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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手册模板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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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上海**(集团)股份 会 计 手 册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3 一 总 则 3 三 计划预算管理 5 四 货币资金管理 7 五 其它流动资产管理 11 六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 14 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19 八 对外投资管理 21 九 流动负债管理和长久负债管理 24 十 筹资管理 26 十一 利润分配管理 28 十二 财务分析 29 十三 财务汇报 33 十四 发票(收据)管理 36 十五 财务报表管理 38 十六 会计档案管理 39 十七 附则 40 第二章 会计管理制度 42 一 会计制度建设 42 二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43 三 会计科目、凭证、账薄、卡片、报表设计 50 四 会计核实方法和组织 52 五 会计政策 54 六 会计电算化工作 63 七 附则 64 第三章 会计稽核管理制度 65 一 总则 65 二 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 65 三 职责和权限 65 四 原始凭证复核 66 五 会计凭证审核 66 六 会计帐薄复核 66 七 会计汇报复核 67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及下属各单位财务行为,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实,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本企业经营管理不停加强和经济效益不停提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中国企业法》并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加强财务管理需要编写制订。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组织、领导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企业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全企业经济核实和财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各二级核实单位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第四条:企业按财政部要求定时编制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注释,并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审计汇报,方可向外公告。 第五条:各企业依据本制度要求基础任务和方法切实做好各项财务核实、控制、监督和考评工作。 通常标准第六条: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第七条:会计核实应该以会计期间为基准分期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六个月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六个月度、季度、月份也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八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标准。 第九条:企业会计核实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会计核实必需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及证实经济业务发生正当凭证为依据,如实反应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正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一条:会计核实必需根据要求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该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二条:会计核实必需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满足相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需要。 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应该遵照一贯性标准,保持会计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需变更,应该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第十四条:会计事项处理必需于当期内进行,不许可提前和延后。 第十五条:会计统计必需清楚,并便于了解、检验和利用。 第十六条:收入和成本、费用应该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和其相关联成本费用,应该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入账。 第十七条:企业各项财产物资应该根据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要求外,一律不得自行变动其账面价值。 第十八条:会计核实应该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财务汇报应该全方面反应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对于重大经济业务,应单独反应,并在会计汇报中说明。 三 计划预算管理 第二十条:财务计划关键有预算、综合经营计划;预算分为月度预算和年度预算。 第二十一条:财务计划编制依据 1、企业发展计划、发展目标及年度计划; 2、企业经营计划; 3、宏观经济环境估计分析; 4、国家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要求; 5、集团相关政策、制度、要求。 第二十二条:财务计划编制内容 1、营业收入计划依据经营目标确定; 2、成本、费用计划依据历史数据及控制政策要求确定; 3、利润及利润分配计划依据经营目标、收入和成本情况、集团分配政策等确定; 4、资金收支计划即现金预算,由预算管理制度要求; 5、企业还可依据其它财务活动关键性分别编制其它单项财务计划,如投资及投资收益计划、筹资及还贷付息计划。 第二十三条:财务计划编制程序 1、确定企业经营目标和计划; 2、依据经营计划编制销售计划; 3、依据销售计划、应收账款情况、收款政策编制收款计划; 4、依据销售计划、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 5、依据生产计划、成本标准编制成本计划; 6、依据销售政策编制销售费用计划; 7、依据行政工作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管理费用计划; 8、依据经营计划编制固定资产及对外投资支出计划; 9、依据投资计划编制贷款计划; 10、依据贷款计划编制偿贷及财务费用计划; 11、依据投资计划及预期收益率编制收益计划; 12、依据各类收入及成本计划编制利润计划; 13、依据税收法规及政策编制税收计划; 14、依据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计划; 15、依据以上各类计划编制现金预算及预期资产负债表; 16、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汇报和年度现金预算汇报(统称年度财务计划或年度预算汇报)。 第二十四条:财务计划同意 1、年度预算汇报由企业财务部编制,报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核修订; 2、企业修订以后于十一月三十日前报董事会审核; 3、董事会于十二月内召集股东会并审核同意年度预算; 4、应将已获同意年度预算汇报报送监事会; 6、企业月度预算汇报由财务部编制,报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核修订 7、企业年度综累计划在年前10月份开展,经企管部、发展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营销部会签、单位责任人审批后下发相关单位。 