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3 基本规定 3.1 质量管理 3.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 3.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必要由具备相应级别资质施工队伍承担。 3.1.3 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规定编写施工方案。施工应具备必要施工技术原则、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规定填写关于记录。 3.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施工详图等图纸及阐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献应齐全; 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她设备、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 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规定,并应保证持续施工。 3.1.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应按照批准工程设计文献和施工技术原则进行施工。 3.1.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 安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4 调试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构成;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本规范附录C规定填写。 3.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按本规范附录D规定填写。 3.1.8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她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1.9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并按本规范附录E规定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3.2 材料、设备管理 3.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她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她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并应具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有关资料。 2 喷头、报警阀组、压力开关、水流批示器、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等系统重要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测合格;稳压泵、自动排气阀、信号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泄压阀、减压阀、蝶阀、闸阀、压力表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测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有关资料。 3.2.2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钢管内外表面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钢管内外径应符合现行国标《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或现行国标《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规定; 2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3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4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和尺量检查。 3.2.3 喷头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头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响应时间指数(RTI)、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2 喷头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3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5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实验,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实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实验压力应为3.0MPa;保压时间不得少于3min。当两只及两只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并重新进行密封性能实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5款规定。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及在专用实验装置上测试,重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3.2.4 阀门及其附件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阀门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 4 报警阀和控制阀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 水力警铃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6 报警阀应进行渗漏实验。实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2倍,保压时间不应不大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及在专用实验装置上测试,重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3.2.5 压力开关、水流批示器、自动排气阀、减压阀、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止回阀、信号阀、水泵接合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铭牌、安全操作批示标志和产品阐明书;水流批示器、水泵接合器、减压阀、止回阀、过滤器、泄压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尚应有水流方向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进行重要功能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及在专用实验装置上测试,重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4 供水设施安装与施工 4.1 普通规定 4.1.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安装,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4.1.2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用安全可靠防护办法,其安装位置应便于寻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4.1.3 消防供水管直接与市政供水管、生活供水管连接时,连接处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4.1.4 供水设施安装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用防冻办法。 4.2 消防水泵安装 主控项目 4.2.1 消防水泵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阐明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 4.2.2 消防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关于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和观测检查。 4.2.3 吸水管及其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并应安装在控制阀后。 2 吸水管上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本上之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不大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蝶阀,蝶阀应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两个基本上且互相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采用管顶平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2.4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控制阀和压力表,或安装控制阀、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和压力表;系统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2~2.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3 消防水箱安装和消防水池施工 主控项目 4.3.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施工和安装,应符合现行国标《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关于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和观测检查。 4.3.2 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她连接时应做防锈解决。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4.3.3 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容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时,池(箱)外壁与建筑本体构造墙面或其她池壁之间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需要。无管道侧面,净距不适当不大于0.7m;安装有管道侧面,净距不适当不大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通道宽度不适当不大于0.6m;设有入孔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净空不应不大于0.8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4.3.4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溢流管、泄水管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稳压泵安装 主控项目 4.4.1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 4.4.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规定;出水管上应设止回阀,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适当不大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距离不适当不大于0.6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尺量和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4.4.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批示器、压力控制仪表等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阐明书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 4.4.4 稳压泵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阐明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 4.4.5 稳压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标《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关于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和观测检查。 4.5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 主控项目 4.5.1 组装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顺序进行,止回阀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整体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按其使用安装阐明书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5.2 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距离宜为15~40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立与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接合器区别永久性固定标志,并有分区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立批示其位置永久性固定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期,其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墙面上门、窗、孔、洞净距离不应不大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4.5.3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距离不不不大于0.4m,且不应不大于井盖半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普通项目 4.5.4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砌筑应有防水和排水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 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 5.1 管网安装 主控项目 5.1.1 管网采用钢管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标《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规定。