site 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提供、工程施工完成即行拆除电力线路和电气设施。 2.0.5
3、 配电柜 distributing tank 部署在施工配电室(包含独立配电房和箱式变电站)内配电装置,包含进线柜和出线柜。 2.0.6 总配电箱 total distribution box 部署在用电负荷中心落地式配电装置,其进线端和配电室出线柜相连,出线端和分配电箱或大功率用电设备相连。 2.0.7 分配电箱 sub-distribution box 分布在各施工点,使用电设备就近取得电源配电装置,其进线端和总配电箱相连,出线端和开关箱或用电设备相连。 2.0.8 配电箱 distribution box 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总称。 2.0.9 开关箱 switch box 末级配电装置,
4、其进线端和分配电箱相连,出线端和用电设备相连。 2.0.10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对地额定电压在1000V 及以下电压。 2.0.11 高压 high voltage 交流对地额定电压在1000V 以上电压。 2.0.12 安全特低电压 safety extra-low voltage (SELV) 用安全隔离变压器和电力电源隔离开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一导体和地之间交流有效值不超出50V 电压。 2.0.13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隔离变压器。 2.0.14 TN-S 系统 TN-S system 工作
5、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开设置接零保护系统。 2.0.15 高处作业 work at heights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以上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作业。 2.0.16 冬季施工 winter construction 在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 天稳定低于+5环境下进行作业。 2.0.17 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进出口受到限制密闭、狭窄、通风不良分隔间或深度大于 1.2m 封 闭或敞口只能单人进出作业通风不良空间。 2.0.18 涂装作业 painting operations 在涂装全过程中作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总称。 2.0.19 热处理 heat treatment 采取合适方
6、法对金属材料或工件进行加热、保温和冷却,以取得预期金 相组织和物理性能工艺。 2.0.20 抛丸 shot blasting 以高速旋转叶轮将钢丸(用钢丝切断成颗粒状)喷射到金属工件上,强 化金属表面和进行表面除锈过程。 2.0.21 喷丸 shot peening 用压缩空气或离心力将大量铸铁丸或钢丸喷向金属加工件表面,清除铸件 表面烧结砂层或进行金属工件表面除锈过程等。 2.0.22 机械化检测 remote controlled testing 检测实施、缺点信号观察及评价全部或部分由机械装置完成检测方法。 2.0.23 扫查机构 scanning 超声波检测时,使探测面上探头和被检工件
7、进行相对移动机械装置。 2.0.24 触头 prods 磁粉检测中和软电缆相连,并将磁化电流导入和导出试件手持式棒状电 极。 2.0.25 辐射事故 radiation accident 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造成人员受 到意外异常照射。 2.0.26 辐射剂量 radiation dose 某一对象所接收或“吸收”辐射一个度量。 2.0.27 辐射控制区 radiation controlled area 在辐射工作场所划分一个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采取专门防护手段 和安全方法。 2.0.28 辐射监督区 radiation supervised area 在
8、辐射控制区范围外,通常不需要采取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方法,但要不停检测其辐射剂量区域。 3 3.1 现场管理 3.1.1 从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单位应含有对应等级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 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3.1.2 施工企业必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取得对应上岗 作业资格证。 3.1.3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关键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 注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关键责任人,关键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管施工项目标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或负责 该项工程责任人。 3.1.4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应建立本单
9、位安全生产保 证体系,有效实施并连续改善。 注释:安全生产确保体系关键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相关人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职员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工程项目标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 控制、安全检验和隐患治理、事故应抢救援、事故处理等。 3.1.5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应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施 工用火、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教育培训。 3.1.6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抢救 援预案,建立应抢救援组织或配置应抢救援人员,配置必需应抢救援器材、 设备,并组织演练。 3.1.7 全部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需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 3.1.8 施工现场