第二十五条:财务计划通常要求 1、应提供对经营环境估计分析,包含对企业业务发展趋势、市场分析、国家政策、市场利率、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条件说明; 2、应提供上十二个月经营概况; 3、应提供各项指标组成说明和编制依据解释; 4、应提供经营指标实现可能性分析(包含技术上、营销上、资金上、管理上支持); 5、应提供符合要求报表; 6、应注意保密性。 四 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货币资金包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货币资金管理基础要求: 1.正确、立即、完整地反应各项货币资金收支和结存情况,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合理组织使用货币资金,提升资金利用率,加速资金周转,节省资金,增加收入。 3.认真实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严格审查各项货币资金收支内容,确保各项收支合理、正当、真实、完整。 第二十八条:现金开支范围要求: 1、支付给职员个人工资、奖金及其它劳动酬劳; 2、支付给职员个人多种津贴、福利费补助; 3、支付给职员个人多种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和向职员个人支付;其它款项等;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价款; 5、向非集体转账结算户支付劳务费用; 6、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差旅费及零星采购用款; 7、转账结算起点以下采购用款及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能够用现金支付其它支出等。 第二十九条:现金保管应有可靠防盗装置、设备和其它安全方法。 第三十条:对货币资金使用同意权或同意限额权通常可由企业责任人授予财务责任人。 第三十一条:独立核实单位应设置专门现金出纳人员。现金出纳员负责现金收付结算、现金保管及现金日志账登记工作,不得兼管制证、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除现金以外账簿登记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出纳必需对每一笔现金收支登记现金日志账或银行日志账,对库存现金进行结账清点,做到日清月结,立即查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认真实施银行要求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份应立即交入银行。 第三十四条:对发放工资结余或其它剩下现金(在银行已下班情况下)不准放在办公桌里过夜,应放在保险箱内妥善保留,在次日下午之前存入银行。 第三十四条:现金出纳应认真判别收取现金,预防收取假币,对发觉假币,应给予没收,上交银行,并开出没收证实。 第三十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三十七条: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需由银行出纳员签发觉金支票,加盖印签并注明用途,现金出纳员不得将签发现金支票转交她人或异地保留。 第三十八条:财务监督单位应组织清查小组对现金、有价证券不定时地进行清点。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需在场。清查必需在同一时间进行,以预防现金、有价证券流动,确保清查顺利进行。 第三十九条:一切现金收付业务全部必需依据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办理。 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由会计制证人员依据相关原始凭证编制。编制现金收付记账凭证时,首先要对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含:业务性质、内容是否正当、合理,是否属于现金收支范围,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填制日期是否正确,有没有填制单位、经办人,业务责任人等印章及签字等,需办理入库手续零星材料、备件等支出是否附有内容完整、手续齐备材料入库单等。经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依据其业务性质、内容和会计核实要求,编制现金收支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中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由制证人员在记账凭证上签章并经稽核人员稽核无误后盖章,交现金出纳员办理现金收付结算。 第四十条:现金出纳员接收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后,要对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地复核。对不符合要求和要求收支,应拒绝办理,同时将记账凭证退交制证人员重新核查办理。对在现金结算中发觉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十一条:现金出纳人员对办理完成现金结算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和所附原始凭证,要同时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和出纳员签章。对收取现金业务,要在交给付款人发票或收据联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和出纳员签章。 第四十二条:现金出纳员不得直接以原始凭证收支现金或自行编制现金收支凭证。 第四十三条:现金出纳员要依据已办理完成收付结算现金收付记账凭证和其它和现金收付相关记账凭证立即登记现金日志账。登记账簿时,要根据先收后付次序顺时逐笔登记,各项现金收入记入现金账户借方,各项现金支出记入现金账户贷方,同时要认真简明地填写业务摘要。每日结出现金账户余额,并和实际库存现金查对。严禁出现现金贷方余额。 第四十四条:银行开户及账号管理 由财务部门依据企业经营管理需要,按要求审批手续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各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要求业务范围内银行结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第四十五条:对各项经营业务结算,全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要求和银行结算制度。在办理转账结算时,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第四十六条: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由银行出纳员负责管理。按支票编号次序签发,并在登记簿上逐一登记。对发出支票要立即清查,督促支票领用人立即交回逾期支票或办理销账。严格限制签发空白支票。因业务需要,必需签发空白支票,要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支票上填明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和限额等。对作废支票加盖“作废”戳记,和支票存根一起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撕毁或丢弃。 第四十七条:一切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全部必需依据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办理。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由会计制证人员依据内容完整审核无误相关原始凭证,根据会计核实要求编制,经稽核人员稽核无误,签章后,交银行出纳员办理银行结算并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志账。 出纳应定时查对银行存款账户,经过和银行提供明细帐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财务部应不定时检验、查对及清理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银行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开保管、使用,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全过程。 