当使用铜管、不锈钢管等其她管材时,应符合相应技术原则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献、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测检查。 5.1.2 热镀锌钢管安装应采用螺纹、沟槽式管件或法兰连接。管道连接后不应减小过水横断面面积。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1.3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道,并清除管道内部杂物;在具备腐蚀性场合,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对管道、管件等进行防腐解决;安装时应随时清除管道内部杂物。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用水平尺检查。 5.1.4 沟槽式管件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沟槽式管件应符合《沟槽式管接头》CJ/T 156规定,其材质应为球墨铸铁,并符合现行国标《球墨铸铁件》GB/T 1348规定;橡胶密封圈材质应为EPDN(三元乙丙胶),并符合《金属管道系统迅速管接头性能规定和实验办法》ISO6182一12规定。 2 沟槽式管件连接时,其管道连接沟槽和开孔应用专用滚槽机和开孔机加工,并应做防腐解决;连接前应检查沟槽和孔洞尺寸,加工质量应符合技术规定;沟槽、孔洞处不得有毛刺、破损性裂纹和脏物。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和尺量检查。 3 橡胶密封圈应无破损和变形。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沟槽式管件凸边应卡进沟槽后再紧固螺栓,两边应同步紧固,紧固时发现橡胶圈起皱应更换新橡胶圈。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 机械三通连接时,应检查机械三通与孔洞间隙,各部位应均匀,然后再紧固到位;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不大于500m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不大于1000mm;机械三通、机械四通连接时支管口径应满足表5.1.4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6 配水干管(立管)与配水管(水平管)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7 埋地沟槽式管件螺栓、螺帽应做防腐解决。水泵房内埋地管道连接应采用挠性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或局部解剖检查。 5.1.5 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道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标《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规定》GB 196、《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 197、《管路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GB/T 1414关于规定。 2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适当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不不大于50mm 管道不适当采用活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螺纹连接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螺纹某些;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1.6 法兰连接可采用焊接法兰或螺纹法兰。焊接法兰焊接处应做防腐解决,并宜重新镀锌后再连接。焊接应符合现行国标《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关于规定。螺纹法兰连接应预测对接位置,清除外露密封填料后再紧固、连接。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5.1.7 管道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期,管道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最小距离应符合表5.1.7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5.1.8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距离不应不不大于表5.1.8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2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关于原则规定。 3 管道支架、吊架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距离不适当不大于30Omm;与末端喷头之间距离不适当不不大于750mm。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4 配水支管上每始终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管段设立吊架均不适当少于1个,吊架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3.6m。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 当管道公称直径等于或不不大于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立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15m;当管道变化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6 竖直安装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距离宜为1.5~1. 8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1.9 管道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用抗变形办法。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不大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套管与管道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1.10 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运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用相应排水办法。当喷头数量不大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不不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排水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5.1.11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不大于20mm,间隔不适当不不大于4m,在一种独立单元内环圈不适当少于2处。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1.12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敞口封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 喷头安装 主控项目 5.2.1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登记表。 5.2.2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禁止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3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禁止运用喷头框架施拧;喷头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似喷头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4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5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障碍物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5处。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 5.2.6 安装前检查喷头型号、规格、使用场合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5.2.7 当喷头公称直径不大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8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不大于1.2m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排管、桥架腹面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8-1~表5.2.8-7规定(见图5.2.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5.2.9 当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不不大于1.2m时,增设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如下部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2.10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5.2.10-1~表5.2.10-3规定(见图5.2.1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尺量检查。 5.3 报警阀组安装 主控项目 5.3.1 报警阀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期,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距离不应不大于0.5m;正面与墙距离不应不大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距离不应不大于0.5m。安装报警阀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系统试压、冲洗登记表,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3.2 报警阀组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2 排水管和实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锁定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在报警阀与管网之间供水干管上,应安装由控制阀、检测供水压力、流量用仪表及排水管道构成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其过水能力应与系统过水能力一致;干式报警阀组、雨淋报警阀组应安装检测时水流不进入系统管网信号控制阀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3.3 湿式报警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报警阀先后管道中能顺利布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启动阀门以不大于一种喷头流量放水。 2 报警水流通路上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3.4 干式报警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场合。 2 安装完毕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 清水。 3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直径不应不大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4 气源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现行关于原则 规定。 5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接近报警 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 加速器应安装在接近报警阀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器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7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8 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1)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2)空气压缩机气泵和储气罐上; 3)加速器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9 管网充气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5.3.5 雨淋阀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淋阀组可采用电动启动、传动管启动或手动启动,启动控制装置安装应安全可靠。水传动管安装应符合湿式系统关于规定。 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关于规定进行。 3 雨淋阀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 规定,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雨淋阀组手动启动装置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启动和便于操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和启动阀门检查。 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水源一侧。