10、道路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路面应平整坚实,且不得堆放器材 和物资,需阻断时应办理核准手续并设置显著标识。 3.1.9 严禁烟火场所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 3.1.10 全部进入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和车辆,应办理准入手续。 3.1.11 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和施工单位签署安全协议。 3.1.12 发生事故后应按要求逐层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3.2 施工环境保护 通常要求 3.2.1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订环境保护计 划. 3.2.2 施工现场应制订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大气污染 3.2.3 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时,应密闭运输或采取遮盖方法
11、。施工现场出入 口处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2.4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方法,减小扬尘。 3.2.5 当进行涂装前处理及涂装作业排出污染物可能影响周围地域大气质 量时,应在采取净化处理方法后,再向大气排放。 3.2.6 施工现场使用锅炉、机械设备、车辆等烟气或废气排放,应符合国 家对应环境保护排放标准要求。 注释: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第 1.2.1 条要求,在中国现有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应根据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实施标准,锅炉实施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 3.2.7
12、施工现场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清运到指定地点。 3.2.8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防水土污染 3.2.9 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 泊、池塘。 3.2.10 施工现场存放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储存不得泄漏,并应设有专门 库,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2.11 化学清洗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清洗回路不得渗漏。 2 部件清洗作业场所,地坪应采取耐腐蚀材料敷设,且应平整、不得 渗水。 3 清洗废液应用专用容器储存。 3.2.12 严禁将未经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回填或掩埋。 防施工噪声污染 3.2.13 施工现场强噪
13、声源应采取降噪、防噪方法。 3.2.14 夜间施工对公众造成噪声污染作业,应在施工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 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2.15 施工现场噪声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12524 相关要求。噪声值不应超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 中相关要求。 注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中觃定,不一样施工阶段作业噪 声限值应符合表1 觃定。 表1 等效声级L eq db(A) 施工阶 段 关键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多种打桩机等 85 严禁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
14、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注:1 表中所列限制是指和敏感区域对应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 限制。 2 如有多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噪声阶段限制为准。 卫生和防疫 3.2.16 施工企业严格实施卫生、防疫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 度,并制订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3.2.17 施工现场应配置经培训抢救人员及常见药品、止血带等抢救器材。 3.2.18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设有专员负责。 3.2.19 食堂应含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实。 3.2.20 食堂应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含有清洗消毒条件和预防
15、疾病传染 方法。 3.2.21 食堂操作间和库房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3.2.22 食堂应严格食品、原料进货管理,不得提供出售变质食品。 3.2.23 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应立即开启应 急预案,并向施工现场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汇报,同时要配合行政 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2.2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觉有疑似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时,应立即 隔离、检验或诊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实不具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3.2.25 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 规培训考评和身体检验,并进行剂量监测。 3.2.2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