货币资金授权同意程序:1、用款人提出支付申请;2、企业责任人(或被授权人)支付审批;3、财务责任人支付复核;4、出纳办理支付。 五 其它流动资产管理 其它流动资产包含存货、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短期投资(三个月以上期限)、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等。 第四十八条:存货 1、存货包含多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机械件(辅助材料、配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根据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根据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和缴纳税金等计价,作为实际成本; 自制,根据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根据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根据投资各方确定价值计价(投资各方确定价值不公允除外); 以存货清偿债务,对受让存货以其公允价值加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 盘盈,根据同类存货实际成本计价; 接收捐赠,根据发票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按同类存货市场价值计价; 3、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除自制半成品采取优异先出法外,其它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4、企业领用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材料,采取一次摊销。 第四十九条:应收类款项管理 1、应收类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财务部门必需切实加强对应收款项管理,认真审核相关结算凭证,明确结算内容、金额和结算单位。明细账户名称必需具体填写结算单位全称,认真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努力做到不错记、无遗漏,不串户。每个月月末,必需进行各明细账余额和总账余额查对,对发觉错记、遗漏、串户等问题立即纠正,确保正确相符。 2、加强和业务经营部门和营销业务人员配合协调,立即全方面地掌握各购货单位货款结算情况,定时进行应收账款增减及周转情况分析,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货款回收。对拖欠货款十二个月以上购货单位要认真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采取必需方法,组织货款回收,努力避免呆账和坏账损失发生 3、业务部门应常常和购货单位进行往来结算账项查对,并将对账结果立即通报财务,财务部门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全方面债权债务清查。经过电话问询、书信或派专员详查等不一样方法,使每个应收账款明细账户每十二个月全部能和双方查对一次,对于双方未达账项,经过查对给予调整,并逐一作好对账统计,确保应收账款相符 4、企业采取备抵法核实坏账损失,除特殊情况部分计提外统一根据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期末余额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百分比为1年以内5%、1-2年10%、2-3年50%、3年以上100%,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5、对确已无法收回应收款项,每十二个月年底决算前,由财务部门和业务经营部门共同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制应处理坏账明细表,具体说明坏账原因,报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坏账损失,进行对应账务处理。   确定坏账损失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负担人,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 (2)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款项; (3)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推行偿债义务,经董事会同意列作坏账应收款项。 第五十条:对收到商业汇票要认真审查相关内容,并妥善保管。同时,按每张票据逐笔进行备查登记,具体统计票据出票人、承兑人,面值、期限等资料。对到期票据要立即交存银行办理转账收款,对到期后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商业承兑汇票,应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实,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退回票据,追收欠款。 第五十一条:因结算或资金需要,办理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和贴现,必需报经单位责任人或分管副总同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背书转让或办理票据贴现。 第五十二条:对已背书转让和已贴现票据财务部门要认真进行备查登记。具体登记背书转让时间、被背书人或贴现日、贴现利息、实收金额等相关资料。 第五十三条:票据贴现利息、汇票承兑手续费等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对收回票款无望应收票据报经单位责任人或分管副总同意后给予注销,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经济责任。 第五十四条:企业应尽可能控制非生产性其它应收款项,对于其它应收款占用期限超出二个月以上,依据实际情况应对责任人进行罚息处理。 第五十五条:短期投资管理祥见“八、对外投资管理”。 六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出十二个月,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和生产、经营相关关键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关键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出两年,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 本企业固定资产关键根据实物形态分为以下几类: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它设备等四类。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购建固定资产,按购建时实际成本计价; 2、接收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法取得固定资产,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4、盘盈,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量价值损耗后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折旧采取以下方法: 1、除已经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和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外,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均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取直线法,残值率确定为4%;折旧年限确定以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50 1.92-9.60 机器设备 3-28 3.43-32 运输设备 3-15 6.40-48 其它设备 3-11 8.73-48 