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 其她组件安装 主控项目 5.4.1 水流批示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流批示器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批示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和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 水流批示器应使电器元件部位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水流批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启动阀门放水检查。 5.4.2 控制阀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方向应对的,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重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批示其位置标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3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管网上压力控制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4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连接应采用热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适当不不大于20m;安装后水力警铃启动时,警铃声强度应不不大于7OdB。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尺量检查和启动阀门放水,水力警铃启 动后检查压力表数值。 5.4.5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实验,并应有相应排水能力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5.4.6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批示器前管道上,与水流批示器之间距离不适当不大于3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4.7 排气阀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末端,且应保证无渗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检查管道试压及冲洗记录。 5.4.8 节流管和减压孔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和尺量检查。 5.4.9 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流批示器引出线应用防水套管锁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10 减压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 减压阀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阀外控制管路及导向阀各连接件不应有松动;外观应无机械损伤,并应清除阀内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和手扳检查。 3 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应在进水侧安装过滤器,并宜在其先后安装控制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 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阀盖应向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 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当水平安装时,单呼吸孔减压阀其孔口应向下,双呼吸孔减压阀其孔口应呈水平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7 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减压阀时,应在其先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11 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 在安装前应检查:其规格型号应与设计相符;主阀各部件应完好;紧固件应齐全,无松动;各连接管路应完好,接头紧固;外观应无机械损伤,并应清除阀内异物。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检查和手扳检查。 3 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出口安装其她控制阀时应保持一定间距,以便于维修和管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 宜水平安装,且阀盖向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 安装自身不带压力表多功能水泵控制阀时,应在其先后相邻部位安装压力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7 进口端不适当安装柔性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4.12 倒流防止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管道冲洗合格后来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2 不应在倒流防止器进口前安装过滤器或者使用带过滤 器倒流防止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宜安装在水平位置,当竖直安装时,排水口应配备专用弯头。倒流防止器宜安装在便于调试和维护位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4 倒流防止器两端应分别安装闸阀,并且至少有一端应安装挠性接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5 倒流防止器上泄水阀不适当反向安装,泄水阀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其排水管不应直接与排水管(沟)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 安装完毕后,初次启动使用时,应关闭出水闸阀,缓慢打开进水闸阀,待阀腔布满水后,缓慢打开出水闸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 系统试压和冲洗 6.1 普通规定 6.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实验、严密性实验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强度实验、严密性实验、冲洗登记表。 6.1.2 强度实验和严密性实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实验和气压实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检查水压实验和气压实验登记表。 6.1.3 系统试压完毕后,应及时拆除所有暂时盲板及实验用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格式填写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1.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某些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顺序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1.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地管道位置及管道基本、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尺量检查。 2 试压用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实验压力值1.5~2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 对不能参加试压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暂时盲板应具备突出于法兰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暂时盲板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1.6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浮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实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6.1.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仪表采用保护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1.8 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用加固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手扳检查。 6.1.9 对不能经受冲洗设备和冲洗后也许存留脏物、杂物管段,应进行清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1.10 冲洗直径不不大于100mm管道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6.1.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规定填写记录。 6.1.12 水压实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具有腐蚀性化学物质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2 水压测试 主控项目 6.2.1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不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不不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实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2.2 水压强度实验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实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不不大于0.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2.3 水压严密性实验应在水压强度实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实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6.2.4 水压实验时环境温度不适当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实验应采用防冻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用温度计检查。 6.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实验和水压严密性实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和检查水压强度实验及水压严密性实验记录。 6.3 气压实验 主控项目 6.3.1 气压严密性实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不不大于0.01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6.3.2 气压实验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4 冲洗 主控项目 6.4.1 管网冲洗水流流速、流量不应不大于系统设计水流流速、流量;管网冲洗宜分区、分段进行;水平管网冲洗时,其排水管位置应低于配水支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使用流量计和观测检查。 6.4.2 管网冲洗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4.3 管网冲洗应持续进行。当出口处水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颜色、透明度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普通项目 6.4.4 管网冲洗宜设暂时专用排水管道,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截面面积不得不大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60%。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和尺量、试水检查。 6.4.5 管网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6.4.6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 7 系统调试 7.1 普通规定 7.1.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毕后进行。 7.1.2 系统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存设计规定水量; 2 系统供电正常; 3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规定; 4 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布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气压符合设计规定;阀门均无泄漏; 5 与系统配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在工作状态。 7.2 调试内容和规定 主控项目 7.2.1 系统调试应涉及下列内容: 1 水源测试; 2 消防水泵调试; 3 稳压泵调试; 4 报警阀调试; 5 排水设施调试; 6 联动实验。 7.2.2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设计规定核算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容积,消防水箱设立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消防储水应有不作它用技术办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对照图纸观测和尺量检查。 2 按设计规定核算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做供水实验进行验证。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观测检查和进行通水实验。 7.2.3 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用秒表检查。 2 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30s内投入正常运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办法:用秒表检查。 7.2.4 稳压泵应按设计规定进行调试。当达到设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