16、妥善保管,使用场所应有预防人员受到意 外照射安全方法。 3.2.27 施工单位应采取职业病防护方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必备防护用具, 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应定时进行身体检验和培训。 3.2.28 施工单位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饮食卫生、防疫、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等工作。 3.3 施工用火作业 通常要求 3.3.1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用火制度,定 期组织防火检验,立即消除火灾隐患。 3.3.2 参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各单位应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辨识 和风险评价,对存在危害用火作业应制订风险控制和削减方法,并向施工作 业人员进行交底。 3.3.3
17、 在禁火区用火作业前,应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时,应配置灭火器 材,设专员监护,并实施用火和防火相关要求。 3.3.4 临近可燃、易燃物作业,未采取方法之前,不得用火。 3.3.5 施工区域和生产装置距离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或 采取局部防火方法。 3.3.6 施工完成,应检验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 3.3.7 施工现场发生火险、火情时,应组织抢救并汇报公安消防部门。 固定用火区作业 3.3.8 设置固定用火区由施工单位办理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且应遵守固定 用火区所属单位相关要求。 3.3.9 固定用火区内当遇下列情况时,应办理用火手续,并由施工企业相关部 门审批: 1
18、 在堆放和使用可燃物品场所上方或水平距离 l0m 范围内进行明火或 有火花作业时。 2 在已安装好电气、仪表控制室内或已敷设电缆槽架上方及水平距 离lm范围内,从事明火或有火花作业时。 高处用火 3.3.10 高处作业用火时,对周围存在易燃物进行处理,应采取预防火花飞 溅坠落安全方法,并对其下方可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 防护方法。 3.3.11 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和防腐喷涂作业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3.4 受限空间作业 3.4.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4.2 进入设备作业应消除压力,开启人孔。必需时在设备和连接管道之间进 行隔离,并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19、 3.4.3 在轻易积聚可燃、有毒、窒息气体设备、地沟、井、槽等受限空间作 业前,应优异行通风,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必需 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 3.4.4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设备作业,必需切断电源并有专员监护。 3.4.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电焊机、变压器、气瓶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外,电 缆、气带应保持完好。 3.4.6 在容器内焊割作业时,应有良好通风和排除烟尘方法,采取安全照 明设备,容器外应设安全监护人;工作间歇时,电焊钳和电弧气刨把应放在或 悬挂在干燥绝缘处。 10.2.5 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需使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隔离变压器或漏电 保护器必需装设在受限空间之外,并
20、应设专员监护。 3.5 高处作业 通常要求 3.5.1 15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5.2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 她不适合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5.3 高处作业时,下部应有安全空间和净距,当净距不足时,安全带可短系 使用,但不得打结使用。对垂直移动高处作业,宜使用防坠器;水平移动 高处作业,应设置生命绳。施工现场应使用悬挂作业安全带,安全带质量标 准和检验周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 要求。 3.5.4 安装施工无外架防护时,应搭设安全平网,有火花溅落地方应使用阻 燃安全网,安全平网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21、 网外伸宽度不得小于2m。 2 每隔3m 应设一根支撑,支撑水平仰角为4070。 3 安全网内外边应锁紧边绳。 4 网和网之间应连接牢靠,且不得有间隙。 3.5.5 施工中应立即清理落入网中杂物,安全网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安全网GB5725。 3.5.6 高处存放物料时,应采取防滑落方法。 3.5.7 高处铺设钢格板时,必需边铺设边固定。 3.5.8 高处作业下方通道应搭设防护棚,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相互之间存 在危害,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层。 攀登和悬空作业 3.5.9 作业人员攀登时不得手持物品。使用移动式梯子时,下方应有些人监护。 3.5.10 使用移动式直梯时,上下支承点应牢
22、靠可靠,不得产生滑移。直梯工 作角度和地平夹角宜为 7080,工作时只许 1 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 有不少于4 步空挡。 3.5.11 使用人字梯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工作时只许1 人在梯上作 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2 步空挡,支撑应稳固。 3.5.12 绳梯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固定在牢靠物体上。 3.5.13 靠近平台栏杆处作业,坠落半径在栏杆外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3.5.14 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节点处设置挂梯或搭设作业平台,在 钢梁上移动时,应设置生命绳。 3.5.15 悬空作业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防护网或采取方法。 作业平台和洞口、临边防护 3.5.16 作业平台