2、本月增加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降低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还未办理完工决算,根据工程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第五十九条: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包含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还未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和安装工程; 2、在建工程计价 自营工程,根据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用和所分摊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根据应支付工程价款和所分摊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所安装设备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和所分摊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3、在建工程发生报损或毁损,根据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或保险企业赔款后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4、工程交付使用前发生试运转支出,计入工程成本,试运转期间取得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明确结算条件、方法、金额等内容,确保工程款项按协议约定或工程进度立即正确支付;对自行建造项目和包工不包料方法委托其它单位负担项目应建立针对材料采购、收发、保管和统计相关控制程序。 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利用、物资采购使用、财产清理和变现等业务会计核实。 第六十条:固定资产实施修理时,企业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要求,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固定资产经修理后假如估计未来产生经济利益能够更多地流入企业,企业应该将发生费用给予资本化,不然应该给予费用化,不得采取待摊方法。 第六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新增是企业投资关键组成部分,故必需列入年度投资方案,作为经营计划关键组成内容报股东会同意。 第六十二条:固定资产支出 1、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科或发展工程部汇总后列入企业月度财务预算和计划中; 2、由资产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后,按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实施; 3、固定资产购置需报董事会同意。 第六十三条:新增设备、软件等大型或精密仪器、高科技尖端设备等价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必需组织教授进行技术审定,经论证后报董事会同意。 第六十四条:固定资产安装、调试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会同其它权力部门组织验收,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验收经过投资项目书面通知财务部门,方便立即转账。同时财务部门应按资产项目单独立账,明细核实。 第六十五条:虽已交付使用,但还未办理完工决算工程或发票未到设备等,资产使用部门必需根据工程项目标预算、协议价格等估价通知财务部门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第六十六条: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1、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维修、保养等制度,关键设备必需专员使用、专员保养,对固定资产实施科学管理; 2、建立完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必需管理台账,建立在建工程明细账,并设置卡片,做到账实相符; 3、不定时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检验、盘点,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通常每十二个月进行1-2次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物相符。对发生余缺,要立即查明原因,调整账户; 4、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设备开箱单、验收单、技术资料、交付使用部门移交单、维修单、设备技术协议、合相同资料由经办人整理齐全,并在使用后半个月之内归档,实施科学管理。 第六十七条:固定资产转让和报损应按要求程序报批,最终同意权为董事会。(固定资产处理应由独立于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其它部门或人员办理,重大处理可请中介机构评定) 1、固定资产因更新而需要转让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价格必需合理,不得有意降价,最低额不得低于残值; 2、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要求需要报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填写报损单,经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报损; 第六十八条、企业职员全部应自觉维护,妥善使用企业财产,使用不妥或无故损坏者按被损坏价值总额3-20%赔偿,对珍惜企业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按实际免损价值总额2-10%给奖励。 第六十九条:盘亏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个人责任,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属于自然灾难等很原因造成,应填写报损单,经逐层审批后给予销账。 盘盈或盘亏固定资产净值计入营业外收支;在施工期间发生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工程成本。 第七十条:固定资产具体管理措施以上海**(集团)股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所作要求为准。 七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第七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她人为管理目标而持有没有实物形态非货币性长久资产,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七十二条:无形资产由企业财务部门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企业同意不得自行购入或出售无形资产。 第七十三条:无形资产计价: 1、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 2、接收投资取得无形资产,根据评定确定或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金额计价; 3、自行开发而且按法定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注册费、聘用律师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实际成本计价。企业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现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在确定后发生支出,应在发生时确定为当期费用。 4、接收捐赠无形资产,根据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第七十四条:无形资产摊销: 1、凡有要求使用期限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在其要求使用期限内按月平均摊销其价值; 2、凡没有要求期限,根据估计使用期限或不超出十年期限分期按月摊销其价值。 无形资产类别 估计使用寿命(年) 软件 5 专有使用权 10 土地使用权 36-50 罐车使用权 20 矿山采矿权 13 3、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七十五条:企业拥有无形资产可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特殊有利地位,使企业得到额外经济利益,企业应对无形资产进行维护和提升。 