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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登记办法(试行)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一种以实践的方式实现高等院校教学目标的教育形式,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加深法科大学生对法学基本概念、法律基本制度和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公益心,增强学生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做好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规范社会实践学分登记,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述:
**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内容包括:暑期“三个一”实践活动、演讲比赛活动、辩论赛活动、口头表达、课题调研、三下乡、志愿者服务、模拟审判、英语话剧等实践活动,必修和选修项目共计3学分,其中“三个一”实践活动为必选项,2次记1学分,演讲比赛活动、辩论赛活动、口头表达为必选项同其他选修项目实践活动一样均为0.5学分/次。
(二)必修项目实践学分登记办法:
**大学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必修项目包括暑期“三个一”见习、演讲比赛活动、辩论赛活动、口头表达,各项目登记办法具体如下:
(1)暑期“三个一”见习学分登记办法:“三个一”实践活动学分共计1学分,分两个假期开展,每次活动计0.5学分,按照《法学院学生“三个一”实践活动规定》完成的学生即可加相应的实践学分;违反规定的学生“三个一”实践活动计0分,“三个一”实践学分为0分的必须重修不得免修。
(2)演讲:演讲活动包括学生会学习部组织的中文演讲比赛和法律外语协会组织的英文演讲比赛。演讲学分是必选项,第二次以后参加演讲活动的记为发展性学分,演讲活动学分为0.5学分/次,演讲活动结束后负责人把活动参与人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活动参与情况报团委审核,实践部把实践学分登记卡填写好后,演讲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核签字后由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必修项目实践学分。
(3)辩论赛:辩论赛活动包括由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辩论赛活动。辩论学分是必选项,第二次以后参加辩论活动的记为发展性学分,辩论赛学分为0.5学分/次,辩论赛活动结束后负责人把参与辩论赛活动人员名单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活动参与情况报团委审核,实践部把实践学分登记卡填写好后,辩论赛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核签字后由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必修项目实践学分。
(4)口头表达:口头表达活动主要为“街头演讲”活动也称为即兴演讲,口头表达实践学分为0.5学分/次,演讲活动结束后实践部将参与情况汇总后报团委审核,实践部把实践学分登记卡填写好,副书记审核签字无误后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必修项目实践学分。
(三)选修项目学分登计办法:
**大学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选修项目包括课题调研、“三下乡”、志愿者服务活动、模拟审判、英语话剧,其他实践活动,各项登记办法具体如下:
1.课题调研:课题调研实践活动包括法学院学术征文活动、**大学创新课题、全国“挑战杯”活动,课题调研学分为0.5学分/次。积极参与学院征文活动并且文章被征上的同学报团委审核,参与校创新课题的经院团委、校团委审核后获得立项的,参与全国“挑战杯”活动经院团委、校团委审核获准的,由实践部填写实践学分登记卡,副书记审核无误后签字,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选修项目实践学分。
2.“三下乡”: “三下乡”活动学分为0.5学分/次,根据学院的组织安排,参与“三下乡”活动的同学,实践部把活动参与人名单统计好后报团委审核,无误后实践部填写好实践学分登记卡,副书记审核无误后签字,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选修项目实践学分。
3.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包括两社开展的各类志愿活动、团委配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志愿者活动,如两社开展的3.15维权志愿服务、社区普法活动、向孤儿院敬老院献爱心志愿募捐活动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学分为0.5学分/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活动负责人把参与活动的人员名单报给实践部,实践部把活动参与人名单统计好后报团委审核,实践部填写实践学分登记卡,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核无误后签字,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选修项目实践学分。
4.模拟审判:法学院模拟审判活动学分为0.5学分/次,模拟审判活动结束后两社负责人将活动参加者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活动参与情况报给团委审核并填写实践学分登记卡,副书记审核实践学分登记卡无误后签字,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选修项目实践学分。
5.英语话剧:英语话剧表演学分为0.5分/次,法律外语协会负责人将话剧表演参加者名单报给实践部,实践部将活动参与情况报给团委审核并填写实践学分登记卡,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核无误后签字,实践部部长在“**大学法学院实践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必修项目实践学分。
(四)登记程序
1.登记组织:团委实践部按照团委有关实践学分的文件要求和规定,对于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及时在实践学分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加相应的实践学分。
2.暑期“三个一”实践学分登记程序,实践部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收齐实践材料并报送团委,院团委组织学院老师审阅暑期实践“三个一”材料后实践部按照审阅结果的及格与不及格整理出完成情况,并把活动完成情况报送团委书记审核。
3.其他各类实践活动登记程序,活动的负责人在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活动参与人名单如实的报给实践部,参与人名单一式两份,活动负责人自留一份,报实践部一份,实践部将活动参与情况汇总后报团委书记审核。
4.团委审核无误后由实践部填写“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与形势政策课教育学分登记卡”, 活动负责人在学分登记卡上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查实践学分登记卡无误后签字。
5.最后实践部部长依据实践学分登记卡上登记的实践活动内容在“**大学法学院实践活动学分登记表”中加相应的必修、选修项目实践学分。
(五)实践学分登记纪律要求
1.实践学分是本科学生必修学分,实践部应该如实填写实践学分登记卡,做好实践学分的登记工作,并自觉接受老师、同学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在登记学分过程中违反纪律要求的情况报请团委给予严厉处罚。
2.各活动负责人在报实践部活动参与人名单时严格按照实际情况报送,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要求的情况。
3.为规范实践学分登记,避免遗漏和错误,实践活动参与人统计汇总和实践学分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登记程序进行。
4.实践活动学分均为0.5学分/次,实践学分登记卡上未作登记的不能加相应的实践学分。
5.实践学分登记卡上登记的实践活动由实践部填写,活动负责人签字确认,副书记审核签字后方有效。
法学院团委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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