23、应依据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其力学计算和结构形式可参考建 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进行。作业平台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 后方可使用。 3.5.17 悬挑式平台搁支点和上部拉结点,应固定在牢靠建(构)筑物上。 3.5.18 作业平台应标识平台许可荷载值,不得超载作业。 3.5.19 临边及洞口四面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方法。 3.5.20 作业平台四面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 3.5.21 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物件。 3.6 焊割作业 通常要求 3.6.1 焊割设备及工器具应保持完好情况,作业场所应符合本规范3.3 节有 关要求。 3.6.2 焊割作业人员所用
24、防护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6.3 电焊机二次线应采取铜芯软电缆,电缆应绝缘良好。 3.6.4 严禁在带压、可燃、有毒介质管道或设备进行焊割作业。 3.6.5 多人同时作业时,应设隔光板。 3.6.6 不得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工件和设备进行焊割作业。 3.6.7 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防雨且通风良好机棚内,电焊机外壳应接地 良好。 3.6.8 开启或关闭电焊机电源时,应将电焊钳和工件隔离。 3.6.9 高处作业时,电焊机二次线电缆应和脚手架绝缘并绑牢。 3.6.10 电焊机和空气压缩机应有专员管理。不应带负荷送、停电。 3.6.11 在容器内进行气刨作业时,必需对作业人员采取听力保护
25、方法。 3.6.12 输送氧、乙炔气胶管应用不一样颜色区分,胶管接头应严密,胶管不 得鼓泡、破裂和漏气。 气 瓶 3.6.13 气瓶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悬挂警示标识,氧气瓶、乙炔瓶或易燃气瓶 不得混放。装卸气瓶时严禁摔、抛和碰撞。无保护帽、防震圈气瓶不得搬运 或装车。 3.6.14 气瓶放置地点距明火应大于 10m。作业场所氧气瓶和易燃气瓶 间距应大于5m。 3.6.15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应放在通风良好专用棚内,不得靠近火源或在烈 日下曝晒。 3.6.16 气瓶使用前应对盛装气体标识进行确定。不得私自更改气瓶钢印 和颜色标识。 3.6.17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下压力宜大于0.05MPa。 3.
26、6.18 氧气瓶阀口处不得沾染油脂。 3.6.19 立放气瓶应有防倒方法。乙炔气瓶不得卧放使用,使用时应安装阻火 器,乙炔气瓶上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 3.6.20 在严寒环境中,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装置冻结时,宜用40以下 温水解冻。冻结乙炔气管,不得用氧气吹扫或火烤。 3.7 季节施工 3.7.1 季节施工前应制订季节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应急预案,落实紧急 事项预防和处理方法。 3.7.2 雨季施工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备齐防汛器材,防洪排水机械处于完好状态,并疏通排水管道和沟渠。 2 对道路和防洪堤坝进行整修,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临时建(构)筑物 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对有防雨、防潮要求器
27、材进行覆盖保护。 4 检验和维护坡道、脚手板等处防滑方法。 5 进行电器设备及线路检验和维护,对防雷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定, 其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 6 土石方施工时,应采取预防沟、槽、山崖等边坡塌方和滑坡方法。 3.7.3 雨天施工,应采取防雨方法。雷雨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3.7.4 进行热煨、热压等高温作业和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采取通风、降温 等方法。 3.7.5 暑季施工,宜合适避开高温时段,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长时间露天作 业场所应采取防晒方法。 3.7.6 冬季施工用水、蒸汽、消防等管道及其设施,均应采取隔热防冻方法。 3.7.7 冬季进行设备、管道水压试验时,应采取防冻方
28、法。试压后应将水排尽 并用压缩空气吹干。 3.7.8 冬季施工使用煤炉取暖时应保持烟道通畅,应预防一氧化碳、二氧化硫 中毒。 3.7.9 构件和地面或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时,应在化冻松动后吊运。 支在冻土上模板和支架,应预防冻土融化而引发下沉或坍毁。 3.7.10 施工现场道路、斜道和脚手板上积存冰、雪、霜应立即清除。 3.7.11 冬季混凝土、衬里等养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暖棚法时,预防地槽或暖棚冻土融化坍塌。 2 采取电加热法时,预防触电、漏电。 3 采取蒸汽加热法时,预防蒸汽灼烫伤人。 4 采取亚硝酸盐外加剂时,预防误食中毒。 3.8 酸碱作业 3.8.1 从事酸碱作业人员应按要
29、求穿戴专用防护用具。作业场所应有冲洗水 源和救治用具。 3.8.2 酸、碱溶液滴漏到作业场地上时,应用水冲洗清除或中和处理后清除。 3.8.3 稀释浓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酸应采取专用器具。 2 启开盛酸容器孔盖、瓶塞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不得正对瓶 口。 3 应将酸液缓慢地加入水中,边加边搅拌,不得将水加入浓酸中。 3.8.4 取用固体碱时应轻凿轻取。配制碱液时,每次加碱不宜过多,碱块应缓 慢放入溶碱器内,边加边搅拌,预防飞溅。 3.8.5 酸碱及其溶液应专库存放,严禁和有机物、氧化剂和脱脂剂等接触。 3.8.6 酸碱作业宜在露天或在室外作业棚内进行。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应戴 防毒面
30、具(面罩),且通风良好。 3.8.7 作业场所应设有废液搜集容器,盛装过酸碱容器应存放在指定区域, 废液应搜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3.9 脱脂作业 3.9.1 脱脂作业场所,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并挂设“严禁烟火”、“有毒危险” 等警示牌。脱脂人员应按脱脂要求穿戴专用防护用具。 3.9.2 当采取二氯乙烷、三氯乙烯脱脂时,脱脂件不得带有水分。 3.9.3 脱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脱脂作业应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场所进行。 2 脱脂现场不得存放食品和饮料。 3 脱脂现场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应定时检验分析,最大许可含量不 得超出表3.9.3 要求。 表3.9.3 脱脂现场空气中有害物质最大许可含量 溶