1、企业专利权或商标权到期前,应办理对应法定手续以延期使用; 2、对企业非专利技术应有对应保密方法,严防非专利技术泄密给企业造成损失; 3、企业专利权、著作权或商标权受到侵犯,应立即加以阻止;阻止无效,应进行法律诉讼,维护自己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第七十六条:递延资产是本身没有交换价值、不可转让、一经发生就已消耗,但能从未来会计期间抵补各项支出。 第七十七条:递延资产包含:创办费、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债券发行费、股票发行费等。 第七十八条: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以经营租赁方法租入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改装、翻修和改建支出。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该在租赁期限和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二者孰短期限内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小于可经营使用年限,则按可使用经营年限内摊销。 第七十九条:债券发行费是指和债券发行直接相关费用,包含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和其它直接费用。筹资额度大于1000万元债券发行费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销;筹资额度小于1000万元债券发行费在筹资结束后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 第八十条:股票发行费是指和股票发行直接相关费用,包含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它直接费用。 1、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 2、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以后次股票发行溢价中扣除,发行费用大于此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八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八十一条: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法进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包含长久投资和短期投资。 第八十二条: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而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出十二个月(含)投资,企业购置国债、企业债券、股票、其它有价证券和为取得利息收入而发生短期资金债权,均计入短期投资; 长久投资指企业为了期望能在未来若干年内取得更多收益而将现有收入变换为某种资产并长久持有(超出十二个月或一个生产经营周期)投资行为。 第八十三条:企业对外投资标准是必需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提升,不管以何种形式和方法对外投资,全部必需由企业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第八十四条:持有时间不超出十二个月有价证券或期限不超出十二个月其它投资等短期投资,由企业财务部门牵头,对投资形式、额度、投资收益及投资风险等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投资意见和书面汇报,由分管副总审查报董事会议和股东大会研究经过后办理。 第八十五条:持有时间在十二个月以上有价证券和超出十二个月其它投资等长久投资,由分管副总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单位、投资方法、期限、投资规模、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及避免风险防范方法等进行实事求是、认真具体分析论证,写出书面可行性研究汇报,报总经理审查,并经企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研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第八十六条:投资会计核实 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根据投资成本计价(但不包含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到期未领债券利息);短期投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账面价值,但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标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处理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款差价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2、长久股权投资核实,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对被投资单位不含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长久投资,应采取成本法核实,其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改变而发生增减,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利润确定为投资收益;对被投资单位含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采取权益法进行核实,核实时依据其投资百分比分摊其净资产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降低长久投资账面价值,按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利润降低长久投资账面价值; 3、长久债权投资核实,在取得时根据支付全部价款作为成本计价(但不包含到期未领债券利息),在持有期间按期计提利息收入经调整溢价或折价及摊销债权费用后金额,确定为当期投资收益,到期收回或未到期提前处理投资,实际取得价款和其账面价值及已计入应收项目标利息后差额,确定为收到或处理当期投资损益。 第八十七条:对外投资转让和出售,由财务部门依据市场改变和企业经营情况提出提议汇报,经报企业董事会研究同意后办理。未经同意,不得中途转让或出售。 第八十八条:企业下属企业向其它企业投资,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出本单位净资产50%,在投资后,接收被投资企业以利润转增资本,其增加额不包含在内。 第八十九条: 对已确定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方位监督,确保各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九 流动负债管理和长久负债管理 第九十条:企业流动负债是指将在十二个月内偿还债务,包含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它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等。 第九十一条:长久负债是指偿还期在十二个月或超出十二个月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债务,包含长久借款、应付债券、长久应付款等。 第九十二条:长短期借款管理在“十、筹资管理”中给予明确,本要求关键针对除长短期借款以外负债而制订。 第九十四条: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各负债性质,设置一级会计科目核实各类负债,在一级科目下,依据实际情况,如债权人名称等设置明细科目核实.如“应付账款” 关键核实因购置材料、物资和接收劳务等而发生业务,财务部门应按不一样供给单位设置明细账,方便具体明了地反应各应付款项发生及偿付情况。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负债已发生而数额需要估计确定、应该合理估计,待实际数额确定后,进行调整。 第九十五条:加强对应付账款管理工作,合理调度采购资金,立即办理货款结算,企业不得无故拖延付款,以免引发无须要诉讼。同时要常常进行应付账款清查查对工作,做到账目清楚,统计正确,无重记、漏记、错记和串户现象,账账相符。 