31、剂名称 最大许可含量 (mg/m 3 ) 对人体危害 二氯乙烷 25 有毒,能经过皮肤、呼吸道进入人体 三氯乙烯 30 有毒、破坏生理机能 3.9.4 作业人员在设备、大口径管道等受限空间内工作时,应戴长管式防毒面 具(罩)和系挂安全绳,外面应有专员监护。 3.9.5 大型设备喷淋脱脂后,应待溶剂排尽,检测设备内气体中有害含量符合 表3.9.3 要求后,方可进入内部检验。 3.9.6 乙醇不得和二氯乙烷、三氯乙烯共同储存和同时使用。 3.9.7 用二氯乙烷或乙醇等易燃液体进行脱脂后,不得用氧气吹扫。 3.9.8 脱脂剂应贮存于通风、干燥仓库中,不得受阳光直接照射,且不得和 强酸、强碱或氧化剂接
32、触。 3.9.9 应预防脱脂剂溅出和溢到地面上。溢出溶剂应立即用砂子吸干,并收 集到指定容器内。 3.9.10 脱脂废液处理应按本规范第3.8.7 条要求实施。 3.10 运输作业 3.10.1 运输作业前应检验装卸地点及道路情况,并清除障碍。 10.8.1 装载物品应放正、垫稳、绑扎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应采取防 止滚动方法。不得超载运输。 10.8.2 不得人货混载,除驾驶室要求乘员外,车辆其它任何部位不得搭乘人 员。 10.8.13 驾驶室除要求操作人员外,严禁其它人员进入或在室外搭乘,严 禁叉车货叉上载人。 3.10.2 用机械装卸货物时,所用机械和工具应符合本规范第10 章相关规
33、 定。 10.8.6 载重汽车装载物料时,不得偏重或重心过高,装车后应封车或遮盖。 10.8.7 自卸汽车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铲 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些人。 10.8.8 自卸汽车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应 拔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0.8.9 自卸汽车行驶前,应检验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 10.8.10 自卸汽车在基坑、沟槽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靠近坑 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冲撞挡块。 10.8.11 叉车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物件提 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34、。 10.8.12 多辆叉车同时装卸作业时,应有专员指挥。 3.10.3 人工搬运物件时,作业人员应采取正确姿势和方法,多人同时搬运 时,应有专员指挥,并有预防倾倒方法。 3.10.4 装卸可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时,严禁身带火种;装卸有毒物品及粉 尘材料时,应穿戴专用防护用具。 3.10.5 采取滚运法装卸时,应有限速和制动方法;用滚杠搬运物件时,不得 直接用手调整滚杠;采取斜面搬运时,坡道坡度不得大于 1:3,坡道应稳 固。 3.10.6 大件运输(超长、超宽、超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编制运输方案,并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同意。 2 运输前应检验沿途管廊、管架、涵洞、架空电线等障碍物高度和
35、道路转弯半径。重型物件应调查运输道路、桥涵承载能力。 3 运输时物件在车上应放正、垫稳、封牢,并有警示标志。 4 运输途中应有专员监视,立即处理架空电线等空中障碍物。 10.8.5 载重汽车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订运输安全方法,并 报主管部门同意。 10.8.14 井架架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平台设置便于装卸。井架四面设缆风绳 拉紧,不得用钢筋、铁线等作缆风绳用。 10.8.15 物料提升机制动器应灵活可靠。吊笼四角和井架不得相互擦碰, 吊笼固定销和吊钩应可靠,并有防坠落、防冒顶等保险装置。 10.8.16 龙门架或井架不得和脚手架联为一体。 10.8.17 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严禁攀登
36、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 10.8.18 提升作业应有指挥,指挥信号不明,操作手不得开机。作业中遇有 紧急停车信号,操作手应立即停车。 10.8.19 物料在吊笼里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不得超载使用。散料应 装箱。 10.8.20 吊笼悬空吊挂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8.21 当风力达成六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并将吊笼降至地面。 10.8.22 闭合电源前或作业中忽然停电时,应将全部开关扳回零位。在恢复 作业前,应确定提升机动作正常。 10.8.23 施工升降机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需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拆装资质证书施工队负责,并必需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专业人员 进行操作和
37、维修。 10.8.24 底笼周围2.5m 范围内应设置防护栏杆,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 整牢靠,出入口栏杆应安全可靠。全行程四面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障碍物, 并应搭设防护屏障。 10.8.25 升降机防坠器在使用中不得进行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或每用 满十二个月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判定。 10.8.26 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和经过大修后升降机,在投入使用 前,必需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并 确保不超出1.2 m 制动距离。 10.8.27 使用前,应检验各部结构、部件、钢丝绳、电气系统完好性。 10.8.28 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