第九十六条:企业对外开具商业汇票,必需由供给部门依据采购协议、协议要求,提出书面付款申请,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资金情况和部门付款计划,在付款限额以内,应立即给以办理。 第九十七条:对开出商业汇票,财务部门要设置“应付票据”科目核实,同时依据开出票据银行名称设置明细科目核实。财务部要建立票据备查登记簿,具体登记每项应付票据受票人、承兑期限、票据面值等资料,到期付清时,在备查簿中逐笔注销。 第九十八条:其它应付款包含除应付票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以外多种其它应付及暂收款项。其它应付款要按不一样单位或应付款项名称设置明细账户,具体核实这些债务发生、偿付结算情况。对其它应付款项要切实加强管理,定时进行清查查对,预防呆账、死账发生。对因故不能偿付各项债务,要具体查明原因,报经总经理同意后核销,作为“资本公积 第九十九条:对应交税金,要根据税款性质分别设置明细账,具体管理措施遵照税务部门要求,对应付工资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工资管理制度实施,每个月财务部门要根据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根据14%百分比计提应付福利费,对应计入费用或成本。应严格管理应付福利费开支范围,不符合要求费用一律不得列支,费用报销程序根据企业“成本和费用管理”相关要求实施。 十 筹资管理 第九十九条:企业财务部门要依据股份企业发展战略计划、投资计划、运行情况估计,制订短,中,长久资金需求计划,依此确定筹资总体方案,选择合理融资结构。 第一OO条:企业筹资管理关键是指对外借款和资本金管理。 第一O一条:企业财务部门在经董事会同意年度融资计划内,负责对外借款具体工作,每笔借款由财务部制订借款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上报董事会同意。财务部门要合理确定借款规模、渠道和方法,在确保生产经营前提下,尽可能降低负债利息,降低筹资费用。 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根据国家政策、依据国家计划、平等协商基础上同借款方签署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必需含有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资金起源及还款方法、确保条款、违约责任等其它约定条款。 第一O二条:财务部门应对各项借款认真加强管理,做好登记,不得造成混乱。对各项借款,要建立“借款台账”,对每一笔借款全部要明细登记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贷款部门、担保单位、贷款本息偿还情况等,方便立即掌握借款情况,合理安排资金。 第一O三条:财务部门要定时进行各项借款余额查对、清理,编制资金日报表,按期正确地计算应付利息,按期办理借款偿还。大宗借款偿还还必需报企业总经理同意。 第一O三条:借款利息账务处理要求: 长久负债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计入创办费;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计入清算损益。其中固定资产在还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还未办理完工决算以前,符合资本化条件专门借款利息计入购建资产价值。 流动负债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长久债券根据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价款和债券面值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增加利息支出。 第一O四条:全部者权益是确保经营单位稳定经营关键资金起源,通常包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企业资本金由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等组成。 1、法人资本金为本企业以外法人以正当资产投入形成资本金; 2、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和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域投资者投入形成资本金; 3、个人资本金为本企业职员和社会个人以现金等形式投入形成资本金; 4、基金是由部分历史上形成资本公积和公益金转入含有专门用途资金。 第一O五条:企业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法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加企业实力。 第一O六条:企业筹集资本金,投资者缴付出资额超出资本金差额(包含股票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收捐赠财产等,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能够根据要求,转增资本金。 十一 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O八条:利润是企业在可确定会计期间最终经营结果。根据《企业法》、《企业章程》要求,本企业利润分配程序以下: 1、填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出要求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填补超出要求期限以前年度亏损;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提取法定公益金; 6、按投资百分比进行分配。 第一一O条: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提取应以企业盈利实现程度为依据,具体提取百分比应由股东会同意,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10%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5%提取。 第一一一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利润进行审计,董事会应在经审计净利润基础上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讨论。经过利润分配方案以后二个月内,企业应将利润分配款足额汇入各投资方。 第一一二条:亏损企业亏损填补措施由董事会确定。 十二 财务分析 第一一三条:在定时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务部门要认真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对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进行评价,对分析评价结果加以说明,方便为领导决议提供依据。 财务分析关键有:偿债分析、企业经营分析、利润分析、发展分析、报表分析、风险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资信分析 第一一三条:偿债分析 1、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付债务能力,通常在重大财务报表中采取; 2、企业用于反应偿债能力指标包含: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已赢利息倍数等,其中: 速动比率反应企业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反应企业营运资本偿还债务能力; 负债比率反应企业到期偿还长久债务能力; 已赢利息倍数反应企业经营所得和支付负债利息关系。 3、进行偿债能力分析时应区分短期偿债能力和长久偿债能力; 4、在利用指标分析时,应考虑对流动资金收入情况、偿债基金建立可能性分析说明。 第一一四条:企业经营分析 1、企业经营能力是利用资产产生收益能力,通常在重大财务报表中采取; 2、企业用于反应经营能力指标包含: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固定资产组成比率、固定资产利用率、投资酬劳率等,其中: 流动资产周转率反应全部流动资产利用效果; 存货周转率是反应企业购入存货、投入生产、销售收回等各个步骤管理情况综合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反应企业对销货资金控制能力; 固定资产组成比率为分析企业各类资产比重,反应生产性和非生产性资产关系; 固定资产利用率反应固定资产使用结果; 投资酬劳率反应企业投资决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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