38、,应从最低层起上升。当梯笼升到离地面1 2m 时,应停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10.8.29 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超载运行,并应有 显著最大载荷标识。 10.8.30 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井壁四面搭设封 闭屏壁。装设在避光处或夜班作业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照明和显著 楼层编号标志灯。 10.8.31 操作人员应和指挥人员亲密配合,依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 声示意。在总电源未切断之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0.8.32 在大雨、大雾和风力六级以上时,应停止运行。暴风雨过后,应对 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验。 10.8.33 梯笼运行到顶层或底
39、层时,不得用行程限位器替换正常操纵按钮 使用。 10.8.34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回零位,切断电源,锁好 电源箱,封闭梯笼门和围护门。 3.11 现场临建 通常要求 3.11.1 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周围应设置围挡, 3.11.2 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确划分。生活区应统筹安排,合 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等要求。 3.11.3 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应有安全适度照明并配置适量消防器材。 投入使用同时应设置完成提醒、警示、警告标志,包含平面部署图、应急撤 离线路、紧急集合点标志等。 3.11.4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
40、生标准GB5749 有 关要求。 临时设施 3.11.5 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多种临时设施应合理布局,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3.11.6 材料存放区场地应平整,并有排水方法。 3.11.7 油漆、油料等可燃物品仓库应配置消防器材和警示标志,留有宽度不 小于6m 消防通道,并保持通畅。 3.11.8 可燃物品仓库和其它建筑物、铁路、道路、工艺装置、燃料罐区之间 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1999 修订) GB50160 要求。 3.11.9 办公用房搭设应符合房屋防火要求。屋顶应封闭严密,并应在前后墙 壁上各设置最少一扇可开启式窗户。 3.11.10 仓库或堆放场电气设备
41、应保持完好状态,和用电设备相关金属结 构设施等应接地。 3.12 施工机械使用 通常要求(10.1) 10.1.1 施工机械应含有产品技术文件、使用说明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 护装置应齐全、可靠。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10.1.2 施工机械应保持完好状态,现场环境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10.1.3 起重机械应经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 入使用,并应定时检测、审核。 10.1.4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和项目目录 序号 作业种类 项 目 备 注 05 起重机械作业 机械安装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电气安装 注
42、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电气维修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司索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指挥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司机 注明设备类别和作业等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 第六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评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 责, 第九条 发证部门和考试机构应该在办公处所公布本措施、考试和审核发证程 序、考试作业人员种类、报考具体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考试机构名称及地 点、考试计划等事项。其中,考试报名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时间 等具体考试计划事项,应该在举行考试之日2 个月前公布。 有条件应该在相关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
43、培训,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 员含有必需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立即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 训能力,能够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 作业人员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订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评大 纲等安全技术规范实施。 第十九条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必需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 人(责任人)或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项目范围内作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管理,推行下 列义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
44、五)提供必需安全作业条件; (六)其它要求义务。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遵守以下要求: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收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监督检验; (二)主动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实施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觉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原因应该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相关 责任人汇报; (六)其它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 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该在复审 期满3 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 本上签章。对在2 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统计,并按时参与安
45、全培训,应 当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延长复审期限。 复审不合格应该重新参与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其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给予注销。 跨地域从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能够向从业所在地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4 4.1 用电管理 通常要求 4.1.1 用电单位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用电 培训。 注释:依据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 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 统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用电管理体系,明确管理部门和各类用电人员职 责及管理范围,幵依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设施使用和维修管理制度及安全 操作觃程,定时对电工和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和书面技术交
46、底,使 相关管理人员和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所用电气设备性能。 4.1.2 施工临时用电宜采取四级配电系统。 4.1.3 电工必需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 从事电工作业。在外电线路上作业电工还应持有和作业类别相适应“电工 进网作业许可证”。 注释:“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指符合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工 作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人字124 号文)觃定, 经安全技术考评合栺得到许可从事特种作业上岗证,其考评、发证工作由 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负责。电工还必需根据电工进网 作业许可证管理措施觃定,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幵注册,方可
47、从事进 网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 特种三个类别,是一个职业资栺证书。 4.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应按同意方案进行实施。 注释:临时用电方案包含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施工技术方法,临 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a)现场查看; b)现场用电负荷统计和用电设备平面位置觃划; c)用电负荷计算; d)选择变压器、电缆、配电箱; e)配线和接线方法选择; f)技术要求; g)安全方法; h)临时用电系统图和平面部署图。 对于用电觃模较小工程分包单位,可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技术方法,但至 少应包含安全用电方法和电气防火方法。临
48、时用电方案应经工程承包单位技 术责任人同意,幵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工程所在地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另有要 求时,应予实施。临时变配电装置位置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中心点运行方 式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相关觃定。 4.1.5 临时用电工程应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 可使用,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应相符。 4.1.6 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电工使 用绝缘用具应定时进行试验检验。 注释:对电气绝缘用具定时检验和试验,是预防触电发生关键手段和方法, 可按国家电力企业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觃程(试行)实施。 4.1.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建立安全用电档案。 注释
49、:安全用电档案包含下列内容: a)临时用电设备进场前检验资料; b)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修改技术资料; c)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交底资料; d)临时用电工程检验验收资料; e)电气设备维修试验记彔;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测定记彔; g)电工日常巡检工作记彔; h)管理部门定时检验工作记彔。 4.1.8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临时用电设备 4.1.9 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确定合格并标识后方可使用。 4.1.10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采取和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防爆型 电气设备。 4.1.11 临时用电设备绝缘电阻测试检验每十二个月不少于一次,并应做好统计。 4.1.12 施工现场全部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必需做 到二级漏电保护。严禁将保护线路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